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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將我遺棄,我卻因禍得福,成了養父母的小公主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

1,一名女嬰由於後腦長腫瘤,出生4、5天就被父母遺棄。如今孩子被好心人救治,成功做完手術,恢復健康。如果孩子長大後找到親生父母,她應該與之來往嗎?

答:分兩種情況來詮釋『棄嬰』現象:1)因為生父母確實貧窮,沒有能力幫孩子醫治,所以,只能將孩子遺棄,並渴望家境好的家庭能夠把孩子撿走,然後,保全孩子的生命;2)一對比較勢力的惡毒父母,見孩子有病,主動放棄給孩子醫治,狠心把孩子丟棄。作為撿走孩子的養父,在孩子長大之後,對於孩子的身世,應該讓孩子有知情權,到時候,孩子肯定會去找生父母問一下當初自己被丟棄的真相。然後,根據真想,再決定要不要和生父母聯繫。在此,想對所有即將做父母的年輕人說:即便孩子生下後是一個病嬰,都不要輕易丟棄,現在有很多慈善機構,可以求助於他們,作為父母,至少應該為孩子努力一把,不是么?

2,人活在世界上親情很重要,當你最落魄的時候親人會站你身邊。如果有一天工作和親情發生衝突,你會做何選擇?

答:每個人都應該有舍小家為大家的情懷,但是,並非每個人都具有舍小家為大家的資本。比如,作為一個科技工作者,在面對親人病重且自己必須堅守在工作崗位上的時候,必須含淚堅持;比如,作為明星,在參加某重要晚會的時候,在得知家人病重之後,也不能臨陣脫逃。然,很多人和我一樣,都是較為普通的人,做著較為普通的工作,關於工作,自己純屬一個『可有可無』的人,這時,當親情和工作發生衝突的時候,請照顧一下親情。因為人活一輩子,真的不要給自己營造太多的遺憾。與此同時,也想對那些有資本舍小家為大家且最終舍了小家的人們致敬。

3,最適合的彼此,不是一開始就一拍即合,而是在未來漫長歲月中為對方變成更好的自己。愛情不存在天造地設的一對,只有彼此努力,成為適合我們的對方。你還記不記得你和另一半相戀多久才結婚的呢?

答:很多時候,我們在邂逅愛情的時候會傾向於主動追求那個讓我們心動的異性,但是,更多時候又會發現,兩廂情願的愛情往往很難擁有。因為愛情世界裡總會出現我愛你,你愛他的現象。在此情況下,追愛的過程難免讓人心累。以至於很多人在幾次追愛失敗之後,會讓自己冷靜一段時間。直到有一天,覺得自己確實應該談婚論嫁了,便會找一個和自己家境差不多,工作差不多的人,開啟一段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情。當然,這段戀情在剛開始的時候,壓根就談不上兩廂情願。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會發現,雙方都願意為對方去改正缺點,且發現兩個人在一起的狀態非常舒服,於是,就成就了婚姻。個人覺得,兩個人的磨合期有半年足以,所以,在建立戀愛關係還不到半年的情況下,即便你很愛對方,也不要衝動的為對方去做傻事。

4,有時候,我們很重視的東西會在轉眼間遺失,焦急如焚的心情深有體會。你有丟失過什麼重要的東西?把它重新找回來是種怎樣的體驗?

答:我有一把指甲刀,是最好朋友去瑞士旅遊時給我帶回來的禮物。這些年,我把這把指甲刀一直當寶貝般的使用並貼身攜帶。或許這把指甲刀一直存在在我的視線里,所以,逐漸習慣了它的存在,難免會對它有些『輕視』,直到有一次,需要剪指甲的時候,怎麼也找不到它。於是,心情糟透了。後來,我幾乎翻遍了家裡所有它可能出現的地方,最終,還是找到了它。當時的心情必然是喜出望外。也是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隨身攜帶它了。即便是每次使用它,在用完之後,都會固定的放到同一個地方。它雖然只是一把指甲刀,但是沉澱著友誼,沉澱著回憶。

5,有人說,知道前任結婚後,一般有三種心情:1)幸好不是我。2)怎麼不是我。3)關我什麼事。你在知道前任結婚後,是什麼心情?

答:人其實是比較貪婪的物種,只要曾經擁有過的人或事,都會在心中存留一些記憶,尤其關於前任。那怕當初是自己主動提出分手的,在對方結婚時,都會不由自主的表現出些許酸爽,卻還要裝處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這份情緒上的波動是一種本能反應,與還愛不愛對方沒有必然聯繫。但是,人們又會理性的告慰自己,前任是再也回不去的過去,所以,在稍加難過之後,又會很快的認清現實並平復心情。關於前人的婚禮,如果做不到豁達的祝福,那麼,請不要高調的禍害,畢竟曾經相愛過。伴隨著年齡的增長,你會逐漸發現,那些曾在你生命中駐足過的人,都將會成為美好記憶的一部分,且時間會讓你放下懲戒與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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