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年報系列之重要事項披露——重大訴訟、仲裁

年報系列之重要事項披露——重大訴訟、仲裁

掛牌公司年度報告「第五節 重要事項」當中首要應當披露公司在本年度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本文結合股轉公司的監管規範,聚焦掛牌公司年度報告的披露要點,對不同情形的重大訴訟仲裁披露事項進行梳理。

(一)豁免披露的情形

關於2016年年度報告,根據股轉公司的規定,如果掛牌公司本年度內發生的所有訴訟、仲裁事項涉及的累計金額,不超過本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絕對值10%的,可以免於披露。2017年年末,全國股轉公司公布了新三板交易制度、分層制度、信息披露三方面的改革細則,在引入集合競價、修改分層標準的同時,提高了創新層信息披露要求。根據今年《年報內容與格式指引》的要求,基礎層保留去年豁免披露的情形,創新層內的掛牌公司則應當分類披露報告期內發生的所有訴訟、仲裁事項涉及的累計金額。

(二)不同情形的披露內容

對比2016年和2017年年報模板可以發現,今年的披露內容要求更加細緻,除將未結案件和已結案件分別披露外,去年要求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被拆分為「原告/申請人」、「被告/被申請人」及「案由」。

(三)已決、未決訴訟仲裁的會計處理

未決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如形成預計負債的,應當在年報中予以披露。故本文在此總結一下不同情形訴訟仲裁的會計處理。

關於如何計提預計負債,以晨光電纜(834639)2016年4月份發布的《關於計提預計負債的提示性公告》為例進行說明。

2015年底,晨光電纜與浙江南方通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方通信」)簽訂對外擔保合同,對南方通信在平安銀行杭州分行的5,000萬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由於南方通信經營不善,已由法院對其破產清算一案立案受理,並指定破產管理人對南方通信進行接管。

由於該筆借款無其他擔保方,且無相關抵押或質押資產,晨光電纜判斷該筆擔保未來很可能全額損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上述擔保額滿足預計負債的三個條件(即企業現時義務、經濟利益流出、金額可靠計量),晨光電纜決定對擔保額餘額(扣除南方通信已支付的保證金)全額計提預計負債。

END

本文作者:永瀚律師事務所 李茹斯 律師

你是律師對嗎?會寫新三板年報的那種?

針對新三板公司年報難問題,永瀚推出年報撰寫服務~我們不僅有律師,也有註冊會計師~而且我會的還很多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永瀚律師事務所 的精彩文章:

TAG:永瀚律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