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他人DNA去鑒定合法嗎?
安妮·戈登供職於附屬美國警察局的一個物證鑒定中心,丈夫是當地一家足球俱樂部的球員。當有一天安妮懷疑丈夫對她不忠,就偷偷把他的內褲拿到實驗室進行了鑒定。她發現內褲上沾有別的女人的DNA,於是認定丈夫有外遇,要求離婚。丈夫矢口否認自己有過不忠行為,不同意離,結果兩人打起官司來。
在法庭上,當安妮向法官出示她手頭的證據時,雙方的律師就這一證據是否有效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最後法院判決證據無效,理由倒不是因為安妮竊取丈夫的DNA去鑒定不合法,而是她為一己私利動用實驗室的公共設施是違法的,而通過違法手段收集到的證據是無效的。出於同樣的理由,官司敗訴之後,安妮又被所供職的單位解僱了。
現在提供DNA鑒定服務的公司在美國到處都有,只要上網一查就可以查到,而且費用也不貴。假如當初安妮不是自己動手,而是委託這些公司去鑒定丈夫內褲上的DNA,然後再拿到法庭上作為控告的證據,那麼這場官司就不會那麼容易了結。因為這涉及到目前各個國家法律上的一個盲區,即「私下竊取他人的DNA去鑒定合不合法?」的問題。
DNA鑒定既方便又便宜
一個「竊」字就給人一種已經是非法的先入之見,但事實上我們完全可以換成說「拿」或者「撿」。因為一個人喝過咖啡的杯子、嚼過的口香糖上留下的唾液,地上掉下的一根頭髮,日常用過的牙刷等等,都可以用於DNA鑒定。
事實上在普通人的生活中,DNA鑒定也不光是被夫妻一方用來調查另一方對他(她)是否忠誠,現在還被廣泛用於親子鑒定,即通過鑒定孩子的DNA,來判斷孩子是否屬於自己親生。當然,去做親子鑒定的大多是男方,因為孩子是否親生,對女方來說一般是不構成問題的。但有時,一個女人要是同時有好幾個情人,出於好奇想知道孩子屬於誰,那麼她也會去做親子鑒定(當然,她還要設法弄到所有情人的DNA)。在美國,做一次DNA鑒定只需200多美元,在我國,也僅需800多元人民幣,一般人完全承受得起。
DNA鑒定還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一個人未來患某種疾病的風險,因為很多疾病是由DNA上的基因異常或者缺陷引起的,而一個人的DNA終生不變。這樣一來,這項技術就有被一些人壽保險公司暗中利用的可能。比如當一個人要投保時,保險公司可以派人暗中調查他的DNA,以決定是否賣給他保險。不過,在這方面幾乎所有國家已經在法律上做出明文規定,人壽保險公司不得對投保人在投保之前進行DNA鑒定。就算有哪家保險公司敢於違犯國家法律,一旦被披露,也將名譽掃地,得不償失,所以基本上不會有保險公司敢冒這個天下之大不韙。
親子鑒定可能破壞家庭
但是對於個人行為,這個問題就有點複雜了。因為DNA鑒定的正確率一般可以達到99.99%以上,所以倘若夫妻一方利用DNA鑒定的結果來指控另一方對她(或他)不忠,那麼這個指控基本上說是證據確鑿;但另一方面,這樣做又違犯了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即隱私權;而且親子鑒定甚至還可能非常輕率地破壞一個原本和睦的家庭,傷及無辜的孩子,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了讓你了解一下親子鑒定可能帶來的危害,下面我們先來看兩個實例。
今年7歲的小明寒假上了趟北京。小明的爸爸對妻子和孩子說是去北京出差,順便帶孩子去玩玩,實際上卻是帶小明到北京一家DNA鑒定公司做親子鑒定的。因為小明爸爸看孩子越長越不像自己,便心生疑團。幾天後結果出來,小明系爸爸親生。然而,悲劇的帷幕其實已經悄悄拉開了。小明回家後無意中對媽媽說出了他和爸爸去北京的經過,小明媽媽頓時感到天旋地轉,一怒之下,提出了離婚。
亮亮一家三口本來和睦融洽。有一天,爸爸卻出於好奇,給孩子做了親子鑒定。然而,結果差點讓他背過氣去。他沒想到,15年來自己一直在給別人養孩子。當他質問妻子時,妻子開始也懵了,後來慢慢回憶起來。原來她和亮亮爸結婚前,曾有個很要好的男朋友,一次激烈的爭吵導致兩人分手,而分手前幾天她和男朋友發生過關係,但分手後很快就遇到了亮亮爸,兩人一見鍾情,從認識到結婚僅一個月。可是,年輕時的一次不小心在15年後還是釀出了苦果,夫妻倆最後選擇了離婚,亮亮也不堪忍受「私生子」的名聲,選擇了出走。
假如沒有DNA鑒定,這些悲劇都不會發生。像在亮亮這個例子中,雖然亮亮爸看到孩子不像自己,也許會心生疑竇,但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加上家庭本來就和睦,他多半會選擇信任自己的妻子。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現實是複雜的,感情是微妙的,即使有時夫妻雙方都不存在欺騙對方的行為,但一次DNA鑒定依然可能傷害彼此之間的感情,造成隔閡,傷及無辜的孩子。
合不合法由社會習俗和道德觀念決定
正是著眼於保護公民的隱私權以及防範DNA鑒定可能帶來的危害,在英國和在美國的一些州,近幾年已經通過法律,明文禁止,沒有國家授權,任何單位不得從事為個人進行DNA鑒定的業務;只有當司法審判中涉及裁定撫養權、繼承權、名譽權等需要DNA取證時,才可以在司法機關的授權下,個人到指定的鑒定中心進行DNA鑒定。所以,假如安妮的案子在英國審理,即便她委託他人進行DNA鑒定,得來的證據也將無效,因為連鑒定行為本身都是違法的。
但在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還有美國的另一些州(包括安妮所在的密歇根州),在DNA鑒定是否合法這個問題上要曖昧得多。雖然在我國,政府一方面一再警告DNA鑒定可能帶來的危害,另一方面卻並不拒絕讓親子鑒定機構登記註冊(有點類似對煙草公司的態度);一方面雖然強調DNA鑒定結果只限於司法審判中涉及裁定撫養權、繼承權、名譽權等需要DNA取證時才採用,但在具體實施中,卻未必遵循這些不具法律效力的吩咐。
DNA鑒定違不違法?私下進行的DNA鑒定其結果在法律上有沒有效力?這實際上反映了一個國家或地區兩性道德的開放程度。在英國以及美國的某些州,那些地方性觀念比較開放,不認為夫妻雙方偶爾越軌是什麼大的過錯,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更強調公民隱私權的保護。而在我國,一方面在傳統觀念上,我們對夫妻雙方是否忠誠這個問題還是相當看重的;另一方面,我們又特彆強調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於是,在DNA鑒定是否合法這個問題上就左右搖擺了。遇到這類案子,更多的時候恐怕要由法官自己的主觀意見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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