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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位文藝界委員聯合提案呼籲: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

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吳楚 盧冠瓊 孫釗)3月8日下午,來自文藝界第26組的38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合遞交了一份關於「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的提案。

下午4時許,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賀雲翱將提案以及聯合簽名表鄭重地交給了提案組,中國青年網記者看到簽名中有張凱麗、鄭曉龍、張光北、馮遠征、成龍、呂章申、范迪安、呂逸濤等來自各領域的文藝界知名人士。

全國政協委員在聯合提案簽名表上鄭重簽上自己的名字。中國青年網記者 盧冠瓊 攝

去年8月至今,在上海與南京分別發生青年男性身穿仿侵華日軍軍服在抗戰遺址前擺拍搞笑並且在網路上炫耀或在微信平台上發表美化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行為的言論等事件,引發國民強烈憤慨。

「人有人格,國有國格。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嚴權,國家也同樣擁有國格權,民族同樣擁有民族尊嚴權。」賀雲翱如是說。

據了解,這份提案指出,國家對於侮辱國旗、國徽及歪曲國歌這些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的行為可以根據現有法律進行制裁,但是「對於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的其它犯罪行為,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身份宣揚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武士道精神的相關行為方式,或者公開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等,包括以文字、圖片、語言、說唱、照片、影視、肢體語言等各種方式和手段,應當如何立法予以懲治?目前看還缺少確切而充分的法律根據。」

提案建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立法體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專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與中華民族尊嚴保護法》,規定對侮辱、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中華民族尊嚴的行為,處以治安處罰,並制定《刑法修正案》,將嚴重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揚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為納入刑法處罰的範疇。

全國政協委員賀雲翱發起這份聯合提案,圖為提案最終遞交前他向記者介紹簽名情況。中國青年網記者 吳楚 攝

賀雲翱表示,如此構成一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中華民族尊嚴的嚴格法律保護體系,以便有效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格、中華民族的尊嚴,更為有效地打擊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的違法犯罪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張凱麗接受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時說:「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民的血淚史。怎麼能夠這樣隨意地踐踏這種感情?我們應該鞭撻這種行為,這是可恥的、可笑的、也是可恨的!」

全國政協委員鄭曉龍表示支持通過法律懲處這種行為,他同時說道:「作為文藝界委員,我們也得反思一些抗戰劇把抗戰展現為一種兒戲、遊戲,消解了嚴肅性,令人擔憂。我們應該從人性的角度、從民族的角度,更深入地挖掘和創作抗日題材。」

「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堅決支持這份提案!」全國政協委員張光北對中國青年網記者說:「我演戲的時候說過的一句台詞——《亮劍》中的楚雲飛說,『國家利益、民族利益高於一切』。如果我們不愛我們的國家,不愛我們的民族,那你還是中國人嗎?所以我覺得要採取一些必要手段,通過立法約束他們。」

就在今天上午,外交部部長王毅在全國人大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對「精日」分子惡劣行徑如何看?他說:「這是中國人的敗類。」

五天前的3月3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開幕第一天,中國青年網記者就採訪並刊發報道《全國政協委員賀雲翱批「精日寇」分子:不僅僅是無知》,引發各界強烈共鳴。賀雲翱表示,「對於『精日寇』這樣的行為,不僅僅是『尋釁滋事』,我們需要法律層面的鑒定及處罰方式,這樣才有利於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形成正常的文化氛圍。」

3月8日下午4時許,賀雲翱向提案組正式遞交提案。中國青年網記者 盧冠瓊 攝

賀雲翱特彆強調,這份提案不是針對某一個人,而是意在廓清不良風氣,弘揚社會正氣。他反對在互聯網上「以暴制暴」,他說:「要理性看待問題,而不是要對犯了錯誤的具體的人抓著不放。這種違反了是非觀和價值觀的現象,應該要在法律層面解決問題。」

「作為政協委員,我首先是一個公民。作為政協委員,我應該反映人民的要求,反映人民的心聲。而且,這不僅僅是我,我們文藝26組幾乎所有委員,大家都異口同聲地說,『我支持』!」遞交完提案後,賀雲翱對中國青年網記者說:「這,是一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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