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借閱圖書誠信記錄,未來或將納入城市誠信系統
13日,武漢市網上群眾工作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入駐單位市文化局、市體育局、市旅遊委通過長江網「在線輪值」,回答網民提問。
網民:圖書逾期未歸後,罰款上限是多少?逾期記錄會不會被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市文化局:根據《湖北省公共圖書館條例》及武漢圖書館規章制度,文獻借閱借期為1~30天,超過規定期限的,每冊每天按0.2元交納滯還費;中文期刊借期3~15天,每冊每天按0.1元交納滯還費。滯還費繳納標準上限一般為每冊10元。隨著城市誠信體系建設的進一步完善,預計未來,讀者在本市公共圖書館文獻借閱行為中的相關誠信信息將會被納入城市誠信系統平台。
網民:有旅遊團打著低價幌子組織「老年團」境外游,然後老人被集體拖去購物點消費,對於這種現象,如何維權?
市旅遊委:針對「零負團費」「承包掛靠」「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市旅遊委採取了「廣告信息監控、協會倡議價格、暢通投訴渠道、實行約談警告、專人隨團暗訪、旅遊質量公告」等市場監管措施,並與公安、工商、運管、質監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聯合執法予以治理。同時,也請遊客在報團出行時要認準正規旅行社,不要輕信微信或網路等非正規銷售渠道的不合理低價旅遊產品,及時發現及時舉報。遊客通過旅行社外出旅遊,務必與旅行社簽訂正規的旅遊合同,在旅遊期間如遇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請保存好相關證據資料,撥打全國統一旅遊投訴舉報電話12301反映。
網民:政府投資修建的體育場館應該由政府統一管理,惠及廣大市民。例如塔子湖體育場館、江灘游泳池,不應該轉包給個體戶。
市體育局:塔子湖體育館已收回,2018年開始由市體育局塔子湖全民健身中心運營,江灘游泳池由漢口江灘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根據國家的體育產業相關政策以及湖北省相關文件精神,國家鼓勵大型場館實行所有權和運營權分離,專業人做專業事,現有的體育場館由第三方運營並不違反現階段的體育產業政策。但是不管是自營還是第三方運營,政府投資修建的體育場館都必達到相應的公益性要求,尤其是簽訂第三方運營協議時,委託方必須提出合情合理的公益性條款,保證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保證場館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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