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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宮中坐,娃從宮外來。 《藍毛毛找貓》28:貓公斷案

原標題:人在宮中坐,娃從宮外來。 《藍毛毛找貓》28:貓公斷案


00


引言


上回說到,清末小說《三俠五義》,是為數不多將喵星人「推為主角」的小說。作為古代喵族巔峰,其中「狸貓換太子」一案情節詭譎,婦孺皆知。


但這神來之筆的「狸貓換太子」卻並非確有其事,而是創作想像,極有可能是宋仁宗時期兩件大案的糅合——「仁宗認母」和「假冒皇親」。

上回說了「仁宗認母」,今天,我們說說這「假冒皇親」。此案影響巨大,由包拯包大人親自追責窮治,過程匪夷所思,從留下的「卷宗」來看,至今仍有存疑之處。



為大眾熟知的包公形象


coser:黑包包


01


《稽古錄》


宋仁宗皇祐二年,是公元1050年,距仁宗「錯認母」的舉國大案已經過去了17年。然而,17年後,家庭狗血劇竟然再一次發生在了這個倒霉皇帝的身上,這一回,宮外找來了一個私生子,史稱「假冒皇親」。


「假冒皇親案」的第一本卷宗只有一句話:「皇祐二年…春,男子冷青詐稱皇子,伏誅。」出自《稽古錄》。


《稽古錄》的作者是江湖人稱「砸缸小王子」的史學聖手司馬光,只記載歷年大事梗概,其真實性很有保障。「皇祐二年」是1050年,司馬光生於1019年,卒於1086年,與1050年處同一時期,可以說是事件的同期記錄者


從①號卷宗分析,此「假冒皇親案」時間、人物明確,事實確鑿。「詐稱」「伏誅」四字,有因有果,定性明確,邏輯分明。


02


《默記》


緊隨其後的②號卷宗內容更為詳細,出自一本宋人筆記——《默記》。《默記》記載了「假冒皇親案」詭異波折的全貌,但如果細究,頗多語焉不詳之處,令人費解。


皇祐二年,有「狂人冷青」言,其母王氏本為宮人,因某次宮中失火,王氏離開了皇宮,嫁給了「藥鋪役人」冷緒。此時王氏「已嘗得幸有娠」,然後就生下了冷青。


冷青與一個名為高繼安的人商量,直接到都城開封府自陳身世,還拿著仁宗給王氏的「綉抱肚」,「妄以」為驗。



冷青自陳身世的開封府地位實非一般,乃是北宋都城,這時出現了頗為荒誕的一幕,作為京城知府的錢明逸錢大人,一見冷青,觀其「姿狀魁傑」,竟然「驚愕起立」,被冷青的顏值震驚到一躍而起了。



隨後,《默記》對案情本末全數略過,直接記載了錢知府斷案的結果。錢知府不知為何大事化小,只是把冷青「以狂人」「置不問」,只送到汝州"編管"。

案件並未平息,錢知府的處理顯然並不令人滿意,知府下面有推官,負責輪流判案,其中一名推官韓絳向仁宗上言,要求重審。此案事關重大,應論個是非真假,「按正其罪,以絕群疑」,放到汝州算怎麼回事?翰林學士趙概同時上言,如果冷青真是皇子,流放在外那還得了?如果冷青實乃妄言,「則匹夫而希天子之位,法所當誅」。


於是,宋仁宗拍案再審,這回,派出了當今的刑偵界大BOSS,當時的天章閣待制、知諫院諫官包拯包大人,和之前上言的翰林學士趙概一起查明真相。



事件結果,包大人「按得奸狀」,男子冷青與同謀高繼安處死」,錢知府由翰林學士為龍圖閣學士,去治理蔡州。另外兩名開封府推官張式、李舜元也受到了外放處理。


《默記》最後還記下了又一異象,「誅青」,「京師昏霧四塞」,「世以宰相陳執中希溫成旨」,《默記》當時的世人對案件判決就表示懷疑,以為是宰相陳執中媚上取悅的結果,所以「誅青時」才會天象有異。但《默記》的作者緊跟著就明確解釋,當年事件發生時,宰相併不是現在大家都以為的陳執中,而是文彥博、富弼[bì]二位宰相,這二位可是「賢相」,處理大事是不會有誤的。


事實上,根據今天的史料,陳執中確實不是當時的宰相,這種猜測是錯誤的。即便如此,「誅青時」「昏霧四塞」仍然十分有玄幻色彩,並且想一想,距離案發時間僅僅數十年,當時的人們就有關於此案的負面猜測,案件本身的模糊性可見一斑。



《默記》的敘述就此結束,案情本身撲朔迷離,很像小說家的手筆。「狂人」冷青「」在何處?錢知府竟被他到站起,「誅青時」更是「昏霧四塞」。又狂又帥能逆天,這似乎是玄幻小說男主才有的待遇。


而定案邏輯也很奇怪。錢知府怎麼就把冷青以「狂人」論處,僅僅「置不問」了?發案重審後,冷青被最終定罪的依據又是什麼?這些問題《默記》都未解答。


如此玄幻、詭譎的②號卷宗可信度高嗎?難道是作者杜撰的?


答案是可信的。


《默記》的作者王銍zhì並非無名之輩。王家是書香世家,藏書萬卷,此「萬卷」乃實指,被王銍的次子記錄在自己的《揮麈zhǔ錄》里:「先祖早歲登科…所藏書逮數萬卷…南渡後…亦有書幾萬卷」。


而王銍本人的博聞強記更是被陸遊陸放翁大加讚揚:「王性之記問該洽,尤長於國朝故事,莫不能記…誦說動數百千言…無一語繆」(《老學庵筆記》)


再說王銍所處的年代,據現代學者考證,他的生年在1084年到1090年之間(《馬逸群·王銍及其詩文研究》),算是離「假冒皇親案」的1050年比較接近。


家傳豐厚、博聞強記、再加上年代接近,②號卷宗比較可信。



03


《長編》


保留②號卷宗留下的疑問,讓我們打開③號卷宗,這是一本重量級編年史——《續資治通鑒長編》,作者李燾[tāo],生卒年更晚(1115-1184年),生活年代離「假冒皇親」案的1050年差了近100年。但李燾曾修訂國史,進入實錄院編修,接觸的都是當時的原始檔案,其真實性非常有保障。事實上在《長編》中,「假冒皇親」案的細節是最詳細的。

和②號卷宗《默記》相比,二者的案情梗概基本相同,不同的是細節。一些細節的增加使②號卷宗的難解之處合乎情理;而一些細節的缺失不同則給「假冒皇親案」帶來新的疑點。



1)不同:發案方式從「詣府自陳」到入宮自陳、「捕得入府」。


《默記》中,冷青乃「詣府自陳」,聽起來比較平和。而《長編》中,冷青被同夥帶入京師,欲在」闕下」「自言」,他想入宮自陳。結果顯然是被拒絕的,冷青未能入宮,致使「都市聚觀」,造成惡劣影響,後被知府錢明逸「捕得入府」。


2)新增:錢明逸被「帥」到站起確有其事,卻事出有因。


按《默記》中記載,錢知府因冷青「姿狀魁傑」而驚愕起立,根據《長編》,這不能算錯,卻也不完全準確。實在是因為冷青被捕入府時,端起了皇子的架子,對錢知府大喝了一聲:「明逸安得不起?!」可能再加上冷青確實「姿狀魁傑」,錢知府在此威勢下居然就乖乖就範了。


3)新增:錢明逸被貶原因。


無論《默記》還是《長編》,錢知府結局皆是被貶,但《長編》中明確認證,這很大原因歸功於上面的那一站,所謂錢明逸「坐尹京師無威望」。



4)新增:結案證據鏈真相大白。

《默記》中的證據鏈語焉不詳,只說最後包拯「按得奸狀」,《長編》記載了關鍵真相,非常確鑿:冷青之母曾為宮人確實不假,但其出宮後,嫁得冷緒,先產一女,後生冷青。那麼冷青為皇子的謊言就不攻自破了。在如此確鑿的證據前,冷青被審問時亦是胡說八道,無法辯駁, 所謂「論不道」,終被「誅死」。


5)新增:「青不調」令人費解。


在《默記》中,冷青被稱為「狂人冷青」,這個「狂」的狀態不好判斷,比較模糊。隨後的古籍也一水記載成「妄人冷青」(《宋史》)甚至「妖人冷青」(《宋會要輯稿》),都沒有過多解釋。《長編》中多了一個形容,「青不調」。冷青「不調」,「漂泊廬山」中,漫布自己是帝子的消息。


這「不調」是什麼意思呢?似乎是病理上的。但作者對此也很費解:「未詳醫家子何故不調?當考。」冷青明明是「醫家子」,怎麼還能有「不調」之症?


6)不同:將冷青帶入京師的是「高繼安」還是「全大道」?


和《默記》中記載的「高繼安」不同,《長編》正文中,將冷青帶入京師、一同被處死的同夥叫「全大道」,是一個和尚。在《長編》的注釋中記載,在此事上原始文獻即有矛盾:《明逸傳》中記的是「全大道」,《宋實錄》和包拯等人的奏議中,卻都是「高繼安」。至於孰是孰非,作者也不能肯定,他推測,「恐繼安即全大道也」。



7)缺失:「昏霧四塞」的真實性。


《長編》中並未提及「誅青時」「昏霧四塞」之異象。「昏霧四塞」是否確有其事?


8)缺失:「綉抱肚」。

在《默記》中閃亮登場以為憑證的「綉抱肚」消失不見了。那麼,「綉抱肚」的真實性高嗎?




04


《包孝肅奏議集》


別灰心,勝利就在眼前,④號卷宗終於出場,那就是《長編》中提到的包拯當時的奏議——《包孝肅奏議集》。


包大人奉命斷案,「追青窮治」,弄清真相後向宋仁宗上了兩道奏議——《論妖人冷青等事(二章)》。


奏議第一章,包拯到軍巡院,「將公案看詳據」,發現冷青「招伏前後,狂言非一」,「固在不疑」。與《長編》中描述的一般無二,互相印證了冷青案的性質是場騙局。


隨後的內容非常重要,冷青同夥「高繼安」的底牌被詳細披露。


原來高繼安本是軍人,卻犯罪流放,發配鼎州,後又託病,入京放免。他多年「妄談幻術,交結權貴」。在潭州一帶遇到冷青,將其帶到東京開封,「沿路累造妖言,知而故縱」。

後來冷青被捕,高繼安「教令詐作心風」,冷青得以「免罪」,高繼安「又教以狂悖之語」,包拯評價此狂悖之語,「所不忍聞」。


最後包拯建議仁宗皇帝,應將「此輩」「速行顯戮」,「防微杜漸,不可忽也」。



這其中有三個細節。第一、高繼安是靠「妄談幻術,交結權貴」為生的。第二、冷青被捕後的「詐作心風」和「狂悖之語」都是高繼安教的。第三、高繼安是在潭州,也就是今天的長沙一帶遇到冷青,然後把他帶到京師的。


什麼叫「心風」呢?中醫中是癲疾的一種,「心風者,精神恍惚,喜怒不常,無語,時或錯亂,有癲之意」。再加上高繼安「妄談幻術」,這可能就成為冷青被稱為「妖人」「妄人」、有「不調」之症的源頭。


同時,冷青「詐作心風」後「果得免罪」,指向的是第一次審問後錢知府的淡化處理。因為冷青「詐作心風」,所以《默記》中錢知府才「以狂人」置之不問。



再看第二本奏議。


第二本奏議的主題是一個字——催!包大人用了如下字眼,心急火燎:


「早行顯戮」「免惑中外」「天地所不容」「人神所共棄」「此而可忍,孰不可恕」「宗社之重」「速令誅夷」「寖成大患」。


宋仁宗不知出於什麼心理,並未速斷速決,於是就有了第二本奏議。這時,包拯提到了「昏霧四塞」這一重要內容。


「兼風霾暴作,日色無光,上下蒙蔽之象」。


顯然,《默記》中提到的「昏霧四塞」確有其事,只不過時間提前了一些,由「誅青時」挪到了包拯上奏前,即冷青被定罪前的某個時間。這一提前,其玄幻程度就不那麼高了。


對此「昏霧四塞」,包大人又是怎麼解釋的呢?


「故天示此變,所以警悟人君,如是之至也」。


這都是因為皇上您不速速「特出宸斷」,以正視聽,如今「上下蒙蔽」,真相不能有效傳達,百姓說什麼都有,所以老天才會示以警告的。



④號卷宗離案發時間最近,可以說是最可靠的。冷青的「狂」「不調」,高繼安的身世乃至「昏霧四塞」都得到了進一步說明。但是,還有兩個問題包大人沒有直接告訴我們,那就是「綉抱肚」與「全大道」。


先說「綉抱肚」。《默記》中冷青拿著它到開封府自陳身世,由此引發了影響頗深的「假冒皇親案」。但是,在現存「假冒皇親案」的一眾卷宗中,從宋朝的《稽古錄》《默記》《續資治通鑒長編》《包孝肅奏議》《揮麈錄》《東都事略》,到元朝的《宋史》,乃至清朝的《宋會要輯稿》《宋人軼事彙編》,只有《默記》一書提到了「綉抱肚」。倒是今天有一部根據此案改編的電視劇叫《包公出巡之龍鳳肚兜》。


不過,我們仍不能說「綉抱肚」是不存在的,畢竟在包大人的奏議中有這樣令人遐想的句子,說冷青的「狂悖之語」,令人「所不忍聞」。



再說「全大道」,包大人將高繼安的身世上奏得明明白白,對全大道卻毫無提及,那麼全大道是何人呢?


無巧不成書,全大道的身世,恰恰在若干年後,由②號卷宗《默記》的作者王銍zhì的兒子記了下來。前文在介紹王銍家學深厚時,提到其次子王明清有一本《揮麈zhǔ錄》,記錄了王家藏書萬卷的事實。還是這本《揮麈錄》,王明清從僧人全大道的角度闡述了「假冒皇親案」的另一個版本,與《長編》記載的完全不同,全大道結局並未處死。


05


《揮麈錄》


皇祐初年,有個名僧叫谷全,號全大道,住在廬山圓通寺,「以道行價重禪林」。有個男子入山「貨葯」,「自雲帝子」。全大道見其「狀貌頗異」,就厚資其行,讓其「往京師自陳」。這名男子就是冷青。緊隨其後的,就是「假冒皇親案」的發生。


事發後冷青被捕,真相查明,冷青乃胡言亂語,他的父親是冷緒,冷青最後被誅而死。


而全大道則因此事被刺字黥qíng首,發配郴chēn州,每日為築城挑擔運土。「經歲」,「當盛暑」,盛夏之時,全大道突然挑著擔跑到市肆中,「作頌雲」:「今朝六月六,老全受罪足。若不登天堂,定是入地獄」。


言畢,全大道「趺坐而化」。當地人在全大道趺坐之處建塔紀念。



這個版本與其他版本的角度完全不同,卻也不是憑空杜撰。因為時間、地點都能和其他案卷對得上。


細摳時間,「假冒皇親案」的時間跨度不短,《稽古錄》中記載為(皇祐二年)「春」,《長編》中則精確到陰曆「夏四月戊辰」日,這是案件後期錢知府被貶官處理的日子。


而《揮麈錄》中此事「經歲」,全大道的死亡時間「六月六」也逢盛夏,時間上可以說的過去。


再說地點,《揮麈錄》中講的很明白,全大道住在「廬山圓通寺」,遇到「貨葯」的冷青。正合《長編》中的「青不調,漂泊廬山,數為人言己實帝子。」


但是,我們就能斷言《揮麈錄》所言不虛嗎?


《揮麈錄》的最後,作者王明清寫到,當時還有一本《國紀》,是友人徐敦立所作,裡面全大道的結局被記成了和冷青一同棄市處死,王明清認為,這是不對的。


可見在《揮麈錄》的時代,對「假冒皇親案」全大道的結局就已然眾說紛紜,模糊不清。



那麼,難道全大道之死的真相永遠無法查明,全大道的身份永遠成迷了嗎?


當我們把所有線索排列組合,就會對全大道、甚至高繼安有新的認識。



高繼安的信息匯總


高繼安的信息非常明確,典籍記載沒有矛盾之處。他是冷青同黨,將冷青帶入京師,後被處死。


高繼安於潭州遇到冷青。



全大道的信息匯總


反觀全大道,則有兩種基本相反的說法。


一種是全大道將冷青帶入京師,後被誅死;


一種是全大道只是資助了冷青,後發配郴州,趺坐而化。


在相遇冷青的地點上,這兩種說法倒很一致,都指向廬山。



這時,有一個猜測浮出水面,二者地點不同,有沒有可能,將冷青帶入京師和資助冷青的是兩個人呢?因為從定罪邏輯上看,帶入京師的人被重罪處死,資助其行的人被輕罪發配,是非常合理的。


如果這個猜測成立的話,就會出現這樣的脈絡:冷青上京過程中,一個全大道在廬山」厚資其行「,後被發配;一個高繼安在潭州遇到冷青,帶他入京,後被誅死。


這個猜測很難斷言,與「恐繼安即全大道」的推測相比,孰是孰非,見仁見智。



都嘟: 第104期《歷史沒有真相(下)》


「歷史沒有真相」,梗概相似,細節卻千緒萬端。在數本卷宗的互相印證、矛盾、參照下,我們努力還原。


這是一道推理題,出題人在一千年以前的宋代,線索是所有提及此事的史料。一些卷宗早已湮滅,隻言片語化入後世別卷,極難辨認;另一些在一次又一次的考證、辨認、擇取中,衍生迭代成為新的案卷。而無限接近真相的答案永遠藏在那裡。


「假冒皇親案」在後世錯綜複雜的記載下歷久彌新,成為《三俠五義》中「狸貓太子案」的一個原型。由一個迷案走向另一個奇案,是宿命也是解脫。歷史像一個萬花筒,時間是轉動它的手,真相被倒映出無數眼花繚亂的幻影,令人目眩神迷。



而喵星人的身影匯入《三俠五義》,除了化作「狸貓換太子」這樣的奇案,還會有怎樣璀璨的折射呢?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下回再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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