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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中的非戰理論與和學思想研究

[摘要]《孫子兵法》不僅是一部講述戰爭理論的軍事學著作,滲透其中的先秦時期的價值觀和哲學思想,對今天不同學科領域都有很強的指導意義。歷來研究者結合不同學科闡述了《孫子兵法》的重要現實意義,在和文化的研究視角下,《孫子兵法》既不是窮兵黷武,也不是鑄劍為犁,而是在非戰、慎戰前提下,提出了安國全軍的重要目標,在君民一心、將士合力、積極防禦、戰則全勝四個方面,系統闡述了「和」的主張。

[關鍵詞]孫子兵法;非戰;和;和平崛起

[中圖分類號]B2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8372(2012)04-0030-04

《孫子兵法》(下稱《兵法》)成篇至今,已有上千年,雖只有13篇6千餘字,其中包含的思想卻相當深刻,影響久遠。今天,不僅國內有專門的孫子學術研究機構,而且吸引了來自國內外學界、軍界、商界乃至體育界的不同研究者,分別針對孫子兵法中的有關戰略戰術思想,結合不同應用領域,做出了具有針對性的分析論證,提出了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的學術見解和主張。

在今天中國國際政治、經濟影響力日益提升的大背景下,尤其是中國面臨來自東海和南海的領土主權爭端升級的國際壓力下,中國長久以來奉行的韜光養晦、和平崛起的外交政策,也正在經受國際社會的考驗,那麼,我們堅持這一外交政策的理論底氣何在,是否可以從《兵法》中找到一些理論啟示?

通過細讀《兵法》就會發現,這雖是一本講述戰爭理論的著作,但是滲透在《兵法》中的哲學思想卻並不是窮兵黷武的好戰理論,而是有很明顯的非戰理論主張與和學思想,戰爭行為始終不是孫子的首要選擇。分析《兵法》中的非戰理論與和學思想,可以為今天中國的和平崛起外交戰略提供一種文化思維視角,可以在中華文化價值體系內獲得一種理論認同。

一、非戰理論

(一)對戰爭危害的認識

《兵法》儘管是一部論述戰爭的軍事思想著作,但卻不是一部教人窮兵黷武的軍事教科書,對於戰爭的危害及後果,孫子有著清醒的認識。孫子認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1]2在孫子看來,「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戰爭行為一旦發生,結果很難預料,戰爭給國家財政和百姓生活帶來的危害也很難估量,「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1]144正是因對戰爭的破壞性有著正確認識,孫子實際上是極力主張避免戰爭行為的發生,一旦發生戰爭,則盡量利用各種主客觀條件,實現全勝,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二)「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

建立在對戰爭破壞性清醒認識的基礎上,對於發動戰爭,孫子的基本態度是慎之又慎,在孫子看來,「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1]141這段話較好地體現了孫子對發動戰爭行為的基本認識,那就是「非利不動,非危不戰」,強調師出有名,為正義而戰,對國家沒有利益的戰爭不要發動,國家不處於危險之地的戰爭也不要輕易發動,以此來降低戰爭的頻率,減少對百姓生活和國家財政的破壞。

既然如此,那麼在涉及國家、民族的核心利益,國家的領土主權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外族入侵的嚴重威脅時,是否就要立即發動戰爭呢?也不是的,戰爭依然不是首要的策略選擇。「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1]25不用通過戰爭這種手段,就能達到讓敵人退縮和收回國家領土、保護國人的目的,這才是用兵的最高境界,即雖然重兵在握,但是卻不通過實質的軍事鬥爭行為(「攻城之法為不得已」[1]25)就能退敵,比如採用《兵法》中提到的具體戰略「利誘」、「用間」等,通過「任勢」、「造勢」,形成壓倒性優勢,從而實現「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戰略意圖,這才是孫子眼中的「善之善者也」,實際上也是體現了孫子的核心主張,即「非戰」。

(三)「非戰」不是鑄劍為犁

孫子的「非戰」理論不是不戰,孫子反對窮兵黷武,但也不是鑄劍為犁,而是積極防禦、擁兵自重[2],在兵不血刃的情況下,實現利益最大化。即「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兵不頓,而利可全」 [1]25。

孫子主張「非戰」,但是,他卻看重積極備戰的作用(下文詳述),主張保持一定的戰略威懾力量,「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1]89。孫子在《兵法》中講到的具體戰術思想,均是討論如何在不得不戰的情況下,盡量減少戰爭損失,減輕「百姓資費」,做到不勞民傷財,通過地形、用間、利誘等,瓦解敵軍,實現「全軍安國」的重要目標。

二、和學思想

孫子生活在春秋戰國時期的齊國,大概和孔子同時,而孔子的思想在齊國、魯國最有影響力,從《兵法》中的一些具體論述可以看出,孫子的思想,也受到了該時期儒家學說的影響。孔子提出的仁政、禮教學說,提倡國內政局和諧、尊卑有序的施政觀念,也可以在《兵法》中找到類似闡述。

在孫子看來,要做到戰則全勝的最佳結局,還需要有國內穩定的社會環境作為保證。當一個國家民不聊生、矛盾重重,社會怨氣很重,即便是有再好的軍事將領,也很難實現戰則全勝的理想結局,反而有可能會因戰爭行為加劇國內的社會矛盾。這也就是孫子所講的對於戰爭,是「求之於勢,不責於人」[1]53的道理。

所以,孫子不僅在軍事戰爭理論上具有重要地位,在論述政治和軍事關係方面,也是一個擁有政治家眼光的軍事思想家。我們提出的《兵法》中具有的和學思想,可以從《兵法》中論及國內政治、經濟、軍事建設等方面歸納出幾點理論主張。

(一)孫子認為,「民與上同意者」,是制勝的關鍵因素之一,從國內政治與軍事外交的關係層面,論述了「和」的主張

「民與上同意者」實際指的就是國內政局穩定,能夠上下一心,和諧共處,政府較好地代表並反映了民意,也最大程度上得到了民眾的擁護,國內和諧穩定的政局是團結一致對外、戰無不勝的重要保障。   《兵法》提到決定戰爭勝敗的基本因素時,列舉了五個方面:「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1]3。這五個方面,一般也被認為是孫子主張的「五事」。從論述中也看出,「道」是在「五事」的首位,也就是說孫子把「道」作為決定戰爭勝敗的首要因素。那麼,「道」是什麼意思呢?是老子《道德經》中的「道」,還是孔子講的「仁」的內容?孫子又說:「道者,令民與上同意者也,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也。」[1]3

可見,孫子所認為的「道」,實際上是指一國之內的社會政治環境[3],是指君民一心和國家內部的凝聚力,不是老子所講的自然萬物的規律,而是一種人為的社會狀態,接近於我們今天所講的「政治」範疇。在孫子看來,單純的軍事行為是不存在的,軍事是政治的延伸,軍事行為與國家內政密切相關。僅僅依靠戰爭行為實現保全國家、保護國民的目的,孫子也認識到了有其弊端,即有可能這種軍事備戰行為反過來傷害本國的綜合實力,因為軍備行為,也是嚴重耗費國家資財和影響百姓生活質量的。「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1]38,這裡的「道」和「法」都是針對國內政治、社會制度而言,這種見解難能可貴,孫子「已初步提出戰爭和政治的關係,這是《兵法》的重要貢獻。」[1]156

與孫子、孔子處於同一時代的春秋史官左丘明,在他撰寫的《左傳》中,針對戰爭與國內政治的關係,有跟孫子觀點相似的闡述。《左傳·晉楚鄢陵之戰》中,申叔時對楚國伐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德、刑、詳、義、禮、信,戰之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詳以事神,義以建利,禮以順時,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節,時順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無不具,各知其極。故《詩》曰:『立我民,莫匪爾極。』是以神降之福,時無災害,民生敦龐,和同以聽,莫不儘力以從上命,致死以補其闕。此戰之所由克也。」[4]

申叔時還論述了國內政治和戰爭的關係:「上下和睦」則「周旋不逆,求無不具」;「民生敦龐,和同以聽」,則「莫不儘力以從上命,致死以補其闕。」這裡兩次提到了「和」。實際上已經看到了軍事是政治的延伸,國內政治清明、社會穩定、團結一致,才是克敵制勝的法寶,即「此戰之所由克也。」這種看法,體現了一種和學主張,也是孫子所處的時代,中國文化中的一種內在本質追求,孫子處於這樣一個時代大背景下,其兵法思想中體現出一定程度上的和學主張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便是在今天,對中國的軍事外交政策而言,也是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

(二)孫子認為,「視卒如嬰兒」、「視卒如愛子」[1]113,可以發揮軍隊的最佳戰鬥力,從將領與士卒之間的和諧關係角度,提出了戰爭以人為本的重要主張

在《兵法》中,孫子極其重視戰爭中「人」的因素,不僅多次提到將領的作用,還多次提到戰爭中的士卒、百姓的作用,並且認為,士卒和將領之間親密無間,關係融洽,是取得勝利的重要保證,「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1]20

對於將領,他認為「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並對軍隊中的將領提出道德層面的素質要求,「將者,智、信、仁、勇、嚴也。」[1]3這「五德」中,智慧、信用、勇敢、嚴格實際上都受到「仁」的制約,一個沒有忠心、缺乏仁義、不體恤下屬的將領,即便具備再好的知識和指揮才能,也不能委以重任,更不可能取得正義的勝利。也就是說軍隊只有由品德高尚、胸懷寬廣、智勇雙全的將帥帶領才能取勝,實現「安國全軍」的目標。

另外,在「地形篇」中,孫子又對「將領」評論說,「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人是保,而利合於主,國之寶也。」[1]112重視士卒的生命,同時又顧及國家的利益,這樣的將領,才是「國之寶」,這裡依然強調了將領「愛兵」的思想。

作為一支軍隊的將領,做到了對待自己的部下就像對待嬰兒和自己的孩子一樣,那麼就可以「與之赴深溪」、「與之俱死」[1]113。對於軍隊士卒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比如「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災,將之過也。」[1]109孫子就認為,軍隊中出現的士兵脫逃、厭戰等六種士氣低落的情況,不是由於天災,而是帶隊指揮作戰的軍隊將領的過錯,同樣是基於「愛兵」的前提。

孫子還從將領嚴格軍事紀律、令行禁止、賞罰嚴明的方面,論述了將領和士卒之間融洽關係的重要性。「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1]103將領能夠指揮調動整個軍隊行動一致,令行禁止,軍令暢通,根本的原因在於將領平素能跟士卒親密融洽,沒有隔膜。將領帶兵指揮作戰,士卒才會奮不顧身,捨命殺敵。

(三)孫子認為,「勝兵先勝而後求戰」[1]38,提出有備無患、「慎戰」思想,反對侵略行為

《兵法》「形篇」中,孫子說道:「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1]38他認為,「勝可知,而不可為」,「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戰爭的勝敗首先是可以從雙方的物質條件對比中預料到的,而不是超越雙方的客觀條件,僅僅依靠一兩場戰爭就企求勝利。戰爭想要取得預期的勝利,首先還是在於先做好充足的準備,「修道而保法」,這包括國內政治、經濟、人心等各個方面,先在這些方面造成必勝的條件,使得自己無懈可擊,處於不敗地位,然後再去尋找使敵人失敗的機會。

在此前提下,孫子反對貿然進攻,更反對侵略,他提出「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1]73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則「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1]89即用兵的法則,不要指望敵人不來騷擾,而是要依靠我們已經有所準備,未雨綢繆;也不要指望敵人不來挑釁和進攻,而是要依靠我們已經有了使敵人計謀無法得逞的手段和各種方案。

《孫子兵法》中有備無患的戰略防禦思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傳統處事原則,也反映了中國人自古以來愛和平、不尚武的傳統。《漢書》指出:「倉頡作書,止戈為武。聖人以武禁暴整亂,止息干戈,非以為殘而興縱之也。」(《漢書·武五子傳》)可見,運用武力本身並不是目的,止息干戈才是運用武力的真正目的。吳如嵩在《〈孫子兵法〉的軍事思想及現代價值》一文中就認為,「中國的兵家文化和中國的儒家文化一樣,其根本精神都是和合文化,從來都倡導親仁善鄰、積極防禦。」[5]這種戰略指導思想,對於今天我國的國防和外交策略,仍是有極高的應用價值。

(四)孫子認為,「必以全爭於天下」[1]25,戰爭在於 「安國全軍」,「破」是不得已的選擇,為此,可以採取一切非戰爭的手段,戰爭是不得已而為之

孫子兵法追求一種「全」的境界,有人統計過,在13篇中提到「全」的地方有十多處。如「謀攻篇」中的「兵不頓而利可全」、「自保而全勝」、「必以全爭於天下」等,就是說一定要依靠全勝的戰略爭勝於天下。戰爭的最高謀略是「上兵伐謀」,下策是「伐兵」、「攻城」,拔人之城和破人之國實在是不得已。如果不出下策就「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應當在戰爭中儘可能避免攻城拔地而又戰勝敵人,將戰爭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從而實現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結果。

台灣學者鈕先鍾認為,孫子「在寫作的全程中都在追求四個理想的目標」,即「孫子四求」:「求知」、「求先」、「求全」、「求善」。他又對「全」字從兩方面具體闡述:一是「爭之全」,屬於行動指導、原則的範疇,即以「全」的思想來行動,如「全國為上」、「不戰而屈人之兵」、「安國全軍之道」等。鈕氏言之:「在戰爭中儘可能不直接使用武力,以使雙方損毀(破)都能減到最低限度。所以,『全』是最高的理想,而『破』則為不得已的選擇。」一是「利之全」,屬於對戰爭結果的要求,即完全的勝利,完全的利益,此即「兵不頓而利可全」者也 [6] 。

孫子提到的「全」,還包含對競爭對手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保全考慮,不僅僅是考慮一己之私,這種全勝思想實際已經超越國界[7],體現出一種基本人權基礎上的人道主義主張。這和中國曆次在聯合國闡述中方立場時的出發點有高度一致之處,即戰爭中的衝突雙方,均應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傷及平民,通過政治協商的途徑來解決爭端。

為了達到孫子所說的「全」的目標,孫子在具體戰術篇中也提出了一些策略,比如「利誘」戰術,這並不是有研究者所認為的《孫子兵法》的核心思想是「爭利」[8],而是,以利誘之,作為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正如《兵法》中講到的「用間」一樣,也是作為一種避免戰爭這種極具破壞性的行為的出現而採取的另外一種降低損失,同時又自我「保全」的替代手段,孫子的思想主張還是一致、連貫的,那就是「非戰」、「保全」、「貴和」,他所認為的「善之善者」,由衷讚歎那些不用戰爭。

三、小結

通過分析《兵法》中的非戰與保和思想,可以看出孫子雖然論述了戰爭理論、戰術思想,但是也受到了先秦時期儒家思想的影響,在戰爭行為與國內政治的認識方面,體現出一種施行仁政、體恤民眾、以人為本的思想;在與敵國的具體紛爭方面,提出「慎戰」、「全勝」、「非危不戰」的思想,「善之善者」不是首選戰爭,而是非戰,是「不戰而屈人之兵」,在兵不血刃的情況下,實現利益最大化,實現「全軍安國」的目標,這裡不僅有保全本國的考慮,也有避免傷及戰爭雙方無辜百姓的考慮。在13篇的具體「軍爭」的戰術思想運用方面,也從天、地、人、勢等方面具體闡釋了自己的保和、求和的主張。《兵法》雖然是一部兵家著作,但是「它體現的文化精神與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是相一致的,這一核心文化精神,概括起來就是四個字:和諧競爭,」[9]「和諧競爭是中國傳統兵學的一個共同趨向。」[10]總之,《孫子兵法》中的非戰理論與和學思想,對我們今天的和平發展、和平崛起的外交戰略而言,仍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和應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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