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開前任嘴臉:你不是情聖,你是渣!
俗話說的好: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01
而愛情中有不少戲精,經常演一出「忘不了前任」「為前任負責」的痴情戲,自詡是「情聖」,掩飾Ta渣的本質。
比如,《我的前半生里》的陳俊生,後十集走上洗白之路,開始對挺過離婚劫的前妻羅子君送溫暖了——又是幫她工作,又是替她教訓騷擾者……
儼然「情聖」上身,好似一個有情有義有責任心的好男人。
可你們忘了?
前十集他如何腳踩兩隻船打野食,如何冷酷地通知妻子:我愛上小三了,如何全家算計把她趕走,搶大房子爭兒子……
吃相是多麼難看?!
妻子劫後餘生,挺過了最熬的那段日子,他又腆著臉要來敘舊了?真是從頭渣到尾。
比起舊日的分手,更渣的就是:
在前任總算活著走出失戀陰影,舊傷開始癒合的時候,又來挑撥聊騷,擠出一張「原來最愛還是你」的嘴臉。
這種披著情聖人皮的渣,特別有迷惑性,我們今天就來給他們扒皮。
02
先看看渣們共同的外在特徵:
他們都擅長擺出一副「無辜」的臉孔,用「奈何造化弄人」的韓劇劇情套路前任。
他們中的極品,不只要騙倒前任,連自己也騙——Ta自己也被這出纏綿悱惻的愛情打動,真當自己是什麼三毛荷西轉世呀,至尊寶轉世呀……
Ta一副憂傷臉說:我來到這世間,就是為了渡劫……
滾!你度你的劫,幹嘛要去劫前任?
情聖們泛濫的「大愛」,就是一枚裹著蜜糖的毒藥,對方要是服下去,又是穿心爛腸死一回。
一類情聖是「過失殺人」,無心犯下大錯。我有個朋友,有次很委屈地吐槽:
「女人心眼真小!」
原來,他前女友結婚,他隨了一份厚禮,妻子不依不饒。
朋友覺得自己是很「坦蕩」的:
他很愛現任,不可能和前任發生什麼。之所以送的這麼貴重,純粹是因為歉疚……兩人以前處的時候,他剛畢業,是個窮光蛋,前任跟著自己吃了很多苦,他覺得虧欠她。
對他來說,這就是一個儀式感:
禮物送出去了,這事就徹底翻篇兒了——僅此。
可他有沒有想過:他是當作一個結束的儀式,可其它當事人呢?
你是「放下了」,卻讓前任「提起了」。
她本已經結婚開始新生活了,你此時送上厚禮,她內心怎能完全平靜如水?本來應該是最幸福甜蜜的日子,心頭卻泛起一絲苦澀……你這是來送補償,還是來砸場子?
這真是她想要的補償嗎?
對前任的現任來說,你送他妻子這麼貴重的禮物,你讓他怎麼想?你是在提醒他是接盤俠?勾起他的疑心,給她未來生活埋雷嗎?
對於深愛他的妻子,就更不人道了:她從此陷入不安全感——若不是念念不忘,怎會如此斥巨資?我算什麼?你前任的影子,退而求其次的備胎嗎?
這個打著「補償前任」旗號的行為,真正的受益者是誰?
只有他本人。
這個看上去讓人感動唏噓的情聖行為,扒下底褲,吹開肥皂泡一樣虛幻的愛情錯覺,實質上不過就是想彌補自己過失,減輕內心愧疚感的自我救贖。
03
另一類情聖是「有意謀害」,有心套路的惡行。
比起第一類算是無知無心犯的錯,這類「情聖」就很卑劣了。
他們不甘寂寞,但聊騷新對象,需要投入金錢精力。
而前任,他們熟知前任的軟肋和G點,只需勾勾手指,動動嘴皮子:
「你還好嗎?」
「我夢到你了。」
「我正在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
有些前任就崩潰就範了——還能有比這成本更低的聊騷嗎?
重新征服前任,尤其是前任已有新歡的情況,還能隨意召喚神龍,讓人身心都酸爽——不只滿足過剩的情慾,更是按摩虛榮心。
自己簡直就是後宮無數的王,前任是打到冷宮的棄妃,睡上一次,哪怕他賜給她白綾,她死了都是他的死人,給口好氣,馬上就還魂認主。
這才是前任讓人慾罷不能的春藥啊!
為防自己藥效過期,就要時不時聊騷挑撥,檢測見證自己的魅力值,爭取「我不佔著坑,別人也別想拉屎。」
可憐前任被灌了迷藥,被感動的不能自拔,以為自己是韓劇的女一號,不過是不斷給自己加戲的群演。
04
偽情聖套路深,如何火眼鑒渣?
如果前任來詐屍,你意志動搖時,先給自己貼三塊降溫貼。
以他現在的情勢,為什麼會來找你?
以你現在的情勢,想重新接受他的真實心理是什麼?
當初讓你們分手的問題解決了嗎?
這三個問題就是照妖鏡,他是真情聖,還是白骨精,昭然若揭。
讓前任重新聯繫的原因,絕非只有「愛情」。
有很多「上不了檯面」的理由。
比如:
有人因為未完成情節:
像《港囧》里的徐來,和女神沒打成的那一炮,讓他整個青春都缺了一個角,所以他攥著安全套急吼吼出發,要把未完成的「C」,畫成圓滿的「0」。
有人因為不甘心:
當初被拋棄,或者沒追到手,所以總想著重新開始,好扳回一局,改寫「失敗」的記憶。
誰都不想接受自己是失敗的、無能的、自私的、不體面的……潛意識會找一個「拿得上檯面」的理由摘清自己——愛情是個好託詞,很適合拿來遮羞。
用一點換位思考,切換到對方視角,再對自己真誠一點,直面自己內心,你就會豁然發現,浪漫的外衣下,狼藉的現實真相是:
他婚姻平淡想找份刺激;他女友不在想有人來暖床;他想跟你借錢;想賣給你微商產品……
而你,也只是空窗期寂寞,不甘心當年被拋棄,嫌棄現任不如前任……
與愛情一毛錢也沒關係,別給自己加戲。
05
最後再講個真實故事。
我有個同事,每逢前女友生日,都會送花,十年未間斷。
我們覺得他真的是一個情聖,用情至深。
有次,我們酒後起鬨,讓他講講他的愛情。
我們備好了紙巾,以為會有一個凄婉感人的愛情故事。
結果他講了一個讓我們三觀破碎的暗黑故事。
「她當時嫌我窮,把我甩了。我心裡那個恨呀!後來我混出頭了,就想讓她後悔。當時我們早就不聯繫了,我想了一個招——假裝還愛她,托她閨蜜去送花……她自然就從閨蜜那知道我的現狀了。」
「那,你後來為啥一直送下去?」
「一束花才多少錢?一年花200塊錢,讓她一吵架就想起我的好,更覺得他老公不好,我就想讓她過不爽……」
聽完這個故事,你還會留戀前任的餘溫嗎?
他送的哪是玫瑰?分明是栽下一把刺。
和前任談真愛,和吃過期的剩菜,從回收站里找寶貝,有什麼區別?
- The End -
作者:綠林好菡 ,客廳專欄作者。溫柔未遂女菡子。廣告人,設計師,夢裡有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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