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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還得釜底抽薪

■「兩會談談減負」系列評論之六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專門提到「著力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問題」,顯示了中央政府對這一問題的重視和解決問題的決心。

近年來教育領域出現的一個新問題,就是教育培訓機構野蠻生長。教育培訓機構與擇校需求相連,實施超越課程標準的「提前教育」,極大地加重了學生的學習負擔和家庭的經濟負擔,強化了應試教育,加劇了教育不公。一些培訓機構相繼成為上市公司,為資本所驅動,一些出格的逐利行為不僅違反教育規律,也有違公序良俗。日前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發文,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揭開了新一輪減負的大幕。

教育培訓機構已成為教育生態的組成部分。其健康發展,一方面需要強有力的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也需要內涵建設,通過行業自律,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和不作惡的道德底線,並向社會公開承諾。面對新的教育形勢,教育培訓機構既要做到合法合規,規範發展;而且應當審時度勢,回應正在興起的素質教育、創新教育需求,建立轉型發展的新思路,為教育提供正能量。在這方面,其實有很多事情可做。例如,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改善農村地區和薄弱學校的教學,與學校合作解決個性化教育問題,開展面向學生的公益性補習,開展「三點半」之後的教育服務,等等。在這方面,北京市已經做出有益探索。從2014年起,北京市政府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向13家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購買服務102項,總值9700萬元,涉及10個區的101所中小學的學科教學改革,覆蓋學生4萬餘人。促進教育培訓機構與社會、學校融合發展,將有利於形成多元互補的、健康的義務教育生態。

中小學生學業負擔過重,需要對症下藥,標本兼治。必須看到,熾烈的課外補習熱、奧數熱、各種杯賽等,主要圍繞的是小升初、幼升小的擇校需求。因此,課外教育培訓在國外被稱為「影子教育」,意即它是伴隨學校教育而產生的。這提示我們,規範整頓培訓機構固然重要,但還需要有治本之策。

經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建設和驗收,目前多數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的均衡狀況已經整體改善。但一個學區內只要有一所薄弱校,有些家長就會擇校。因此,需要像精準扶貧那樣,確定責任人,限時、定點地儘快消除大城市中依然存在的薄弱校。另外,在各地成為擇校熱點的所謂「名牌學校」,它們往往是地方政府採取特殊政策「打造」出來的。一些地方至今仍在花費巨資建高標準的「未來學校」,解決了原有的學校差距,又在製造新的學校差距。總體而言,目前的學校差距主要體現在師資水平上。這需要地方政府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不是打造少數「超級中學」、名牌學校,而是通過均衡教師資源配置來縮小學校差距。同時,需要堅決落實關於示範性高中指標下放比例達到50%的要求,這是緩解小升初競爭釜底抽薪式的有效措施。

規範義務教育學校的行為還有許多方面。例如,要高度重視和治理教師有償補課行為,要繼續減少學生作業和考試,嚴格限制超量作業,禁止排名和公布成績,等等。這些要求已提了多年,要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態度抓實抓好。

同時,還需要積極回應家長需求,解決一些具體問題。例如提供下午三點半以後的課後服務,靈活安排接送學生的時間。這能夠有效地降低家長參與培訓機構的需求。因此,需要給學校一定自主權,用多種方式滿足家長實際需求;同時要解放思想,打破在經費使用上的清規戒律,激勵學校把好事做好。

此外,還需要規範民辦學校的行為。在上海、杭州、成都、廣州等城市,擇校已經變為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的生源競爭。由於民辦學校擁有招生優先權,使得部分公辦學校逐漸呈頹勢,趨於平庸化。這違背了發展民辦教育是為了增加教育的豐富性和多樣性的初衷。因此,需要重新審視和處理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的關係,保障基礎教育的公益性。

總之,就是改善基礎教育生態。面向未來,需要通過教育創新,構建一種低競爭、低控制、低評價的全新教育生態。通過教育供給側改革,擴大教育供給;開展中小學辦學體制改革,激發公辦學校的辦學活力。(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

《中國教育報》2018年03月1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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