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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就要「住一起」嗎?對於愛情,你喜歡幾分甜?

似乎只是理所當然的,情侶應該每天在一起。

「距離」造成的缺失和遺憾讓很多人無法消解,最終心灰意冷。(可參看關於異地戀的推送《「一個在規劃將來,一個在預謀離開」》)

但對另一批人來說,他們的困擾在於:住在一起,卻維持著低質量的感情。

和父母一代相比,獨居的年輕人越來越多。和伴侶建立關係的過程也更為複雜。是否存在一種最為理想的戀愛方式呢?

很多人嘗試起了「半糖愛情」:在同一個城市,但不住在一起,只在周末或合適的時間約會。

半糖愛情:

「半糖愛情」是「半糖主義」的延伸概念,出自2003年S.H.E的熱門歌曲《半糖主義》。歌詞中寫到:「我要對愛堅持半糖主義/永遠讓你覺得意猶未盡/若有似無的甜/才不會覺得膩......真心不用天天黏在一起/愛得來不易/要留一點空隙彼此才能呼吸。」

這種相處方式(Living-apart-together,簡稱LAT)最早從北歐興起,2009年時,美國有三分之一的情侶分開居住。而在法國和瑞士,20-39歲未婚女性中,LAT的比例分別達到32%和47%。

比起確定戀愛關係之後就同居,「只要一半甜」的關係似乎更能維持感情的新鮮度,有更大自主的餘地。

但究竟是哪些人在「半糖」呢?又因為什麼原因呢?我們和一些正在或曾經選擇「半糖愛情」的讀者聊了聊。

他們的故事,應該值得引起你的思考。

他們為什麼選擇「半糖」?

「大家都很忙,

做自己喜歡的事讓我更有安全感」

@木馬 27歲,在讀博士

分開住是挺順其自然的事兒。我住學校的單人間,男友在中關村上班,也就騎車二十分鐘的距離。但保持各自獨立的空間,不住在一起,也確實是提前約定好的。

大家都很忙,他要工作,我要做實驗,都有可能通宵。住在一起,彼此惦記又互相打擾。

而且之前在上海住了四年,大大咧咧慣了,有人在總感覺束手束腳,還是踏踏實實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讓我更有安全感。比如我喜歡寫作,不在一起的時候,會用他送的復古打字機寫東西。

雖然一起找房子、逛宜家、在家裡做飯,心裡挺溫馨的。但正是因為不想那麼快幻滅,我們約好不互相綁架,只從對方身上索取樂子

每次打扮好要出門,我都能對著鏡子笑出來。

「困在被愛的舒適區里,

反而是種負擔」

@某小李25歲,運營

上大學的時候,幾乎整棟女生宿舍樓的人都能認出我。畢業前五個月,我在學校附近找好了房子。「終於有自己的家了!」我們想,「就算分開,也不會對這段感情有遺憾。」

然而來北京不到兩年,已經搬了三次家。租金越來越高,布置房間的開銷越來越大,兩人之間的話卻越來越少

回家就是盯著電腦屏幕吃飯,低頭收拾屋子,或者加班寫各自的通稿各自帶著耳機。以前可以摟著她睡覺,但時間長了,哪怕是「例行公事」,也超不過30秒。

因為工作壓力,吵架也越來越頻繁。我發現對自我的感覺非常混亂了,是否一直以來,自己只是在被動接受別人要求的角色呢?

在一起六年,太知道愛和付出是什麼感覺,但如果雙方都只困在被愛的舒適區里,恐怕也不能成為更好的自己。

對於我們來說,分開住不是緩解所謂的「七年之癢」,而是讓雙方擁有更多不受干擾的時間考慮,「我是誰,我需要什麼」。

不成熟的時候,考慮家庭過早會成為負擔。需要我們真的承擔成人責任時,我希望是做好準備的。

「考慮結婚之前,

生活質量是第一位的」

@臧臧31歲,廣告策劃

一直是很獨立的人,從最開始到北京,一個人住了3年。有人為了省房租而同居,但那不是我考慮的點。

自己住比較方便,晚上出去遛遛狗,喝口酒,習慣了。突然有一個人闖進來,很害怕打破原來的平衡。戀愛初期,肯定是想天天見面的,但每天住在一起,就一點隱私都沒有了

每天工作應酬那麼多,每個人在家的時間其實變少了,我覺得住不住一起無所謂

我和前任們的關係挺好,住在一起,感情上恐怕也會有困擾。但考慮結婚時,會認真找一個結婚對象,但在此之前,生活質量是第一位的。

「感情越真,

越要給彼此留個後路」

@TOBIRU29歲,攝影師

從留學到來北京,一直是一個人住,中間有過幾段感情。

最短的一次,認識第一周談戀愛,第二周對方就要搬進來。可是因為很多小事看不慣,沒幾天就分手了。

分開住還是挺穩定的狀態,給自己留個後路,也給對方留個後路

春節回家,我媽說我「過獨了」,因為不知道怎麼解釋,只能選擇不說話。

和老家不一樣,大城市的戀愛進度太快,各自有各自的需求,很難判斷身邊的她就是要和你長期走下去的人。即使我對女友是有真感情了,但還是不想因為一句「搬過來住吧」,讓她產生什麼誤會

參加發小的婚禮時,我在想是不是該結個婚給爸媽看?但年紀越大,自己就越慎,因為要對作出的選擇負責。

他們,曾經「半糖」

「克服了對分手的恐懼,

準備搬到一起」

@ 喬喬26歲,編輯

之前和一個明顯不愛的人同居,許多生活習慣都綁在一起。分手搬家時,簡直是剝皮流血。

所以開始這段感情時,彼此都默認不要搬到一起住,以免分開的時候難堪。

分開住自然有很多好處,每次見面都感覺是在付出自己的時間。還有金錢,如果一起住,他買傢具是給自己用的。但是如果買給我的房子,我就感覺他在為我付出。

兩個人每天在一起,很難有競爭的感覺。分開住就感覺「不能輸」,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而且更高級的思維往往在獨處時才出現,每天陷在照顧對方的瑣碎生活里,是不是考慮問題也會變得簡單呢?

但是我租的房子就要到期了。反覆考慮,還是決定下半年搬到一起

一方面因為,分開住時各自心懷鬼胎,多了很多麻煩。另一方面,如果婚姻是歸宿,最終是要住在一起的。兩個人磨合久了,逐漸克服之前感情失敗的心裡陰影。我願意收起多餘的顧慮,彌補自己的缺陷。

對待感情,個人選擇不同,但對親密關係的需求卻從沒改變。

我們渴望一個熟知自己經歷,愛好,情感,心愿的伴侶,想要獨立,內心又渴望安定。但問題在於我們只想做出安全選擇,只有當Ta滿足這些條件時,才願意將自己和盤托出。

在一段關係中,你是否只是靠著感情的慣性在維持?又或者,在逃避自己的需求呢?

如果是,「在一起」要不要「住一起」,其實是個需要思考的問題。

你願意嘗試「半糖愛情」嗎?

圖片來自攝影師Margaret Durow,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參考資料: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3091814/#R5

http://www.natcen.ac.uk/media/28546/living-apart-togeth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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