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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諾莎:自然與神完全是一個東西

文/周曉亮

西方宗教神學將神看成是自然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者,自然永遠附屬於神而存在。而斯賓諾莎將自然與神看成是一回事,認為完全可以從自然的觀點來理解神,這就將神從至上的「超越」地位上拉了下來,使其與自然等同,這就從根本上顛覆了宗教神學的傳統觀點。

斯賓諾莎完全清楚他的觀點與宗教神學家的不同,他在給奧爾登堡的信中說:「我對於神和自然,持有一種和那些近代基督教徒慣常所主張的非常不同的觀點。因為我主張神是一切事物的內在的原因,而不是超越的原因。」在這裡,斯賓諾莎清楚說明了他所說的神與自然的關係與宗教神學的根本分歧:

宗教神學認為神是超越於自然的外在力量,是自然及其運行規則的創造者和主宰者;

而斯賓諾莎認為,神不是外在於自然的超越原因,而是自然萬物存在和變化的內在原因。這裡的「內因」不是指神寓於自然的內部隱秘地起作用,決定自然的生息變化,而是指神與自然的同一,神與自然是一回事。斯賓諾莎明確說:「自然或神完全是一個東西。」

斯賓諾莎詳細分析了自然的性質,並將其與神的定義相比較,認為兩者「完全相合」。因而,他所說的關於神的一切性質也都可以用來描述自然:

自然是必然存在的;

它的存在是由於其自身的原因,即內因;

它是萬物的存在和本質的唯一原因;

萬物皆在自然之內,只有根據自然的本性,萬物才能存在,才能被認識和理解,等等。

這樣一來,斯賓諾莎就從兩個方面徹底改變了人們對神與自然關係的傳統看法:

首先,那個超越的、主宰人類命運的神不存在了,人們賴以生活的一切,無非就是人們生長於其中的自然界,人們不再需要向神秘的、令人敬畏的神頂禮膜拜,而只需要向身邊的自然界謀取自己的生存和幸福。

其次,神與自然是同一的,這就意味著神的一切就是自然的一切,認識自然也就是認識神;而且這種認識是通過自然本身達到的,不需要藉助任何別的東西或超自然的啟示和力量。

於是,傳統神學所宣揚的神的超越性和神秘性就被消除了,為自然的現實性和可知性所取代。

摘自「大家精要」之《斯賓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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