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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廣告很另類:討債、追嫖資、嫁女兒……

先請看一則廣告:「秋節開銷,需用孔亟,各大少惠顧酒局洋,至今多有未付。爰特登報,務祈俯諒苦衷,自全體面,從速賜下以應急需。如十日不來,定為登報揚名,此布。王寶釵告白。」(《追討欠賬》)幹什麼?原來是催債的。債主名叫王寶釵。

「秋節」將至,需要不少花銷,但很多客人平時都沒有付酒錢,還賒著賬,所以她就在報紙上登廣告催債,給客人十天的期限,過期不來結賬的,她還要登一次廣告,把這些人的名字公布出來,讓他們出出醜。廣告的效果怎麼樣呢?可能還是不錯的,王寶釵沒有再登廣告公布欠債人的名單,說明討債成功了。

《清明上河圖》中的廣告

「有陝西某大少,前節在小姐處擺酒、碰和、叫局,欠賬有三百八十四元之多,連下腳亦未付,至今匿不見面。如有仁人君子將該大少尋到者,送洋十元,決不食言。阿更、阿招、阿巧、阿金同啟。」(《尋人》)這可不是一則簡單的尋人啟事,乃是民國時期妓院里的小姐追討客人嫖資的一則尋人啟事。欠債人是「陝西某大少」,他到妓院喝花酒、打牌、玩「三陪」,消費了差不多四百塊大洋,結果拍拍屁股跑掉了,連下人的小費都沒給。小姐們當然很生氣,於是在報紙上登廣告,懸賞十塊大洋,決心把這個吃白飯的傢伙「挖」出來。這一招果然管用。很快,小姐們又登了一則廣告:

「前登告白,以陝西某大少積欠嫖錢下腳三百八十四元,分文未付。今該大少已自己投到,自願限期三日繳清,是以仍為隱名,以存忠厚。逾限不繳,當再登報,勿為言之不預也。阿更、阿招、阿庚、阿珠再啟。」(《尋人已獲》)

可見,當年這樣的廣告還是有效果的,狎妓雖然為當時的社會所容許,但畢竟是一種惡習,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嫖娼而又不給錢,那就更不光彩了,傳出去是非常丟臉的。所以,小姐們的廣告「白紙一上」,陝西某大少大概就「面如灰土」了,趕緊跑到妓院談判,答應在三天內把賬結清。

這樣的廣告,今人看來簡直瞠目結舌,另類的可以。其實,當時也許是由於報紙剛剛興起的緣故,廣告內容還真是五花八門,簡直讓人眼花繚亂。

民國時期,親友結婚時,在報紙上登結婚賀詞,則是一種潮流。翻開1946年6月18日《永聲報》,上面有一則「註冊完畢 開始上課」。如果不看上下款,誰能想到這也是一條新婚賀語呢?工作人員猜測,新郎新娘可能都是教師。同年10月22日《永聲報》上,有一條訂婚賀語只有兩個字——「挂號」,估計新郎或新娘是從事醫藥行業的。還有人將新郎新娘的名字編成對聯。1942年3月22日《永春日報》上,新郎叫李景材,新娘叫黃雪蓮,友人便寫了句藏頭藏尾詩:「雪盡春回添美景,蓮開藕結造良材。」更多的結婚賀詞反映時代特色,不忘家國。如「為國為家 合作努力」「國建家成 皆大歡喜」「國——需要你們,家——也需要你們,願你倆共同地努力」「創造你們的家庭,產生國家的兒女」等。

在眾多的結婚賀詞中,還摻雜著一份「離婚啟事」,只有簡單的一句話:「我倆因感情不洽勢難偕老情願自登報日起脫離夫妻關係此後男婚女嫁各聽自由。」落款時間是1947年。工作人員說,當時新中國婚姻法還沒頒布,這屬於民間婚約。可能是男方不願意因離婚耽誤女方的前途,而特地刊登這一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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