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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軍交」與「大交通」融合發展正當其時

軍代表現場指導部隊官兵協同鐵路人員拆卸捆綁加固器材。尚詩博攝

國防交通是貫徹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最多的領域,因此國防交通法覆蓋了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發展的主要問題。深入貫徹實施國防交通法,是依法推進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的戰略試驗工程。軍交人應順勢而為、抓住機遇、發揮優勢,勇當推進軍民融合的排頭兵。

引領思想融合。思想認識的深度,決定融合發展的力度。在軍民融合發展實踐中,首先應強化對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認知理解。雖然軍代處、交戰辦是依託地方交通部門開展工作、遂行任務,但他們與地方交通部門的關係,是依託不是依附,要依靠但不能依賴,在推進融合中應該積極求主動、起主導,不斷增強推進融合發展的主觀能動性。堅持將國防交通法納入各地特別是交通運輸及其裝備製造、擔負管理職能的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普法教育體系,確保法規教育覆蓋全員、滲透人心、進入實踐。

推動工作融合。執行軍運任務是軍代處和地方交通部門接觸的主渠道、融合發展的主平台,但融合發展不能僅停留於業務層面,應不斷擴展融合範圍、拓寬融合渠道,打造更多的融合平台。比如,協同推進地方性政策出台,制定投送支援隊伍實戰化訓練方案;明確國防交通事權與責任區分,通過提供低息、貼息信貸優惠等補償方式,激發企業和個人參與國防交通的積極性;優化投送力量結構布局,推進平時、戰時、急時和投送分類支援力量體系建設。

完善體制融合。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形成軍民合力,是國防交通法的一個鮮明特點。目前,我國的交通運輸正從「限制型」向「適應型」轉變。完善國防交通體系,應統籌考慮軍地需求,持續深化「大軍交」與「大交通」融合,依託國家綜合交通運輸網路和重大交通樞紐建設,加快構建具有骨架清晰、干支相連,鐵公為主、水空補充的國防交通網路體系。同時,全面加強國防交通專業保障力量建設,與軍隊建制力量一道,形成骨幹在軍、主體在民、互補銜接的力量格局。

「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國防交通法系統構建了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基礎政策制度藍圖,是一部處處閃耀著軍民融合光輝的法律重典,其作用和意義已遠遠超出交通運輸領域。可以預見,隨著國防交通法在實踐中的不斷完善,這部法律將越來越具有可複製性和可推廣性,對依法推進軍民深度融合發展將發揮日趨重要的示範和牽引作用。

責任編輯/張軍勝

林野

網路編輯/李沫

徐華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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