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套路貸」的惡性遠超高利貸?
近年來,各類「信用貸」「小額貸」漸趨流行。
有短期資金需求,只要拿起一張小卡片,聯繫一家民間放貸機構,支付比銀行高一點的利息,就可以輕鬆取得借款。
但一些專門打著短期借貸幌子、以謀取借款人資產為真實目的的「套路貸」組織卻能在不知不覺中讓人傾家蕩產,而且這類案件操作手法嫻熟。
這類案件主要案發地是在江浙滬地區,主要涉及詐騙犯罪、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
為什麼說「套路貸」的惡性遠超高利貸?
1.套路貸是套路,目的是讓你傾家蕩產;高利貸是明碼標高價,要的就是高利息。
敢借高利貸的,一般是有萬分火急的事或者預期收益遠高於高利貸,所以一定程度上救人於水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2015暖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和相關小貸公司規定,年利率超過36%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高利貸)
2.用通俗的話講,套路貸是偽君子,讓你看不清人性的最黑面,高利貸是真小人,你的收益和損失都是可預期的。
3.套路貸一開始很友善,人畜無害,無抵押,手續簡單,利息低,放款快,貸款中介把你供成上帝。
但是之後的套路就很深,比如你借了他們20萬,他們會找理由要你簽一個50萬的借條,你不簽就不貸給你。
套路一:製造大額借款假象
不僅如此,他們還會真的轉賬50萬給到你賬戶,而且還會找公證員公證(當然,中介費和公證費都得你出。)當然,50萬打到你賬戶後,你要把30萬取出來,現金歸還給貸款公司。這樣,就製造了你借了50萬的假象,對於那30萬的多出的現金款,由於是現金交易,你拿不出證據了你已經歸還了。入股對方去法院起訴你,法官看有50萬的銀行轉賬記錄和借條在,你百口莫辯了吧。有的貸款公司,為了證明你真的借了50萬甚至更多,會要你捧著50萬的現金拍照,那個場面很魔幻~
記住一點,凡是從自己銀行卡里走的賬,現金還給別人是,都要別人簽收據,大額的需要拍照。當然,最好是根本不要碰這種事,不要考驗自己的智商。
套路二:加大借款額度
套路還不止如此,借款20萬以後,按約定你是一年還款,每月還利息。
但是你第二個月還利息的時候,貸款公司又要你簽一份50萬的借款,借口可能是幫他們完成放款任務,但這新的50萬依然會發給你,然後要你馬上取出來現金歸還。你不同意,就要你一次性歸還之前20萬本息。你拿不出來,只得簽,然後又是走賬,拍照。
套路三:要房子
陸陸續續,貸款公司手中有了你150萬的借款憑證。然後他們會要求你還全款20萬,你拿不出來,他們就會建議你把房子暫時過戶給他們指定的人或者直接抵押給他們,但之後房子是不會轉回給你了。因為你已經名義上欠他們150萬的借款了。或者直接起訴你,要你還他們150萬。
其他套路:
套路貸還有其他的手段,比如你借了某公司5萬塊,他們故意不提示你還款或者在還款日故意不接受你的還款,製造你逾期的假象,然後向你收取高額利息。你還不齊,他們就會要你找其他貸款公司,借新債還舊債,從而讓你貸款的雪球越來越大,中間適用各種威逼利誘、非法拘禁的手段,說白了,就是搶劫和詐騙,只不過披上了貌似合法的外衣。
高利貸吸血,明碼標價的吸血。
套路貸要命,變本加厲的要命。
涉嫌的罪名:
套路貸涉嫌的犯罪:合同詐騙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等。
而高利貸並不是犯罪,我國此前一度將高利貸認定為非法經營罪,但是近幾年的審判實踐中,已經把高利貸納入了民間借貸領域的民事糾紛範疇。
忠告:
但是,很多套路貸團伙,都是打著小貸公司的名頭到處行騙,而借款人大多數是有一定的固定資產(房產),但手中流動資金不足,在銀行難以獲得貸款的人群,對他們而言,套路貸可謂是防不勝防。
1.從法律人角度而言,在日常生活中,要堅持所有的大額借款都要走銀行流水,盡量不要現金,現金是難以留下資金流轉痕迹的,而銀行流水確實永久的。更不要進賬用銀行轉賬,出賬用現金交付,這種行為,對一個現代人而言,只能說是非常愚蠢的。
2.所有的大額現金交付都要對方出具收據,這也是一個從古自今最普遍的常識。
3.不要貪小便宜,也不要怕小威脅,面對誘惑、威脅或敲詐,能撕破臉就撕破臉,不要礙於情面或怕惹事就放棄自己合法的權利。
※刑事案件中,被拘留或逮捕,最後被判決無罪,是否可以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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