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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礙共病軀體病,該住哪個病房?

很多精神障礙患者同時罹患軀體疾病。這些患者如果需要住院治療,尤其是兩頭都有治療需求時,那麼究竟應該住精神科病房,請軀體疾病科的會診,還是住軀體疾病科的病房,請精神科會診?

精神科與「大醫學」隔絕的局面由來已久。一方面,精神科醫生的軀體疾病相關診療知識存在退化之憂,且不同醫院、不同精神科病房處置軀體疾病的能力也相差很大;另一方面,軀體疾病科室對精神疾病往往心存忌憚,主觀上擔心無法管理,同時可能確實缺乏必要的客觀條件。有時,患者甚至成為「燙手山芋」。

為患者選擇合適的病房有望提高診療效率,縮短住院日及降低治療成本,改善總體治療轉歸。一項發表於3月Current Psychiatry的文章中,美國科羅拉多大學醫學院的兩位研究者提出了「3 Ms」和「3 Ps 」原則,供同道參考:

3 Ms

Medications(用藥)

一般情況下,精神障礙共病軀體病患者的治療用藥往往較複雜,有時包括一些需要靜脈給葯或持續監測血葯濃度的藥物。在精神科病房,這些藥物能否成功給葯?還是只有人員設施更為完備的軀體疾病科室才能操作?反過來,如果患者存在強制使用精神科藥物的可能,軀體疾病病房能否完成這一在精神科並不困難的操作?

Mobility(機動性)

患者日常活動是否需要協助,是否存在意外跌倒的風險,可供選擇的精神科及軀體科病房能否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選擇病房時也應加以考慮。畢竟,意外跌倒與更差的總體轉歸顯著相關,尤其是中老年人群。

Monitoring(監測)

防自殺是精神科經典的四防之一,也是請陪護的最常見的指征。然而在軀體疾病科室,即便請了陪護,若患者存在較強的自殺傾向,防自殺也並非易事,隨之而來的可能就是糾紛甚至訴訟。反過來,精神科病房能否承擔更為繁複的生命體征監測工作,以及早期發現感染或軀體疾病惡化的跡象?

3 Ps

People(人)

精神科與軀體科病房相比,病友、工作人員及整體人文環境風格均存在顯著的差異。對於患者而言,精神科病房的特殊治療環境及具有專業背景的工作人員能否帶來獲益,或者利大於弊?或是另一種情況,即精神科「味道」較淡的普通醫療環境對患者反而更有利?不同患者需要具體考慮。

Prognosis(預後)

患者當前的治療方案已經確定,接下來又將如何操作及調整?患者精神及軀體疾病的預後怎樣?這些相對長遠的問題也決定著病房的選擇。

Placement(安置)

出院後,患者將何去何從,回家還是轉院尋求進一步治療?入住精神科或軀體科病房對院外治療及安置又有何影響?怎樣能少「折騰」患者,同時為家屬提供程序及實際上的便利?

結語

醫者仁心。除了制定治療方案外,跨專科的診療也令醫務人員感到糾結。作為精神科醫師,可參考上述原則加以考慮,並與患者方面溝通。無論是精神科還是軀體疾病科室,根本出發點是一致的:「怎樣做對患者更好?」

文獻索引:Simpson SA, Severn D. Admission to an inpatient psychiatry unit or a medical unit? Consider 3 Ms and 3 Ps. Current Psychiatry. 2018 March;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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