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欲賠償受傷員工卻遭拉黑 有錢給不出去
第1眼報道過不少工傷賠償糾紛的新聞,以往的案例中,常常是受傷職工向用人單位討要賠償金。可接下來的事情,發生了反轉。用人單位想要支付1萬3千元的賠償金給一位受傷員工。可這位員工遲遲不願見面,還拉黑了負責人的聯繫方式。
方大姐是巴南魚洞一家小餐館的老闆。2016年7月的時候,當時店裡的服務員程大姐,在店門口工作時,不小心摔傷了。餐館老闆方大姐及時把程大姐送往醫院醫治,並悉心照料。
2017年1月,雙方協商,餐館結清程大姐所有的醫藥費,並賠償程大姐2萬8千元。協議約定,賠償金分3次付清,最後一筆為1萬3千元,領取時需要程大姐提供住院證明等資料。但最後一筆賠償金的支付具體時間,協議中沒有涉及。
方大姐解釋說,之所以需要程大姐的身份證複印件和住院證明,是因為餐館投保了餐飲責任險。如果員工意外受傷,可以通過這份保險報銷部分賠償金。如果沒有這些材料和單據,保險就無法理賠。
方大姐說,2017年5月份,程大姐曾經2次到店裡討要過最後一筆賠償金,但由於沒有帶上相關的住院資料,她就沒有支付。再後來,方大姐發現,自己已經無法聯繫程大姐。程大姐不僅拉黑了她的聯繫方式,還斷了與店裡其他員工的聯繫。如今,即便方大姐想要支付賠償,也沒了門路!
2016年發生的意外,到現在已經快兩年時間了,雙方也有協議。那為什麼因工受傷的程大姐遲遲不來領取這筆賠償金呢?這其中的原因又在哪裡呢?面對1萬3千元的賠償金,餐館老闆方大姐覺得,拿在手裡,就像是一個燙手山芋。她懷疑,程大姐之所以會有現在的態度,可能是雙方協商賠償時,鬧了些不愉快。程大姐想拖過保險公司賠償期限,讓餐館無法獲得保險理賠。
這個說法有依據嗎?在第1眼記者陪同下,餐館老闆方大姐帶著1萬3千元賠償金,找到了程大姐的家。
採訪中,程大姐告訴第1眼記者,自己不願提供住院證明以及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對賠償金額不大滿意,另一方面,也的確不想讓餐館獲得保險賠償,因為餐館並沒有給自己參保,她擔心對方騙保。
一番交談,第1眼記者也算大致明白了程大姐的顧慮,她懷疑,餐館根本就沒有買過保險。為了消除程大姐的擔憂,第1眼記者撥通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工作人員表示,方大姐的餐館投保了餐飲責任險,理賠項目就包括了員工意外傷。但獲得賠償,必須要醫院的單據證明和傷者的身份證複印件。
聽了保險人員的解釋,程大姐依然不願提供相關資料,但她也表示,不會放棄這筆賠償金。面對這一情況,方大姐十分無奈。
一方想給錢,一方也想要錢,但圍繞著是否應該提供相關資料的問題,雙方又陷入了僵局。就此事,第1眼記者諮詢了律師。律師建議,餐館老闆方大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受傷員工程大姐按照協議約定,提供相關資料。律師還建議,遇到職員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可以及時向勞動部門申請進行工傷鑒定。如果雙方私下達成調解,一定要寫清賠償的時間節點。
轉載自:第1眼-重慶廣電
※做了這件事就可足不出戶找工作
※十多年前和你拍過的合影 如今在老地方再來一張
TAG:大渝網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