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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子揚言要跳樓 踹傷勸阻警察被起訴

原標題:台灣一女子揚言要跳樓 踹傷勸阻警察被起訴

中新網3月12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消息,台灣新北市一女子去年7月晚間爬上頂樓揚言輕生,警察好心勸阻卻反遭其猛踹受傷,該女子因妨害公務被起訴。

據悉,台灣新北市新店區一名33歲黃姓女子與賴姓前男友分手三年,卻經常到前男友位於宜蘭的家大吵大鬧,去年7月晚間她再度前往前男友住處拍門咆嘯,還爬上頂樓揚言輕生,游姓警察好心勸阻,卻反遭黃女猛踹;游姓警察受傷未提告,但黃女被以妨害公務起訴。

該女子與前男友分手後長期情緒不穩,經常發送恐嚇信息給前男友。去年7月底晚間黃女發送「要放火」、「大家走著瞧」等文字和許多自殘、打火機點火的圖片給前男友,10分鐘後,她抵達前男友住處拍門咆嘯。前男友的母親害怕,於是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該女子情緒更激動,跑上頂樓,欲跳樓輕生。游姓警察伸手拉住她,但該女子卻失控腳踹警察,導致警察大腿內側挫傷。

當地檢方認為,該女子對前男友母親並未涉及恐嚇,加上前男友母親表示了解該女子分手後情緒不穩,並不覺得該女子會真的做出放火舉動,因此恐嚇罪予以不起訴處理,但妨害公務罪方面有警察出示受傷診斷證明,罪證確鑿,將該女子起訴。 該女子當日被警察以妨害公務罪送辦,但辯稱「打火機點火是要點燈,前男友根本不會怕」,還說「兩人以前吵架都是這樣吵的」,否認構成恐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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