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不讓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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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年紀並不大,二十馬上過半,但是當伴郎就當了四次了。
根據後面的行程安排,今年還要在當兩次伴郎,都說伴郎當多了不好找媳婦兒,不知道我這樣算不算多。
不過也許正好合我媽的意思。
1
家裡有一個姐姐,在我還在上中學的時候有一個男朋友,一直談,當時在外地藝考兩人還去看我。
男方對我姐還蠻好的,就這樣兩人在一起了兩年。
在我的老家,女孩兒到了二十四五的年齡就該結婚了,就在這個關鍵時候,家裡人告訴我,發現這個男方是一個已經結婚的人了,而且還有兩個孩子。
不知道姐姐什麼反應,在外地的我都買好了回家的票,要去出出氣。
是個人都能想到姐姐的狀態,整日以淚洗面,魂不守舍。
而現在,姐姐還在和那個男的在一起,雖然我不知道那個男的是不是離婚了,不知道是不是帶著兩個孩子。
如果要解釋為什麼還要在一起,也許是因為覺得到了結婚的年齡了吧,也許真的是愛?我不知道。
2
剛上大學沒幾個月就當了一次伴郎,認識好多年的朋友,當然,兩個人沒有上大學,家境也比較殷實,所以,奉子成婚。
他曾經信誓旦旦的告訴我他很幸福,有老婆,有孩子,有房子有車子。
參加婚禮的時候就想,原來結婚是那麼簡單,那麼美好的一件事,初為男人的我心裡一萬個羨慕。
帶著對愛情,對結婚的幻想繼續我的大學修行。
僅僅過了半年時間,朋友約我去旅遊,我說你有老婆孩子,我去幹嘛,他說不,就咱倆。
FUCK,別想歪了。
到達目的地的時候我才發現,他隨身攜帶著離婚協議書。
他告訴我最近幾個月我都帶著了。
我當然不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他告訴我,因為不快樂。
兩個人會因為花錢吵架,會因為買奶粉牌子吵架,會因為是去看婆婆還是去看丈母娘吵架,會因為各種事情吵架。
而且,他不想每天兩點一線的過日子。
二十歲出頭,兩點一線,還有個孩子。
當然,他還是繼續和老婆過下去了,因為一個老掉牙的理由——為了孩子考慮。
3
我和我媽開玩笑,說等我有了孩子,我把你接杭州來給我帶孩子。
我媽說,我喊你祖宗了,30之前別結婚,也別讓我帶孩子。
從我第一次談戀愛我媽就告訴我,不會反對,但是也不會支持,但一定要對保護女孩子,而且最好30左右在結婚,就算再晚也沒關係,一定不能早。
小時候我總是不理解,早點抱孫子,早點看著自己的孩子成家立業,不應該是爸媽都想要早點看到的嗎?
「如果要結婚,就是要和一輩子的人去過餘生,現在離婚率是高,但是不能將此當作理由,也不能把『不合適就離唄』當作自己的退路。在此之前,一定要做好萬全的準備,一定要把自己進步成一個善良的人,好人,一個有能力有責任心的人,在這個過程中,你一定會遇到對的人。你若盛開,蝴蝶自來,這不僅是對女孩兒負責,更是對你自己,和你的家庭負責,要結婚,就要過一輩子。所以這需要時間,所以媽媽不怕時間久,就怕你不夠格去結婚。」
你要忍,忍到春暖花開;你要走,走到燈火通明;你要走過世界遼闊,在評判是好是壞,你要卯足勁兒變好,再旗鼓相當的站在不敢想像的人身邊。
※我用陳奕迅的歌詞寫了個故事
※又快到了一年一度和爸媽大戰三百回合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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