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媽為什麼離婚?這是我聽過最扎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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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和阿文聊天,他說了件離我特遠的事。
在阿文念初中時,他的爸媽離婚了,打那以後,他就跟著媽媽一起生活。
媽媽也沒再婚,就一個人把他拉扯大,在他的印象里,媽媽從來沒抱怨過爸爸一次。
前幾天,阿文破天荒地說出了困擾自己多年的疑惑,他問她:當初為什麼會同意跟爸爸離婚?
媽媽的回答特別簡單。
媽媽說:「你爸他不需要我了。」
沒有一連串的原因解釋,也沒有複雜的情緒變化,只是一句「你爸他不需要我了」。
阿文告訴我,聽到媽媽的回答時,他心裡特別難受,不是因為媽媽成為了被遺棄的人,而是因為她活得太明白了。
活得太明白的人,很少被生活溫柔以待。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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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婚姻就是兩個人合夥過日子。
如果當真這樣的話,那麼婚姻本身就註定了散場,且不論目標總有實現或更改的一天,單單是合夥關係也隨時會土崩瓦解。
特別是當你並不清楚你為什麼要結婚的時候。
一個男人選擇談戀愛、結婚、生子,很多時候並不是因為他想要這麼做,而是因為覺得應該這樣做,當然其中有外在因素的干擾,但說到底,還是太糊塗。
很多時候我們對自己的行為和想法都是不知覺的,而這種不知覺,全是源自我們的無意識行為。
無意識行為始終陪伴一個人一生,它有個更熟悉的說法,叫「慾望」。
慾望都是衝動性的,而且是無意識的,這決定了基於慾望所做的決定是不牢靠的。
所以當一個男人基於慾望而進入婚姻,也註定了他有因為慾望消散而退出婚姻的一天。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當TA的慾望被滿足,或者被新的慾望替代時,便會做出新的決定,這個決定可能是獨立於之前的決定,也可能是補充,還有可能是覆蓋之前的決定。
而我們見得更多的是,一個男人結婚生子之後,他覺得他已經完成了生活安排的任務,然後就退房了。
他覺得他不需要她了。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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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待兩個人的生活,但更多的時候還是要適應一個人。
就像阿文的媽媽,她是個活得明白的人,她看出了婚姻關係中自己的處境,作為一個不再被需要的人,結束可能是讓雙方都自在的決定。
不得不說,在公眾眼裡,女性仍然是個弱勢群體,離了婚的女人更是如此。
影視作品裡,總是上演著離婚女人的落魄,給她們戴上很難看的面具,彷彿離開男人、離開家庭,她們就成了被驅逐的流民,無法自足。
而現實生活並非如此,當今的時代,已經不再是一個人活不下去的時代。
豆瓣有個網友說媽媽和渣男爸爸離婚後,自學了cad、ps開了列印店,自學考過了建造師、會計師,還抽空考了個中級育嬰師,目前主攻營改增工程會計。
我忍不住為這樣的媽媽鼓掌,這絕對是給了某些影視作品一個狠狠的耳光,有些時候,合夥過日子的婚姻,是在拖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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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明白是一回事,活得太明白卻又是另一回事。
女作家蘇岑說過這樣一句話:曾經以為自己活得很明白,後來才發現,一個真正活明白的人不會忍心讓自己活得太明白。
倘若說活得明白,是把一切看淡,活得太明白,則是指把一切視若無物。
生活里不再有驚喜,和任何事物都保持旁觀的距離,情感上變得越來越麻木,變成了一個困在肉身超脫不得的人。
就像那個從盛極一時卻落敗賈府中走出並出家的賈寶玉,他再也無法快樂起來。
這樣一想,活得明白,最好也保持一些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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