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核動力航母當「充電寶」不止大材小用 更有可能造成艦毀人亡
核動力航母能幹什麼?
常規來說,可以作為航母戰鬥群的核心,可以作為艦載機的起降平台;可以作為一個國家執行作戰任務的核心,也可以為一個國家的戰略利益進行武力威懾。不論執行,何種任務,都不會辱沒「海上霸主」的身份。可是,如果把核動力航母當成一個「充電寶」為,其護航艦隊提供動力行嗎?
最近就有人提出,一個奇想「美國的核動力航母,核應堆功率可達200兆瓦,能驅動十萬噸級巨艦以34節的高速狂奔。如果核航母通過電纜將部分電力傳送給護航艦艇(3艘1萬噸級驅逐艦+3艘5千噸級護衛艦)也能讓整個艦隊以20節以上的航速行進。」如果這只是一道簡單的數字題,那麼這個方案毫無疑問是一個大膽而且有效的方案。不過可惜的是,這個複雜的問題,並不是簡單的數字遊戲。
首先,讓核動力航母充當「充電寶」,是否有些本末倒置呢?以「福特」級航母為例,這艘耗費美國137億美元建造的「超級航母」,運用了60%多的新技術,難道就是為了給「提康德羅加」巡洋艦和「阿利·伯克」驅逐艦當個動力支持系統?雖然,可以為美國艦艇節約了油料。但是讓一個排水量超過10萬噸,搭載著各種戰機和5500人以上的「海上巨無霸」來為其充電,那麼美國這個投資也太過巨大了。要知道,航母出航人吃馬喂、各種消耗,可以說以萬金為單位計算。與其讓航母擔任這項職責,幹嘛不建造一艘排水量更大,自動化程度更高的「核動力充電船」更為簡單,也更為節約成本呢。
而且,核動力航母的反應堆,所提供的電能是否有餘力為護航艦艇服務還有一個大大的疑問。繼續以「福特」號航母為例,這艘航母採用的A1B反應堆,可以為該航母提供的電能力高達20萬千瓦,幾乎是「尼米茲」航母的三倍。但是,這些電能並非僅僅是用於推進航母行駛的。還要為電磁彈射器、各種雷達供應電能。更要為艦上人員的生活,諸如「烹飪、熱水供應、洗衣、暖氣等」提供充足的電能。所以,不能簡單的認為電能越大,就能輕易的為其他軍艦提供電力。
退一萬步講,核動力航母還有「餘力」為其他艦艇提供動力,但是也要面臨一個巨大的「問題」,那就是「伯努利定律」。如果兩艘艦艇在行進當中時,會產生高速氣流或水流,這樣兩個物體會發生相吸。按照「航母充電」理論,核動力航母至少會與多艘艦艇向向而行,那麼產生出的水流和氣流,對於充電電纜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更何況,該理論的提出者,還要用多艘無人艇充當電纜的支撐器,這些小艇在萬噸大艦之間,是否會被這些氣流或水流掀翻,進而造成整個「充電船隊」的覆滅呢?
除了「伯努利定律」之外,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防護。不論出於什麼目的,當核動力航母充當「充電寶」時,也就轉型為一艘正在進行補給的「補給艦」。任何時候,不論那個國家,在進行補給時都是其艦隊最為脆弱的時候。此時,進行補給的戰艦對於天上的戰機,水中的艦艇,亦或者水下的潛艇,都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待宰羔羊。任何一顆火星都可能讓這些艦艇艦毀人亡,怎麼可能還以20節的速度繼續航行呢?
雖然我們鼓勵各種各樣的創新和發明,但是這些創新和發明都必須是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信馬由韁,拋開一切科學共識,那就只能是「白日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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