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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被拋棄的女嬰:養不起就別生,生了就別扔!

引導語:「棄」,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個頭向上的嬰孩,三點表示羊水,頭向上表示逆產。中間是只簸箕 ,下面是兩隻手。合起來表示將不吉利的逆產兒倒掉之意。

——百度百科

文‖楚知壹

從上個世紀七十年代起,「計劃生育」和「計生辦」這兩個辭彙,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幾乎貫穿了幾代中國老百姓的記憶。從而,也影響了千千萬萬中國老百姓的人生。

1982年,計劃生育正式被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寫入憲法。當時,在某些「經濟欠發達」的落後山區,由於社會撫養費的存在,計劃生育工作曾一度成為許多政府官員升遷的決定性指標。在這些地方,為了傳宗接代,「遺棄女嬰」也成了一種「常態」。

作為一個農村八零後獨生子,我從小就經常聽到許多關於「遺棄女嬰」的各種「幸」與「不幸」。甚至,在十二歲的時候,我曾因一個「遺棄女嬰」與鎮上的計生辦工作人員大戰三百回合。最終,寡不敵眾,力竭而敗……多年後,每每回憶起,我的心依然會萬般糾結:那個女孩,後來過得怎麼樣?

是啊,那些被遺棄的女孩子們,後來過得怎樣?

小時候,我和村裡的小夥伴兒們最歡樂的日常遊戲之一便是「打美良」。

為什麼我們喜歡打「美良」?

因為她「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因為她是個「瘋婆子」。

因為她是「撿來的」

……

其實,美良,是個傻女,從我們記事起便是。

「給我找個男人吧!」,無論男女老少,美良在村裡逢人便只這一句。大人們聽罷,啐一口,罵上一句「瘋丫頭」便一笑而過。

可在一些半大小子聽來,彷彿是受了奇恥大辱,非得給她點顏色瞧瞧才肯罷休。於是,在半大小子們的號召和帶領下,「打美良」便成了村裡小孩子的日常。

直到多年以後,一次和長輩閑聊,我才知道美良曾經並不是一個「傻女」,而是一個身世凄慘的可憐女人。

美良,是被人從大路上撿來的。起初撿來的時候,那戶人家的夫婦並沒有生育,也把美良當成親生的姑娘養。直到美良十歲的時候,她的養母生了一個兒子。為了不被計生辦罰款,她的養母又一次把美良送了人。這一次收養美良的是個四十多歲的光棍漢。老光棍連養活自己都困難,可他為什麼還要收養一個十歲的小女孩兒呢?你不妨用最大的惡意來揣測一下這個社會的醜陋吧!對,其實就是你想的那樣……

沒多久,美良就瘋了,那時她才十多歲。從此,她逢人不論男女老少便只一句:「給我找個男人吧」

我不知道「美良」的親生父母是否尚在人世。若在,他們見此情此景,心中又作何想?

然而,我心裡卻只有一個疑問:

既然養不起,何必要生呢?

「姐,爸媽問你今年回不回去過年?他們真的很想念你,你還是不肯原諒他們嗎?」

望著手機微信上彈出的這條新消息,小霞不禁陷入了一陣沉思…

從記事起,小霞便覺得身邊始終伴隨一個躲躲藏藏藏的「怪叔叔」。

說是「怪叔叔」,「怪」在哪裡呢?

比如,他會在她同小夥伴們一起玩耍得正開心的時候,把她叫到一邊,給她些糖果零食什麼的,還要求她回去不要跟爸爸媽媽提起遇到他這件事;又比如,直到她上學了,這個叔叔還經常會去學校看她,給她拍照,帶些鉛筆本子文具盒書包什麼的…

本來小霞也沒多想,還以為是城裡的好心人下鄉資助貧困山區的小朋友。但是小霞的心裡也不免會產生些許疑惑:為什麼每次這種好事兒都單單落在她頭上?

直到小學五年級,有一天,「怪叔叔」又來看她。等他走了之後,班主任把小霞叫到辦公室,笑眯眯的看著她說:「剛剛看你的那個叔叔,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你的親生父親。當時他家裡迫切想要個男孩,於是不得已把你送人了,這麼多年他一直對你於心有愧…」還未等班主任說完,小霞便捂著耳朵飛也似的逃出了老師的辦公室。

「這樣算什麼,女孩又怎麼了?為了要兒子,自己的親生女兒都可以拋棄,女兒真的就不如兒子嗎?對我心懷愧疚,以為給些小恩小惠就能彌補我,來換取我原諒他們和他們相認嗎?這是不可能的事!」,小小的她,心中不禁產生了這樣執拗和堅定的想法。

自那以後,只要「那個人」來看她,小霞總是避之不見。而「那個人」也只能在遠處靜靜地看著她,神色木然……

幾年以後,小霞憑藉著勤奮拼搏的精神和鍥而不捨的信念,一路從鄉下考到了省重點高中,又從省重點考到北大,緊接著赴美留學。最終,她接走了養父養母,定居海外。

從「遺棄女嬰」到「飛出山窩窩的金鳳凰」,她一共花了二十六年。她之所以這麼努力,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想證明:我並不比男孩子差!

事實證明,她真的不比男孩子差!

二十多年來,無數個夜晚,她的腦海里只有一句話:從你們拋棄我的那一刻起,這一生便註定了天涯陌路。

養不起就別生,生了就別丟,丟了就別認。

十多年前,我大概還在念初中。

由於家離學校比較近,所以我從初一到初三一直都是走讀生。那時候為了去學校上早自習,每天五點半差不多就要起床了。

記憶中的那個初春清晨,天蒙蒙亮,我像往常一樣背著書包上學。路過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我突然聽到一陣嬰兒的啼哭聲。

年少無知的我,在強烈的好奇心的驅使下,停下腳步四處張望,想要尋找那斷斷續續地嬰兒啼哭聲來自哪裡。果然,在十字路口南邊街角的一個籃子里,我發現了一個正在啼哭的小不點兒。

籃中的小不點兒似乎明白自己被拋棄了,一直張著小嘴兒不停的哭泣。她的哭聲在這個春寒料峭的清晨,聽起來是那樣的孤寂。

於是,我的雙手不由自主的伸向籃子抱起小不點。

當我抱起小不點的那一刻,她彷彿是感受到這個冰冷的世界還殘存著那麼一絲絲的溫暖,瞬間停止了哭泣。然後,我看到籃中還有一個灌滿了乳白色液體的奶瓶,和一張紙條。我瞟了一眼紙條上的字,大概是小不點兒的出生年月日和乳名。紙條上寫的時間是三天前,她的小名叫曼曼。

想起以前媽媽常常批評我是個調皮不懂事的混賬小子,經常嘮叨著要是有個女兒就好了。而且,那時候我也非常羨慕別的小夥伴們都有弟弟妹妹。於是,我毫不猶豫地抱著小不點兒提上籃子,一溜煙兒地跑回了家。

當我小心翼翼地把小不點兒放到母親的手中,並告訴母親原委的時候,母親的神情顯得有些哭笑不得。然而,在我再三地乞求下,母親終於答應我留下小不點兒。

三天後,就在我正在為終於可以有一個妹妹而高興的時候,鎮上的惡魔(你們懂的)上門了。它們說:你家已經有一個男孩兒了,如果收養這個女嬰,就必須繳納三萬塊錢的社會撫養費,你們要是交不起,就把孩子交給我們,不然就抓你們家戶主,扒你家的房子,殺你家的豬抵債!!!

聽罷,年少無知的我抓起院子角落的一把鐵杴,和惡魔們(你們懂的)對峙了整整一下午。可憐年少無知的我還是因為寡不敵眾,力竭而敗。

最終,惡魔們還是奪走了我的小不點兒。

為此,我始終耿耿於懷,和母親慪氣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如今,已為人父的我,雖然可以理解母親當時的無奈,但是,每每想起這件事,我的心還隱隱作痛。

去年年底,大概是臨近春節的某個周六。

母親突然打電話給我,問:你還記得十多年前的那個小不點兒嗎?

「當然記得,怎麼了?」我馬上回答道。

「前不久有人上門來打聽十多年前關於小不點兒的事,聽上門的人說她父母現在發達了,想要找回孩子。我告訴他,孩子被計生辦的抱走了……」母親嘆了一口氣說。

「然後呢?」我又問。

「然後,過了幾天,那個人又上門了,一進門就哭了……」母親說話時的語氣聽起來有些哽咽。

「到底怎麼回事?」我急切地問。

母親沉默了許久,然後終於講述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原來,小不點兒早就不在人世了。

十多年前,計生辦的人抱走了小不點,然後把她交給了一個家裡有個傻兒子的家庭收養。在小不點三歲多的時候,那個傻子在家裡玩火引發了火災。那場大火,不僅帶走了傻子,也帶走了小不點兒……

聽完母親講述的那一刻,我的心覺得好痛好痛……

在此,我奉勸天下所有的父母:

養不起就不要生,

生了就不要丟,

丟了就不要找,

找到了也不要認。

因為,從你們拋棄她的那一刻起,有些東西你就永遠找不回來了,哪怕連著血脈親情!

你要知道:

找的回來的,是你的愧疚,

找不回來的,是你的良心!

別跟我說任何理由,我只會告訴你一句:

窮就不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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