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思想——易學與科學的玄妙巧合(二)
陰陽及最初的這些生物再互為作用交合,就形成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這個多姿多彩的世界。從理論上來講,這個過程中的每一個階段都存在著偶然性,因為,相對於事物的個體來講,都存在有無限的可能性。這一點令史蒂芬?霍金也極為困惑,雖然事物具有如此的偶然性,但是整個宇宙卻是以有序的、必然的方式產生和運行,難道這也純屬偶然?除此之外,就只能有一種解釋,就是有一個萬能的上帝精心的設計了這一切。
人之一生,實即時也,運也,命也。有所定,有所不定。於佛家而言,即為因緣,亦名因果。因,物之初,之本源,為性。緣,影響因發展的一切條件。果,乃因緣之合和。因一定,緣一定,果亦一定。有其因而知其果,由其初而知其末,若隨性而行,任其發展,即為宿命。《易經》曰:「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物之初,如白紙一張,尚可書寫百般之內容。因難變,而緣易變。緣有變,果亦有變。故又言,命運,全在自己手中,看自己如何運作。
若人之時、運、命令人費解,可以一喻而言之。如同放風箏,風箏即為命,因人因地,隨風而起,此為運,風起當有時,合時、合運、合命,風箏自然高飛。不合時、合運、合命,徒勞而無功。又如種莊稼,種子乃為命,如何播種,播於何處,何時澆水何時鏟草施肥,此即為運,為時。命有好壞之分,如種子之分優劣。好種子如耕種不得時亦不得法,亦難有收成;壞種子既使得時亦得法恐也妄然。一切好的結果,當是好的因緣和合而成。
人之一生,皆時也,運也,命也。於《易經》而言,又不盡然,尚有一點,即位也。位者,位序,位置與順序。萬物之生有先後,有先後故有順序。物之所處各得其所,有其所故有其位。先者為尊,後者為卑,上者為尊,下者為卑,老者為尊,少者為卑,故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又曰:「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不得其位,妄然而動,凶多而吉少矣。樹林之中難放風箏,沙漠之中難以播種,位不當之故也。「桔生淮南則為桔,桔生淮北則為枳」,之所以不同,其位有異也。
偶然性是物質的一種特性,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偶然,就沒有生命。不過,說偶然性創造生命只講對了一半,更為完整的說法應該是:偶然與必然共同創造了生命。偶然是相對於物質(或生物)的最基本狀態(或形式)而言的,雖然物質的最基本形式具無序的偶然性,但這些最基本的物質與外在卻存在一種相互力的關係,不同的力對事物會有不同的影響,也就是說,雖然事物的最基本狀態呈無序偶然性,但在外在力的作用下卻又會呈現一定的方向性,也即必然性。就好比整個宇宙內的天體來說,在理論上,每個天體都有向任何方向運動的可能性,但事實上,幾乎所有的天體都在按即定的方向或軌道運行,決定著這種狀況的就是各天體間存在的相互的力。這種力極難會改變,即便是單個星體的運動發生變化,亦不會對整個宇宙間存在的力產生太大影響,其他天體依然會按即定的軌道運行(事實上會有改變,但改變很小,可以忽略不計),而宇宙中其他的事物無不存在類似的狀況。
英國生物學家及人類行為學家理查德?道金斯認為,觀念和行為或許通過人類在各個社會中進行自主傳播。他設想存在一種能像基因一樣複製和變異的信息載體「模因」(meme),它能使其攜帶者在特定的文化環境下表現為適應或不適應,並能從「一個大腦傳遞到另一個大腦」。模因論因此而生。
模因論
模因論的提出令人感到興奮,儘管現在仍有不少科學家對此觀點持有異議,但模因論的正在備越來越多的人們所接受。道金斯認為,模因傳播的關鍵在於模仿。模仿實際上是一種能量的喚醒,依此觀點,每一個個體內都已經貯存了宇宙的所有信息,思想的本質是一種能量的波動(關於這點,生物學方面的研究已經有所突破,並在科學中有所運用,比如腦電波。)模仿是一種能量激活了另一種能量。模因論的提出,有一個重要的隱含的意義,那就是:我們的思想受文化的影響,我們的所思所想從某種意義說是一種必然。
如果說模因論還只是停留在理論的層面,而德國海靈格所提出的「家庭系統排列」則完全是一種實踐。「家庭系統排列」更多地被歸入現象學的範疇,因為其所顯示的不可思議的效果,用現在的科學還不能進行完全的解釋。「家庭系統排列」的基本觀點認為,在上下幾代的家族關係中,有一股無形的力在影響著家族中的每位成員,因此,家族中成員的思想與行為在一個更大的範疇來看,都是一種必然,至少是深受其影響。
狗年大吉
※象數思維 易理本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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