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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和外戚是如何影響了朝廷?

中國過去有所謂「家齊而後國治」的說法,但家最不能齊的卻莫過於皇家了。在皇族內部,沒有一個朝代沒有發展到流血衝突的糾紛的。——為了要做皇帝,兒子殺掉父親,弟弟殺掉哥哥,這是很平常的事。前舉隋煬帝殺父就是一例。赫赫有名的唐太宗也曾因為他的父親(高祖)不把帝位傳給他,就殺死了他的弟弟和被封做太子的兄長,逼迫父親立刻讓位。但皇室內部的衝突還不只是這一形式。

皇帝既然有最崇高的地位,皇族自然也當有特殊的尊榮。怎樣使皇族尊榮起來呢?漢朝的劉邦所實行的辦法還部分地保存著諸侯國的制度,他割土分封,封劉家子弟為王,分居各國。這是自己做中央的大皇帝,使各子弟們在各地做小皇帝。但結果小皇帝們都憑藉地方的力量起來反對中央的大皇帝,引起了所謂「七國之亂」。西晉也實行這制度,結果也引起所謂「八王之亂」。

原來,要實行分封之制是因為在那時,中央政權還沒有強大到足以直接控制全國。這正是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的條件還沒成熟的表現。封同族人做王,本是想由血統的聯繫來避免地方與中央的對立。但其實,地方與中央只要在政治經濟上有對立起來的可能,只靠血統的紐帶是無法抵消的。在這情形下,地方勢力和中央勢力的鬥爭便以皇族內部的鬥爭為形式而表現出來,並且正因為表現為皇族內部的鬥爭,所以更加激烈。

「七國之亂」是在漢中央政權的武力鎮壓之下平定下去了的。「八王之亂」鬧了二十多年,兄弟互殺,叔侄互殺,八個王都死於骨肉的殘殺中,真是幾乎令人不易相信的事。西晉的懷帝被匈奴的劉聰擄去之後,居然還回答劉聰說:「我家之所以骨肉相殘,大概是由於天意,給陛下自相驅除。」——這真是不知羞恥到極點了。

南北朝時宋齊兩朝骨肉相殘的情形也不下於西晉。宋皇族四世六十六男都在自相殘殺中殺完了。齊的明帝蕭鸞是齊的開國者高帝蕭道成的侄兒,他不僅搶了高帝直系子孫的帝位,而且把他們全部殺光,連一個小兒也不留下。

有了這些教訓,以後歷代皇帝都不敢再分封子弟,使掌地方實權了。而且社會經濟的發展使中央集權可能更加強固,已沒有分封王國的必要。隋唐宋明各朝正如漢在七國之亂以後一樣,對皇族中人雖有封爵,但只是坐食俸祿,不操地方的實權,這固然消滅了皇族內部兵刃相見的衝突,但坐享尊榮的皇家子孫代復一代的繁殖,對於人民卻是一種極重大的負擔。

明太祖朱元璋時還復活了一次分封諸子的辦法,結果也引起了兩次皇族內的戰爭。有一次是燕王(太祖的兒子,即明成祖)從北方起兵搶去了惠帝(太祖的孫子)的帝位,惠帝逃走出宮不知去向,成祖怕他潛逃海外,還派人追到海外去到處搜索呢。

朱元璋

談到皇族內部的糾紛,還不能忘記了皇后的地位。某一個皇后或太后在宮廷內得勢,她的父母、兄弟、子侄也就聯帶著在朝廷上得勢,反過來也可以說,這此所謂「外戚」在政治上得勢了,於是宮中的這個皇后或太后也就權力增強,甚至凌駕皇帝之上了。

首開其例的是劉邦的老婆呂后。劉邦規定「非劉姓者不得王」,但他死後,呂后就掌握了政權,大封呂姓的人做王。結果劉家的人雖然再起來趕跑了呂家的人,但是整個西漢和東漢的歷史上,母后擅政和外戚專權的事仍不斷發生。大體的情形是:一個皇帝死了,他的皇后就乘機獲得權力,從皇族中選立一個年紀很小的孩子做皇帝,自己以太后的資格臨朝聽政,她的娘家人便成了顯貴。外戚的專權實際上正表示,在統治層中某一部分的勢力獲得優越地位,這自然就要引起別的部分的勢力的嫉恨。等到新皇帝也漸漸成人的時候,統治層中別的部分的勢力便幫助皇帝壓制太后,誅殺外戚。而這時,新皇帝的皇后及其外戚的勢力又開始成長了。這樣的所謂母后與外戚之禍不斷地反覆,把兩漢的政治攪得烏煙瘴氣。滅亡西漢的王莽便是這樣的一個外戚。

呂后

漢以後的各朝,因皇后和外戚而引起的紛爭,雖都不及漢朝的經常而嚴重,但也還是幾乎無代無之,最著名的是唐代的武則天和韋後,乃至楊貴妃。明太祖定下條例,嚴禁太后干政,正是害怕因此而造成皇族間的紛爭。清朝還有慈禧太后垂簾聽政的事,慈禧和光緒帝的對立更顯然的是兩種政治勢力的對立的反映。

由以上所述,無論是皇族中同姓骨肉的相爭,還是母后外戚和皇帝的相爭,其實際內容都不僅是皇族內部的糾紛。正因為在君主專制政治下,皇族是站在整個統治機構的金字塔的頂點的,所以一切在統治層內部的矛盾鬥爭常都集中化地表現在皇族裡面,這就使得皇族內部的鬥爭成為不可避免的必然現象了。

在這種反映到皇室內部的複雜鬥爭中,又造成了一種很奇特的人的勢力,那就是宦官。這種沒有知識教養——甚至不大識字——在生理上有著缺陷的畸形人物,在中國歷史上,竟常常能在一個時期,隱然成為全部政治的支配者,這實在是君主專制政治下的怪現象。

宦官的存在於宮廷中,並不始於秦漢,但他們本來不過是處於皇帝的侍役地位而已;宦官的獲得大權也是由漢朝開始的。因為在當時的後黨外戚與皇帝的鬥爭中,皇帝在宮廷中所能找到的最親近的人便是宦官,於是他們便內得皇帝信任,外與官僚集團勾結,而成為對抗外戚勢力的主力。在外戚勢力最後完全消除的時候,宦官勢力已經不可動搖,宦官有封為侯爵的,他的親屬也憑藉勢力做了大官,甚至他們還有立新皇帝的權,並且造成所謂「黨錮之禍」,把當時官僚中的正人君子都消滅了。像這樣的宦官勢力在唐朝又出現了一次。

唐朝最後一百年間幾乎可說是一種宦官政權。宦官握有兵權,握有實際的政權,一切做宰相的不奉迎宦官便不能安於其位,宦官殺死過兩個皇帝,迎立了七個皇帝。當官僚中有一部分力量起來和宦官鬥爭時,每一次總是宦官得勝。到了明朝,明太祖手訂的祖宗家法,一條是太后不得臨朝,另一條便是宦官不準干政。但是在上述明成祖奪帝位的一幕鬥爭中,宦官卻盡了很大的力量。從此以後,幾乎每一個皇帝都有宦官操權的事。到了明末魏忠賢時,宦官政權更發展到了最高點,滿朝的文武幾乎都做了這太監魏忠賢的乾兒子,全國各地的封疆大吏都紛紛給魏忠賢立「生祠」。

宦官集團本不過是皇族內的寄生蟲,它的所以能因緣時會,踏上政治舞台的最高峰,這顯然不是它自身的力量,而只是君主專制政體的腐敗的表現。當皇帝環顧左右,找不到最可信託的「心腹」時,結果只好找到這些既然不會生兒子,看來不會有什麼太大的私人圖謀的太監,把一切權力交託給他們。到了這時候,也就表示這一朝的皇帝已經走到了窮途末路了。但是我們要想懂得宦官政治,還不能僅從皇族這一方面看,更得觀察君主專制政體下的官僚制度。

書名:二千年間

作者:胡繩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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