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發動群眾掙群眾的錢
簡單劃分一下,當前中國互聯網一共有三種贏利模式。
一是後向收費,即掙廣告主、金主或投資方的錢。搜索引擎(百度)、信息流(今日頭條)、非自營電商平台(淘寶)、賈躍亭等都屬於這一類。
二是前向收費,即直接從用戶手裡掙錢。如網遊(騰訊)、個人雲存儲(網盤)、金融產品(現金貸)、智商稅產品(空氣幣ICO)等。
第三類則是近幾年新興的模式,即發動平台上一些用戶通過虛擬產品,掙另一些用戶的錢,平台再從中抽成。如視頻直播(陌陌、快手)、知識付費(得到、喜馬拉雅)等。
當然,很多產品的商業模式不是單純一種贏利模式,而是多種模式的混雜,此處舉例僅代表該產品的主要商業模式類型。
關於前向和後向收費業務,由於發展時間久,業務模式成熟,壟斷形式也比較穩定,相關的討論早已汗牛充棟。反而是第三類「發動群眾掙群眾」,此類模式的大部分公司都還處於探索期或成長期,也就還有討論的空間。
「無價值用戶」
去年夏天,微博CEO王高飛轉發了一篇文章,並引用了文章中一句話——「中文網站圈裡面最沒價值的兩群用戶莫過於豆瓣和Acfun的用戶群」。如此便在豆瓣上炸了鍋,一時間互懟、反諷、自黑不斷。
豆瓣用戶Urbino的自黑式嘲諷圖
其實撥開情緒和誤解,作為商業項目的目標群體,豆瓣用戶對平台的商業貢獻的確慘不忍睹,豆瓣無論是賣電影票還是周邊,都很難前向收費。而即便開通知識付費項目,收入也清湯寡水。從商業效率的角度講,豆瓣用戶群體的商業價值的確是不高的。
當然,這可不代表豆瓣平台沒價值或用戶沒價值,這完全是兩碼事。我們今天只討論商業變現效率問題。
比如某豆瓣用戶總結的——
前幾年的時候,如果你粉絲多,還有品牌找你合作,做推廣。後來這些品牌發現,根本沒有卵用,豆瓣用戶的轉化率太低了。你要相信,如果有一個人在豆瓣開始賣東西了,那他肯定也在其他平台賣,而且應該都比豆瓣賣的好。
很久以前,在豆瓣廣播認真耕耘的博主們,辛辛苦苦耕耘了一番,發現並沒有什麼用,很多就放棄豆瓣了。長得好看的照片也不發了,有價值的文字也不寫了。也不和你們這群網友互動了。老子出的書你們不買,老子開的某寶店,你們不買。
大家都是要吃飯的,要有錢的,我天天給你展示我多有逼格,我很有趣,可是我很窮啊。
這是為什麼呢?
豆瓣式平台的商業癥結
第一個癥結在於,豆瓣典型用戶的情緒閾值太高了。
典型豆瓣用戶,往往來自於高校、出版社、媒體、互聯網從業者,不僅網齡長,而且認知體系完善自洽。這樣的群體,自然不會輕易被其他用戶輸出的內容或價值觀撥動情緒,更加難以對某個ID產生情感投放,也就根本不會因此產生購買行為了。
因為虛擬產品是很難談「性價比」的,某個主播的歌喉就真的比另一個主播的舞姿更值得打賞嗎?兩個同時聊戀愛技巧的講師,到底誰講的對我真正有幫助?最終完成購買操作的用戶,最起碼是不可能對收費者有惡感的,更常見的是,收費者已經成功影響到了付費者的情緒,無論是用魅力還是其它途徑,無法吸引受眾的情感投放,錢肯定也吸不過來。
而豆瓣用戶們往往並不認為你說的唱的有什麼新鮮稀奇,即使某個內容產品打動了他們,但欲圖跳過雞蛋去愛上母雞,轉化率也極低。甚至於,他們對情緒化內容,天然抱有警惕和抵制。朋友圈裡那一套在豆瓣廣播時間軸上,是很難起作用的。
第二個癥結在於,豆瓣典型用戶並不認為自己只是個消費者,他們潛意識中認為自己也是創作者。
這是件更麻煩的事情。比如某人寫了不錯的文章,拍了漂亮的照片,發在微信或微博上不僅可以直接收粉絲打賞,甚至還能以電商方式帶貨。而在豆瓣上,不少豆瓣用戶會想:這有什麼難的,我也行啊。即便現在不行,我再練練就好了,他那點創作的竅門我都看穿了。
發動群眾掙群眾,前一個群眾是指創作者,後一類群眾是指消費者。這個模式說到底,還是要靠後邊這類群眾養前邊的群眾和平台。如果某個平台上,消費者數量不足,或者消費文化不旺盛,那此類模式就根本運轉不起來。
其實這兩類癥結不止在豆瓣有,知乎不也是同樣嗎?知乎KOL基本很難從典型知乎用戶身上賺錢,知識付費產品Live之所以還可以繼續運轉,完全是因為隨著知乎註冊用戶量膨脹後,大量非典型用戶湧入,支撐起了新的購買力。
而另一個有著類似癥結的平台,你可能想不到,是抖音。
視頻信息流平台的商業效率比較
前段時間,有人談抖音的「野望」,基本還是流量思維。當然流量很有價值,而且頭條系產品也擅長流量變現,更不必說在估值和賽道佔位上的貢獻。
然而談到具體產品的商業模式,抖音目前最大的癥結其實是和豆瓣、知乎類似的。
抖音的典型用戶群體是什麼人呢?一二線城市,對顏值和個人魅力有高度自信和欣賞水準的女性群體。這些人不僅構成了抖音的用戶主體,更牢牢把控了抖音的社區文化。比如,我前兩天順手刷出一條女生的視頻,名為「我心中抖音的樣子」,我覺得的確恰如其名——
典型的抖音用戶,典型的抖音內容
這些姑娘是完完全全符合上述的那兩條「豆瓣式癥結」的:她們對個人魅力的追求絕不放棄,對其他人的顏值評價更是自成體系,魅力或情緒閾值堪稱高到天上去;而她們自己往往也有創作的慾望和衝動,相信我,只要你在某個內容社區有一條內容產品「爆」過,接下來你就很難再為別人買單了,而是想我怎麼能繼續火下去。
而且這些姑娘還牢牢把控了社區文化,如同2015年之前的典型知乎用戶一樣。據悉抖音內部也在做數據測試,在信息流上推送一些內容化視頻(就是快手上那種日常生活分享,而不是抖音上的高門檻表演),結果抖音用戶們非常抗拒和排斥,覺得「變成快手就不酷了」。
如何能讓一些姑娘向另一些姑娘收錢?我覺得基本沒戲了,除非抖音在用戶群體和社區文化上發生重大變化。
快手在這方面就比抖音要好得多,首先是整個平台無論創作者還是消費者,情緒閾值都不高,全平台都處於「村通網」的狀態。其次是大部分消費者都沒有成為創作者的打算,或者說相對於創作者,消費者足夠海量。
當然,在這種商業構架下,還有比快手效率更高,模式更穩定的產品。那就是陌陌。
陌陌和得到的類似之處
其實把「豆瓣式癥結」反推一下,就可以得出如何提高「發動群眾掙群眾」商業效率的要點——
1.在理想條件下,典型用戶群體對該平台提供的內容,無條件接受和欣賞,對該平台上的創作者,無條件崇拜或喜愛。
2.在理想條件下,為每個創作者分配X個消費者(X為該創作者商業效率最佳的消費人數),這些消費者可以在各個創作者之間切換,但絕不會退出平台,也不打算(或不能)變身成創作者。
乍一看,似乎條件很苛刻,但其實達成類似條件並沒那麼難,好的商業模式就應該是印鈔機。比如,作為一家算得上「老牌」的移動直播平台,陌陌就基本符合這個標準。
首先,陌陌的典型付費用戶群體,毫無疑問是年輕男性用戶。他們為了結交或欣賞附近異性而下載這個APP,根據「每個女孩都是女神」定律(因為總有對其仰望的男性),陌陌的典型用戶群是無條件接受和欣賞平台上的異性的,女性頭像就是篩選和觀摩的坐標系。在女性面前,男性作為一個群體基本上是毫無閾值可言的。
其次,由於天然的性別差異,男性用戶不可能轉身變成創作者。而除了大壯這種憑藉普適音樂作品(託了高進的福)通殺多個社交媒體的男性創作者,陌陌上受歡迎的大部分都是女主播。
這就形成了一個穩定可預期的商業流水線——平台通過拉新運營,獲取新的消費用戶群,再通過匹配程序,為其分配合適的創作者,接下來是商業漏斗轉化、分成,創作者獲得商業回報後吸引更多創作者入駐,而社交基因和品牌優勢又讓更多消費者聞風而來……
而快手在這個模式上的缺陷在於,目前低的閾值未來還會增長(不可能年年村通網)、目前不具備的創作思維不代表未來也沒有(畢竟有那麼多隨手拍個生活片斷就火了的先例)。相對於已經開始離散化的快手用戶結構,陌陌是個永恆不變的二元社會,基因幫助這個平台固化了商業模式。
快手的月活數已經破一億且正在接近兩億,而陌陌最新財報披露的月活數量還不到一億。按照媒體估算,快手平台的月均直播收入應該在5億人民幣左右,而根據財報披露,陌陌去年第四季度的直播收入是3.28億美元,平均每個月近7億人民幣。陌陌和快手之間的商業效率差異可見一斑。每個陌陌直播付費用戶,平均在一個季度中會為陌陌貢獻482元人民幣的收入。在國內綜合類直播平台中,這樣的付費效率是位列第一集團的。
而另一個看似和陌陌風馬牛不相及的平台,知識付費平台得到,卻有著和陌陌類似的邏輯。得到同樣是通過儲備低認知閾值(即對吸收知識有饑渴感)的用戶,以及構建在講師和付費者間嚴格的分野(得到培養講師的流程複雜而漫長),形成了一個接近理想化的「群眾掙群眾」商業模式,其商業效率自然就是業界翹楚。
總之,要想讓群眾掙好群眾的錢,一定要找到能夠接受情緒波動的消費者,還要通過創作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隔離區,斷了消費者「彼可取而代之」的野心。越是那些看起來「高手雲集」的所在,越不可能讓一個說相聲的向同行收費。這也算是中文互聯網喊了多年降維接地氣的一個註腳吧。
再次重申一下,本文僅在討論一類商業模式的效率及其關鍵因素,並沒有藉此否定某個產品及其商業價值。且不說很多產品還有其它商業模式的可能,就算暫時沒有商業模式,也不是否定其價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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