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將唯一住房抵押,如果弟弟生意失敗,她該怎麼辦?
Q:劉女士:我有一個弟弟,25歲,我30多歲已嫁人,我父母有意向將唯一的一套房子去抵押貸款給弟弟做生意,我是反對的。假如弟弟做生意失敗,父母將面臨失去住房的風險,我能否拒絕承擔父母住房的費用?(父母均有養老保險,吃喝足夠。)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如果你父母因無房而居無定所,你支付贍養費的義務;但沒有購買房子的義務。
Q:黃女士 :
我婆婆在一家食品安全管理單位上班,是臨時工。去年秋天,單位食堂發生桐油中毒事件,很多人吃了後食物中毒了,我婆婆身體比較差,當時就上吐下瀉的,肝功能指標當時一段時間就偏高。現在她各項指標都正常了,就是沒精神,乏力,經常去醫院複查。現在她有事要辭職了,單位也沒個說法,就把醫藥費報了。請問,在法律上她能得到什麼保障?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你好,如果身體上的疾病確實已經治療好了,但是因為中毒事件引起心裡疾病,可以到相關醫院就診;因為不清楚你婆婆與用人單位的實際關係,只能說可能構成工傷,如果不構成工傷,也可以就人身損害提起賠償,如果確如果確實需要認定工傷或者人損,鑒定是必須要做的。
Q:戴先生:
別人欠我6萬沒還,有欠條,現找不到對方,有什麼辦法?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徐宏宇律師:
可通過訴訟方式尋求救濟,建議保留好欠條、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證據。關於對方的下落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出具協查函查詢對方戶籍信息,也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查詢。
Q:鄧先生:
我父親上班期間中風了,工作單位是否要賠償?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徐宏宇律師:
您父親可以向市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為工傷,並且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
Q:戴先生:
我和房東簽了租賃合同,合同沒到期,房東要漲房租。對方是否違約?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徐宏宇律師:
房東是否違約要依據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來分析。如果合同中約定了房租的漲幅,那麼房東是有權調整房租的費用。如果沒有約定,房東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Q:楊女士:
我離婚10年了,前夫凈身出戶。但拆遷協議是前夫的名字。開發商處簽字寫的是我的名字,但是房產局說怕前夫拿著拆遷協議去開發商那裡改成自己的名字,請問離婚協議有沒有效果?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徐宏宇律師:
第一,離婚協議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第二,您可以拿著離婚協議去拆遷辦諮詢,是否可以變更拆遷協議的主體。
Q:董先生: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但公司一直沒有交養老保險,現在公司才讓我補交。是否能向公司索要養老金賠償?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徐宏宇律師:
第一、您在單位工作了10年,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第二,如果您願意繼續留在單位上班,單位和您個人補繳了養老保險,則沒有養老金賠償這一賠償項目的;第三,如果你不願在原單位上班了,可以以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三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您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Q:徐女士:
我現在已經離婚,婚前對方使用信用卡,現在對方信用卡沒有償還,以後會不會影響到我的經濟問題,比如要從我的儲蓄卡里扣款?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信用卡是你自己辦的還是前夫辦的?如果是你辦的,銀行很可能會起訴要求你作為債務人承擔還款責任;反之,銀行會起訴你前夫,甚至可能同時起訴你,要求你按照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還款責任。
Q:於先生:
我朋友向我借了兩萬塊錢,寫了欠條。說好一個月還的,現在已經三四個月了,一直沒還。欠條上寫明一個月付4000元利息,如未按時還款每天支付1000元利息。請問我能拿回錢嗎?通過什麼方式拿回?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你和朋友之間是民間借貸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需要明確的是,法律能支持的最高利息是年息24%,超過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Q:蔣先生:
之前通過一家餐飲管理公司的項目經理,承包了該餐飲公司在一家企業食堂內的一個檔口賣水果,食堂消費刷飯卡,至今有3萬多元的營業額沒收回來,該餐飲公司現已撤出該企業食堂。由於該檔口是通過項目經理私下商議承包過來的,所以並未與餐飲公司及項目經理簽訂過任何書面協議,另外項目經理那裡還有1萬元的押金,至今只歸還了2000元,有押金單,請問這些錢能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來嗎?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請問你和該項目經理有沒有經過結算?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欠款的事情,沒有的話,通過訴訟催討難度較大。
Q:王先生:
我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妻子,但是我們沒有領結婚證。就在一起生活了,現在感情不好。這種情況能退回彩禮錢嗎?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你的情況符合第一項,可以要求退回彩禮。
Q:吳先生:
我爸爸在鑄造公司上班十幾年,前年查出患有職業病後,公司叫我爸爸回去休養,說待鑒定後再看,休養期間公司每月給兩千生活費,現鑒定出來為「職業性鑄工塵肺壹期」。我們可以找公司索賠嗎?又該怎麼索賠?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已經認定了工傷,下一步就是做勞動能力堅定了,鑒定出勞動能力等級後,根據等級進行索賠。
Q:李女士:
和前夫離婚四年了,當時協議離婚時寫好最遲三年一次性補償給我5萬元,小孩歸我,每年2月份付撫養費1萬元,撫養費付直到小孩大學畢業,現在補償的錢到期了也沒給我,撫養費去年沒給,今年到期了也沒給,問他就說沒錢,請問下律師我該怎麼辦?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建議您起訴前夫,要求按照離婚協議支付撫養費,以減輕經濟壓力。
Q:宮女士:老公在我們婚前隱瞞乙肝,婚後夫婦感情不好,婚後一年多他得了肝癌,在得肝癌前已分居幾個月。現在是婚後第三年,他要求和我離婚,並且分割我父母在我們婚後全款給我買的房子,房產證是我和老公的名字。1.我不想把一半的房產給他,請問有什麼辦法?2.我怕他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外面欠債,到時候他人沒了,還要我償還。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避免?我也諮詢過律師,說現在法律規定我們夫妻債務必須有雙方的簽字,不然就不能認可是我的債,請問是這樣么?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不知你們是否有子女。如果你丈夫起訴要求離婚,根據你的表述,該房產很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你父母支付的房款,應可以認定為對你一方的贈與或者對你夫妻的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是個世界級難題,不是簡單的事前認可或者事後追認可以確定的,需要結合借款的金額、用途、款項的交付等因素確定。
Q:觀眾:
我去年5月份跟老公離婚,當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後來我沒有去辦過離婚證,請問我現在需要做什麼,怎麼做?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葉君律師回復:
離婚判決可以證明離婚,不需要另外領離婚證。
Q:程先生:
我弟弟去出差,在賓館裡把腳摔斷了,房間是他朋友幫他開的,現在我弟弟還在治療中,想諮詢一下:賓館是不是負全責?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 呂建春律師答覆:
賓館等贏利性組織,在提供服務時候有安全保障義務。賓館是否負全責,還要看當時摔傷的具體情況,如果是賓館的設施問題或者賓館管理不善導致,可以要求賓館負全責。
Q:王先生:
我未婚,愛上已婚女人,她還替我生下一個兒子,這算重婚罪嗎?她老公家村裡房子最近拆遷,公婆不在人世,她有權利分一半財產嗎?她離家出走兩年了,她老公不同意離婚,她不離婚我的孩子怎麼上戶口?怎麼才能不傷害她呢?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 李廣娟律師:
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如果她要堅持離婚的話,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房子,具體能分多少需依據法院判決。
關於孩子戶口問題,您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詢問詳情。
Q:陳女士:
去年8月7日早上,一個80歲的老阿公騎三輪車摔倒在我車前,我來不及避開,右前輪壓到了他的胸上,造成肺出血,他住院五十來天后出院,交警隊出具責任書,責任五五開,他家不肯解決,半年後老人死了,醫院出具證明死於惡性腫瘤,交警隊解決不了讓他們家裡起訴保險公司跟我,保險公司讓我找律師問問,我也不知道要問什麼,現在我想問問我因該怎麼辦?
A: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 葉君律師答覆:
對方起訴的話,要根據對方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從您描述看,死亡和交通事故沒有因果關係。
※只有中國人才給手機貼膜?手機貼膜到底有沒有必要?
※看了這2款手機後,我絕對不買華為Mate 1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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