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效力NBA三十支球隊有多難?最牛大神也才加入過12支球隊
我們都知道,NBA有30支球隊,那麼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有沒有球員在NBA所有球隊都效力過呢?理論上講是有這種可能的,如果一名球員狀態保養得好,生涯打15年,每年轉會2支球隊,那麼就能完成這一偉業了!但從實際上來說,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迄今為止,NBA最厲害的大神也才效力過12支不同的球隊而已,而目前達成這一成就的有4名球員。
當然了,這4名球員並不是什麼巨星,巨星也不會頻繁換球隊。簡單介紹一下,4人分別是馬森伯、喬史密、傑克遜、布朗,其中吉姆-傑克遜需要重點講一下!2005-06賽季,吉姆-傑克遜從太陽轉會到湖人,結果那一年的季後賽首輪,湖人就在3-1領先的情況下被太陽隊逆轉,那時候吉姆-傑克遜在湖人穿的是24號球衣。
第二年,科比看中了這個號碼,他決定不再穿8號球衣。於是那一年吉姆-傑克遜就退役了。
現役效力球隊最多的球員是活塞的伊斯梅爾-史密斯,他是一名2010年的落選秀,職業生涯迄今為止8個賽季,共計效力了10隻球隊!再往後就是勇士隊的利文斯頓了。
所以說,效力30支球隊是完全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不過話說回來,職業生涯只效力一支球隊其實也挺難的!這也印證了科比、鄧肯等人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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