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連金:美國政府數字監管的六大態度
科技
03-16
美國分散式商業公司(Distributed Business Applications)CEO黃連金今日在韓國TokenSky區塊鏈大會上談到美國對數字貨幣的監管,強調保護投資者利益。他以英國1865年《紅旗法案》為對照,提到美國政府意識到不能「因噎廢食」,從而阻礙區塊鏈行業發展。他總結道美國目前對於數字貨幣監管的六大態度以及認識:1.「不傷害」原則;2.比特幣還不是系統性風險;3.加強規制保護投資者;4.區塊鏈是國家級別戰略;5.通證經濟是區塊鏈的一部分;6.證券類通證和實用型通證定義不清;7.監管者應該加強教育,目前政府內部有相關教育課程。美國的數字貨幣監管部門主要分5類:1.國立銀行業監管者;2.國稅局(IRS);3.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4.證監會(SEC);5.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他還介紹了SAFT(未來代幣簡單協議,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s),適用於個人年薪超20萬美元,或者100萬美元凈資產的投資者,目前SEC還沒明確表示對其的態度。他介紹了Howey測試是判斷某種金融工具是否為「證券」的有效手段。最後他得出結論:1.通證經濟不可逆轉,「不傷害」原則是關鍵;2.拉高出貨(pump and dump)、空氣幣將被懲罰;3.需關注實際應用場景。美國分散式商業公司主要業務為區塊鏈行業諮詢、培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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