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為何守不住北京城?
這個原因還是得從闖軍的內部去找,從史料上看闖軍最後退出北京城實在是必然之勢。
在李自成剛剛攻陷北京的時候,其實軍紀尚可。《國榷》記載:「兵政府榜曰:「大師臨城,秋毫無犯,敢掠民財者,即磔之。有二賊掠絹肆,磔於市。民聞,大喜傳告,安堵如故」。一開始闖軍的良好表現是讓百姓有所期待的。
可是,闖軍的良好表現只是保持了一小段時間。不久,就流寇本性發作,開始荼毒北京城中的百姓。關於這方面的的記載,不管是正史還是野史有很多,想來應該不是空穴來風。
首先我們來看看《明季北略》,在計六奇寫的這本書中也寫了闖軍開始進城時是有良好表現的。可是,「四五日後,恣行殺掠,先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者,十家同斬。十家之內有富戶者,闖賊自行點取籍沒;其中下之家,聽各賊分掠。又民間馬騾銅器,俱責令輸營。於是滿城百姓,家家傾竭」。
而《甲申傳信錄》里也記載道。李自成從山海關敗歸後,「大隊入城,全無紀律,人馬盡憊矣。賊眾遍搜驢騾,無論蹇敝俱盡,益肆淫掠。夜劫婦女,哭聲震天。西城婦女填井死者,不可勝計」。
而李自成軍的大將劉宗敏的話也印證了闖軍確實有劫掠行為。當李自成賬下謀士牛金星和顧君恩告訴劉宗敏百姓因為搶劫行為怨聲載道後,劉宗敏竟然說:「今但畏軍變,不畏民變,我所恃以攻取者,軍耳。少失意,則不為我用。若民則易制,稍有動搖,閉戶分剿。不煩金鼓,一時可盡,且軍兵日費萬金,若不強取,從何而給?」劉宗敏這句話突出了他對百姓生命的漠視,北京的百姓只是他搶劫犒勞軍隊的來源,稍有反抗,即行屠戮。
對待百姓如此,對待前朝大臣更不用說了。崇禎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對前明官員明碼標價的派餉,「內閣十萬,部院京堂錦衣七萬、五萬、三萬,科道吏部五萬、三萬,翰林三萬、一萬,部屬以下各以千計」。對這些人劉宗敏更是毫不客氣,「一言分辯,即夾」。當然,據《國榷》記載,劉宗敏真可謂是成績斐然,「宗敏進餉金千萬,都督李岩、李牟征不及其半」。
而闖軍將領們自進入北京以來便以為天下大定,安於享樂,似乎失去了曾經鬥志,我看《甲申傳信錄》時,一則史料引起了我的注意,話說吳三桂決定反叛李自成後,李自成決定進行討伐,這時不可思議的一幕出現了,「闖叩劉、李二將,求其出御。二將耽樂已深,無斗意,乃下令親征」。李自成居然催不動劉宗敏、李過手下兩員大將,兩位將軍由於享樂過甚,不想再去戰場,李自成只得下令親征。
所以,綜上所述,李自成軍這樣的作為實在不能建立一個新興政權,觀其軍入城之所為,完全是對百姓和士紳進行殘酷之掠奪,滿足其私慾。他的部隊不是王者之師,而他更沒有治國安邦的能力,最後,只能歸於失敗,正如,宋獻策所說:「我主是馬上天子,惜其多殺,尚有三年富貴。」言下之意,就是說李自成政權不會長久。
我覺得吳三桂最後選擇了清廷和李自成在北京的作為是有很大關係的,以吳三桂這樣的人不會為了一個女人而去決定自己的命運,他是極有可能看到了闖軍不足以有為,才投靠清廷的。
※李自成進京後,從明朝官員處搜颳了7000萬兩白銀,為啥崇禎不搜?
※李自成進攻京城,曾向明朝提了三個退兵條件,崇禎拒絕後大明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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