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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買官是真的?乾隆年間明碼標價,最高可以買到四品官員!

中國古代的官爵買賣,可以追溯到戰國末期。《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王嬴政四年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尚未統一天下的秦國,為了抗蝗救災,又一次走在列國前頭,「發明」了新的財源。自此之後,歷朝歷代都有買官賣官的記錄,或公開標價「童叟無欺」,或私相授受暗箱操作。而將買官賣官的傳統發揚到極致,形成嚴密規範的官職「捐納」制度,則是在清朝。

首先要說明的是,賣官並不是清朝的專利。在古代從秦朝開始,幾乎歷朝歷代都存在賣官的事。如漢武帝為了湊錢,就經常賣官,而且犯了罪的人交點錢就可以放回去。到了東漢漢靈帝得時候,賣官鬻爵那更是嚴重。而大清賣官可謂是最成功,運用最深入的一個。

清朝時期在康熙年間就出現買官的行為,康熙年間整個國家非常需要金錢,康熙皇帝最終想到一個這樣的辦法,那就是向國家募捐自己的孩子將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讀書,並且還為其安排一個職位,當官在清朝乃是非常光榮,不管是誰都想當官。

所以,清朝出現嚴重的經濟問題,為了增加國家收入,便有了兩種買官方式,有一種短期募捐,另外一種乃是長期募捐,很多人為了當官就算傾家蕩產也要買官。

捐納制度在清朝十分重要,《清史稿》記載:「清制,入官重正途,自捐例開,官吏乃以資進。」這裡說的「正途」,指科舉考試,是最重要最正式的任官途徑。而清代「捐例」的開啟,也並不比其開科取士晚多少。早在入關不久的順治六年(1649),戶部就以「師旅繁興,歲入不給,議開監生、吏典、承差等援納」。但此並非常例,順治、康熙、雍正三朝的官職捐納,目的性較強,只是在有特殊需要,如逢戰事、賑災等時,才「開捐」官職以充國庫。

乾隆年間,一兩白銀的購買力,大概相當於現代人民幣200元左右。也就是說,今天的土豪們如果想穿越回大清朝過過官癮買個市長噹噹,也就門頭溝一套二室一廳的價位,那都不是事兒。

當然,這份價格表並不是一成不變。嘉慶之後,清朝所面臨的各種危機越加嚴重,為了廣開財源,捐納制度「全面開放」。買官的越來越多,捐納出身的官員比例越來越大,一度超過科舉「正途」,達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清朝官員實在太多,根本就沒有那麼多職位可以選擇,這些買來的官員根本就沒有任何兵權跟實權,很多人想通過當官來將買官的錢全部都賺回來,但是這樣的辦法根本就無法實現,因為沒有權力的官員誰會給你錢呢?很多借錢買官的,這些官員根本就無法還得上,隨之想到一個這樣的辦法,那就是不斷增加市場收費,過路費,全國十里一關,五里一卡,導致整個清朝直接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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