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出台家校合作示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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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本報訊(記者 徐光明 甘甜)記者近日獲悉,江西省教育廳發布《關於開展江西省制度化家校合作示範縣(校)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在全省範圍全面推廣制度化的家校合作實踐框架。據悉,這是全國第一份包含家校合作工作標準的省級政府指導性文件。
《意見》明確了縣和學校兩級家校合作的示範工作標準。其中學校的家校合作工作評估標準分為「組織領導、六種行動、保障條件和成效」四個一級指標、18個二級指標和55個三級指標;縣(市、區)評估標準分為「組織領導、本級活動、組織協調、特色與成效」四個一級指標和32個二級指標。江西省計劃在未來三年時間,建設4—5個家校合作示範縣和100所左右的家校合作示範校,同時在全省普及開展制度化家校合作工作。
自2011年「創新中小學家校合作教育機制」被列入「江西省政府教育體制改革首批試點項目」以來,江西省引進國際先進的家校合作理論成果和做法,特別是引進美國NNPS家校合作實踐框架和理論體系,至今已經開展了兩期的家校合作實驗。
《中國教育報》2018年03月13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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