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生大和尚提案:加強網路信息污染治理
3月3日至3月20日,全國兩會於北京召開。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廣東省佛教協會會長明生法師出席兩會,代表佛教界向兩會提案。
加強網路信息污染治理
提出人:明生(廣東團)
事 由
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給人類帶來了方便快捷,也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同時帶來了不少負面的影響,不良信息帶來的網路污染問題較為突出。
在某些網站上,充斥著大量教唆、誘導青少年犯罪的內容,唆使他們沉溺於色情或暴力的遊戲中而不能自拔,嚴重地污染了青少年的身心。近年來,青少年強姦、殺人等犯罪案件不斷增加,這與網路污染的惡劣影響有著密切的關係。
網路污染對文化、經濟等日常生活會造成嚴重的危害。長此以往,將進一步擾亂網路秩序、煽動不滿情緒、誘發群體事件、影響社會穩定、損害國家安全、侵犯公民權益,甚至侵蝕、顛覆維繫社會安全的主流價值觀,改變公眾的認知模式,惡化和毒化輿論環境。
建 議
一、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凈化網路空間
一要制定宏觀信息政策,加強網路文化建設,創造積極健康文明的信息資料,吸引網民,搶佔網路陣地,抵制網路不良現象的出現。二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出台《計算機犯罪法》,以打擊網路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國家還應強化信息市場管理,加強信息質量監督。
二、建立合作共治機制,加強虛擬社區管理
在多元開放的網路社會中,政府必須與市場、社會組織、網民協同治理公共事務,推行公共服務的社會化和市場化。政府應當在法律的框架下,支持社區自治,提供技術幫助,強化引導監督,鼓勵各類網站建設網民歡迎的優秀的網上社區。
三、倡導網路行為自律,提高網路用戶素質
針對網污嚴重者,監管部門要及時約談網站負責人,責令其整改,對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後果的,要予以嚴厲懲處,要讓其承擔違法成本。廣大網民要加強權益意識和責任觀念,提高自身的信息鑒別能力,自覺抵制和避免信息污染的危害,在權益受到侵害、遭遇黃色、暴力、反動等網路污染信息之後,要積極向專門的治理部門進行舉報,使網路污染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四、制定網污界定標準,設立嚴格監督體系
目前法律中尚未界定網路色情信息、暴力信息、虛假信息等不良信息的標準,相關部門要積極探討,倒促主管部門儘快制定出判斷網路污染信息的具體標準,將互聯網內容治理納入法制化中。網路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要積極承擔起監管責任,建立技術監管體系和備案登記制度,政府要將不同監管主體的作用發揮出來,發揮互聯網協會等行業組織、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一旦發現網路污染,立即向主管部門舉報,由主管部門予以懲戒。
五、改進網路技術手段,進一步提高控污能力
政府應加大技術投入,加強對網路監控技術的研究,推進動態堵截技術、信息安全防範及保護等技術的應用,開發信息識別、信息過濾、自動偵緝、不良信息自動報警等監控系統。加強網路主體對信息傳播的過程性監控,根據網路信息在傳輸初端(網站)、中端(網路營運商和服務商)、末端(用戶電腦)等環節的不同特點,設置相應的技術監控,有效阻止有害信息擴散。
六、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學習他國管理經驗
一方面,國外先進國家信息產業起步較早,我們可以借鑒別國先進經驗和技術為我所用。如新加坡就制定「互聯網行為準則 」,讓政府有權要求供應商移除網站中出現的如宣揚色情、暴力、同性戀和種族仇視等的言論。供應商如不能履行義務將被處以罰款,或者暫停營業執照。另一方面,積極加入如國際反垃圾郵件這樣的國際組織,通過互助交流增進了解加強信任,有利於開展國際間的合作共同打擊信息犯罪,凈化國際信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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