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巨頭在版權方面「互通有無」,行業或產生顛覆性轉變
近期,在線音樂市場頗為「動蕩」。3月6日,網易雲音樂與阿里音樂達成了音樂版權相互轉授的協議。網易雲音樂將天娛、豐華、華研國際等音樂版權轉授給阿里音樂,阿里音樂則將S.M.、滾石等音樂版權轉授給網易雲音樂。
在2月9日,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就網路音樂版權合作事宜達成一致,兩家互相授權的音樂作品高達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以上,並將進行長期的版權合作,也向其他在線音樂平台開放音樂作品授權。
而在去年9月12日,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宣布達成版權轉授合作。騰訊音樂將其獨家代理的索尼、華納、環球等優質音樂資源轉授給阿里音樂,阿里音樂也將其獨家代理的滾石、寰亞等音樂版權轉授給騰訊音樂。
如此一來,三家音樂巨頭之間都相互達成了版權轉授的約定,三巨頭聯手平分了在線音樂行業90%的市場份額。版權轉授的決定更是會給用戶、廠商和行業帶去巨大的變化。
一、音樂平台版權互授成常態,優勢互補市場漸趨規範
近年來,版權之爭的戰火蔓延到音樂、小說、影視劇等許多領域。尤其是在線音樂平台之間,正版盜版之爭,版權歸屬之爭,都是可以引起「廝殺」的導火線。畢竟互聯網市場競爭初期,野蠻圈地和燒錢是必經之階段,因此各大在線音樂平台之間產生「恩怨」也屬必然。
然而隨著行業的發展,在線音樂市場走向規範化,逐漸向互聯網的本質靠攏。早期圈地的巨頭們多數手握「獨家版權」的形態已然無法滿足用戶與市場的需求。說起「獨家版權」的現象,在開放的互聯網時代其實應該算是一種倒退。這種不合理不僅止於音樂領域,在視頻、小說等內容領域也同樣頻繁出現。
不論是對於內容方還是平台方,「獨家版權」都是不符合市場進化的現象,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狹隘的商業行為。誠然,獲得獨家版權的平台在短期內能夠獲得巨大的流量,也能給內容方帶去大筆的版權收入。但從長遠來看,此種現象不利於內容的傳播,更會極大損傷用戶體驗,無益於行業的長足發展。
在市場的逐步完善和激烈的競爭中,音樂平台也意識到了這種不正常的競爭不應該是常態,因為最終的結果是耗損內力兩敗俱傷,因此合作的苗頭開始顯現。
實際上,早在2015年10月,網易雲和QQ音樂就有過合作。當時合作的主要內容是QQ音樂向網易雲音樂轉授音樂版權150萬首。在今天來看,當時達成合作的主要原因是Apple Music即將進入中國市場,會使中國的在線音樂平台流失部分有消費能力的用戶。
這對中國在線音樂巨頭來說自然會產生「鯰魚效應」,使其尋求有效的「對抗」策略,放下「恩怨」一致對外,無疑是明智的選擇。
不過,這樣的合作並不像某些新聞通稿里所提及的「雙贏」,而是更傾向於「戰略妥協」。畢竟音樂市場份額有限,想要獲取更多利益無可厚非,但誰也沒有能力獨吞「蛋糕」。騰訊有版權,但用戶忠誠度不夠,網易則恰好相反,於是相互妥協成了一種折中之策。
從本質來看,雙方的合作是由於當年7月國家版權局發布了《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禁止在線音樂服務商傳播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並且責令各服務商在31日前將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政策的緊縮令在線音樂平台失去了「打擦邊球」的生存方式,於是獲得版權成為了平台繼續存活的基礎,而平台之間各做讓步是鞏固基礎的最佳方式。
2015年~2020年可被看作是在線音樂市場的發展期,廝殺模式逐漸邊緣化,相互妥協授權逐漸成為這一時期的主流,而QQ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在2015年的合作可看作是這一時期的開端。
正版內容是道德和法律的底線,如今更是成為了各大音樂平台的核心競爭力。近年來,在線音樂平台的格局趨向版權集中化,更多的優質資源向騰訊、阿里等巨頭集中,這對於網易雲音樂而言是個「危機信號」。
雖然網易雲近年來通過新穎的用戶評論等模式「收穫」了大量忠誠用戶,然而說到底,模式還是可以被模仿和複製的,版權才是真正的需求。如果一款在線音樂平台的曲庫不夠豐富,而僅依賴社區氛圍,在內容上就難免受到限制。一旦用戶無法聽到自己想聽的內容,那麼用戶的流失則可以預見。
近期3家音樂巨頭頻頻合作,其實從某種程度上預示了行業未來的趨勢。此前,騰訊、阿里等平台手中有許多獨家資源,但大家都遲遲不去分發。而在政策的推動和市場的發展趨勢之下, 分發、共享、互相授權是必然要走的道路。
對於網易雲而言,此類合作緩解了版權缺失的危機。通過版權互授的形式,網易雲可以從其他巨頭處獲得更多正版資源,正好彌補了自身的不足,在未來能夠吸引到更多的用戶。
由此推斷,在音樂市場的發展期,跑馬圈地的做法將逐漸邊緣化,版權互授會逐漸成為常態,音樂市場也會逐步走向規範。對用戶而言,這種轉變也能帶去更為優質的體驗。
二、開放版權使用戶體驗提升,在線音樂市場或發生顛覆性轉變
對用戶而言,在線音樂平台爭奪「獨家授權」並不是好事。因為獨家版權的存在,許多用戶必須要在手機上裝多個音樂應用。用戶在聽不同歌手的歌曲時,必須去不同平台查找,既占內存又影響體驗。現下,版權開放成為主流趨勢,用戶也不必安裝不同的應用了,並且能夠獲得更多來自正版資源的優質體驗。
音樂資源的流通,意味著利潤的增加。當歌曲在用戶間流通之時,也代表版權商的產品與音樂人在用戶中流通。因此,音樂流通實質上是商業價值最大化的外在體現。
幾大巨頭相互授權,實際上是打破了行業中的某些壁壘,趨向於互聯互通的狀態,這種狀態也恰好符合當今互聯網行業所提倡的發展趨勢。版權不再是制衡在線音樂平台發展的因素,意味著行業發展趨於良性。對於打擊盜版、推動正版也有一定的引導作用。
從市場格局來看,強強聯合的結果是更強。巨頭之間可採用交換方式獲得彼此的授權,但由此也形成了對市場的擠壓和新的壁壘。在線音樂平台發展處於初期之時,格局尚未形成,運營成本低廉,用戶容易獲得,對於二三梯隊的音樂平台而言是發展的最佳時機。而今在線音樂市場進入新的發展期,市場的擠壓給它們留下的空間更為狹窄,二三梯隊的在線音樂平台生存狀況可能更加艱難。
在以往在線音樂版權不規範的大背景之下,音樂人、製作人及唱片公司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侵權成為常態,抗爭也倍顯無力。
而開放授權,實際上明確了對版權價值的認可與保護。獨家授權往往給互聯網巨頭提供壟斷的環境,但開放授權則能讓優秀的作品更加廣為流傳,從而提升音樂人和製作人的知名度,保證其正當利益的獲得,並提升唱片公司的收益。
在線音樂市場的發展乃至任何一個行業中,都需要博弈與妥協兩種狀態。而行業的健康發展,則需要在二者之間尋找平衡。在線音樂市場進入版權互授合作階段之後,版權就不再是主要的爭奪點了。
那麼下一階段,曲庫數量相當,音樂平台競爭的點將回歸產品和用戶體驗,也就是商業本質的競爭。這對整個行業而言是顛覆性的轉變,用戶體驗大幅提升,優質音樂流通範圍更廣普及至大眾市場,音樂人、製作人也能獲得更多收益,於任何一方而言都是利大於弊,最終促進整個行業向良性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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