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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人文-朱熹之存天理滅人慾

整理:九三 來源:蒲公英

朱熹之存天理滅人慾

朱熹(南宋理學家)

朱熹(1130.9.15—1200.4.23),字元晦,又字仲晦,號晦庵,晚稱晦翁,謚文,世稱朱文公。祖籍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婺源),出生於南劍州尤溪(今屬福建省尤溪縣)。宋朝著名的理學家、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閩學派的代表人物,儒學集大成者,世尊稱為朱子。

朱熹是唯一非孔子親傳弟子而享祀孔廟,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受儒教祭祀。 朱熹是「二程」(程顥、程頤)的三傳弟子李侗的學生,與二程合稱「程朱學派」。

朱熹的理學思想對元、明、清三朝影響很大,成為三朝的官方哲學,是中國教育史上繼孔子後的又一人。

朱熹十九歲考中進士,曾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東巡撫,做官清正有為,振舉書院建設。官拜煥章閣侍制兼侍講,為宋寧宗皇帝講學。

朱熹著述甚多,有《四書章句集注》《太極圖說解》《通書解說》《周易讀本》《楚辭集注》,後人輯有《朱子大全》《朱子集語象》等。其中《四書章句集注》成為欽定的教科書和科舉考試的標準。

朱子絕對是近代史以來被中傷地最慘的,沒有之一。

理欲關係是中國倫理思想史上的重大理論問題之一,朱熹是理學中對這一問題研究的集大成者,其理學思想主要體現在"存天理,滅人慾"這一觀點上。民國時期,對於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慾"的提法,既有辯護者又有批評者。胡適推崇朱熹理學對理性的倡導和其中的平等觀念,批評朱熹把"天理"與"人慾"對立起來;馮友蘭批評戴震對朱熹哲學的誤解,指出朱熹所"滅"之"欲"為"私慾",同時從政治哲學的視角解讀朱熹的理欲觀。20世紀80年代之後,當代學者主要研究了朱熹理欲之辨的內涵,朱熹理學中"天理"與"人慾"的關係,朱熹理欲觀的歷史地位與當代價值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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