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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冒犯跨性別言論的無知源於他是既得利益者

其實看完視頻,我覺得學生們的回應拳拳到肉,十分精彩,沒毛病,道理已經這麼清晰擺在眼前,還有人就是聽不懂要繼續爭論。這些人其實和Jordan Peterson犯的是同一個錯誤,就是ta們的無知來源於ta們是既得利益者。

我們應該清楚這樣一個事實,如果不推動類似的糾正性別錯待的法案(性別錯待:指以非其本人認同的性別對待一個人),那麼社會現狀是:存在一部分人的性別認同會被承認(即所謂順性別人士:性別認同和出生時社會指配的性別標識恰好相同的人),ta們的相關權利會被保護和支持,而另一部分人的性別認同不會被承認(即所謂跨性別人士:性別認同和出生時社會指配的性別標識不同的人,除了傳統的跨性別女性和跨性別男性外也包括視頻中不斷提到的性別非二元者等等。視頻中的翻譯「變性人」對應的英文原文是「trans people」或「transgender people」,應當翻譯為跨兒或跨性別人士,翻譯為變性人是不正確的),ta們的相關權利會被忽視甚至打壓。

也就是說,現有的事實是,順性別人士其實已經(「已經」二字劃重點)擁有被「性別正待」的權利,如被待以正確人稱代詞的權利,因為如果用錯的話是可以指出、糾正及被接納的,如果一直故意對順性別人士使用錯誤的性別代詞,比方說一直對一位女性使用「他」或者對一位男性使用「她」,順性別人士是可以合理提出認為對方在羞辱自己的;但跨性別人士是不具備這些權利的,當ta被待以錯誤的人稱代詞時,ta的指出和糾正可能且往往是無法被接納的,而大眾也很難意識到性別錯待給跨性別人士帶來的羞辱(而放在順性別人士身上就會被輕易理解)。

這樣的法案並不是在給跨性別人士加持特權,它是在保護每一個人都有免於被待以錯誤人稱代詞的權利,因為這條法案保護的是每個人的「preference pronoun」,只是大部分順性別人士一直被默認以 「preference pronoun」 相待,就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pronoun,而忘了那也只不過是ta們的「preference pronoun」。

人稱代詞錯待只是性別錯待上的一個小問題,對於跨性別人士而言,制度層面的性別錯待更會導致就醫問題、就業問題、租住問題、出行問題、學業問題等等十分具體且基本的生存問題,有人曾對我說,ni們性少數人士能好好生活就別出來折騰那麼多這個那個的權利,可是如果連基本的就業、就醫、租住等權利都沒有,我們怎麼好好生活?甚至連生存二字都言之語塞。

不推動糾正性別錯待(包括糾正人稱代詞錯待)的法案其實就是在維護順性別人士既有的性別正待特權,而包括教授在內的很多順性別人士其實已經是利益既得者,是沒有體會到被主流社會性別錯待的羞辱,以及當性別錯待成為制度層面問題時連基本生活和工作權利都喪失的痛苦的。

而不推動糾正性別錯待的法案在順性別人士內部,也只是維護了那些符合性別刻板印象的順性別人士的特權,不符合性別刻板印象的順性別人士 同樣存在被性別錯待的問題,也存在因為外在表達不符合規範而遭受歧視和暴力的問題,如比較娘的男生或中性打扮的女生,同樣會遭受就業歧視、校園霸凌等等問題,只是跨性別人士遭受的問題相對更加嚴重。這些同樣也是作為符合性別刻板印象的順性別利益既得者如Jordan Peterson等眾所無法認知和理解的,ta們無法認知到這不是跨性別人士的專屬權利,而是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作為一位跨性別人士,但同時又是社會中的一員及國家的公民,卻無法擁有和其ta人一樣的尊嚴和基本的生活與工作權利,這難道不是社會應該反思的問題嗎?當然,推動被待以正確人稱代詞的法案並不能根本解決跨性別人士面臨的歧視問題,但這是解決跨性別人士面臨的歧視問題的必要一步,如果這一步都做不到,那跨性別人士面臨的歧視問題是根本不可能解決的。

卓卉莐

跨兒中心執行主任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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