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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走丟的大母腳趾蓋兒

這個天氣,乍暖還寒,運動的需求卻已經迫在眉睫。站直了往下只能看到腳尖兒的這個狀態,著實心情不美麗。遙想當年,腹肌的稜角兒也是分外鮮明的。

我想只有籃球可解,不過,看著被自己束之高閣的籃球,心裡些許慚愧。我是熱愛籃球的,記憶忽然過了電。看到了那個小學抱個橡膠籃球不亦樂乎的男孩兒,看到了高中課間間隙也要去投籃的少年,看到了大學頂著酷暑也要干到底的青年,也看到了工作後依然熱愛卻少了時間和力氣馳騁的大叔。籃球始終貫穿了我的生活,也默默的改變著我。

真正喜歡上籃球,是因為一個男人,一場比賽。那個男人叫,阿倫艾佛森,充滿魅力的男人。那場比賽是2000-2001賽季NBA總決賽第一場,真是要人血脈噴張的比賽。艾弗森一己之力打倒了如日中天的OK組合。當然,看這場比賽純屬偶然,而那時我甚至不知道這個小個子是誰,那麼炫酷。不過籃球這顆種子卻在我的血液里生根發芽。

在高中球場碰到了一個練習三鐵的哥們兒,抱歉,不記得叫什麼了。身材魁梧,投籃及其精準。刻意的模仿他的投籃姿勢,漸漸的成就了現在的投籃姿勢和手感。感謝他的姿勢那麼標準,不然沒準就帶跑偏了一個少年。

在喜愛籃球的道路上,走的還是比較順利的,積極的心態,勻稱的身型,籃球刷過籃網的暢快感,贏球的滿足感,認識好多兄弟,好多好多。。。。。。到這裡應該略微轉折一丟丟,走在這麼平坦的道路我卻沒有一雙正經的籃球鞋~。平板兒、休閑運動、皮鞋、甚至是拖鞋,當時不管腳上踩的什麼鞋子,真是說上就上。很多時候都是心裡想著就到球場看看,穿的不合適。結果卻根本停不下來。鞋子不合適,動作又很飄逸,變向、急停、起跳。。。。。每一個動作都考驗著我的腳丫子,尤其是大母腳趾頭。不知從何時起,大腳趾蓋就變了樣子。這也沒有減弱對籃球的激情,只是少了光腳穿涼鞋的樣子。

低頭看看自己的肚子,決定拿起籃球好好運動運動,那麼從第一雙正經的籃球鞋子開始吧,迫不及待買完球鞋就直奔球場。

鞋子很舒適,這麼多年虧待了自己的腳丫子,對不起那些本不該磨破在球場上的鞋子。很是激情澎湃的廝殺了兩個小時,真是意猶未盡。不過忽略了重要的一點,長時間不運動,突然的劇烈運動對大叔的傷害還挺厲害。懷念青春年少啊~球場歸來,大腿乏力,腳趾隱痛~,終於積攢了這麼多年,在今天它走丟在了球場上。

雖然有點痛,但是一點也不後悔。要繼續戰鬥到底,不在要籃球可憐巴巴的束之高閣,要關心它愛護它,多交流,它也會用砰砰砰~來回應你不是。時光在流逝,對籃球的那份熱愛和激情要更加濃烈。堅持住,該減掉的會減掉,該回來的也一定不會爽約。

加油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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