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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我們是認真的

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到來的前兩天,作者六六與京東的互撕再次將京東推上輿論的風尖浪口。

「京東自營不是京東」

3月13日,六六在其微信公號上發布文章《無賴京東》,指出她的朋友程茉在京東全球購第三方商家"鯨蝦過洋專營店"購買了一款護腰枕,標價為人民幣1489元(美國官網售價為109.95美元),但她卻收到了一個標價為33.6美元的護腰枕。

程茉認為,賣家不承認是假貨,堅持回應「發貨錯誤」,並且拒絕10倍賠償。京東的態度很強勢,將矛頭指向六六:「六六僅憑其朋友的一面之詞,就『發布言辭激烈,與事實出入較大,並存在惡意詆毀的文章』,已經嚴重侵害了京東的信譽,京東「將堅決採取法律手段』。」

在這件事上,京東的強勢與個體消費者的弱勢形成了鮮明對比。

六六對虎嗅表示,她也曾在淘寶遇到過賣家發錯貨的問題,賣家想通過微信「私下解決」——退款,但條件是給好評,卻遭到了六六的拒絕。最終她通過申請售後,按「賣家發錯貨」獲得了退款。

六六是一個維權話題下繞不開的人物。作為「愛懟人士」,她懟過滴滴,攜程、婦聯,但京東才是她的「老對手」。在過去的3年中,她和京東「懟」過三次。2011年,六六在其微博中質疑京東銷售其未授權的作品集;2015年,六六爆料稱自己在京東的天天果園買到爛水果,但與客服反覆溝通無果;2017年六六收到網友的維權求助,表示京東的冷鏈和售後都沒有做好。京東的處理方式似乎自有一個——「不了了之」。

六六說:「這是我質疑京東的原因。你天天想著告我誹謗,為何不建立信用體系?」像京東這樣大的公司,問題和漏洞是一定存在的,但關鍵在於如何補漏。她還說:「出問題要解決問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2016年,淘寶和京東都上了315打假名單。為了扭轉形象,京東聯合央視國家品牌計劃宣布推出首個「315京東國品日」,目的要把「315」打造成品質誠信購物節,幫助這些企業建立與消費者溝通和互動的平台,助力中國品牌持續健康成長。

但諷刺的是,宣傳形象與實際形象出現分歧時,「狡兔三窟」式的推諉自然會遭到譴責。具體到這次事件,六六的發聲獲得了輿論的支持。那篇名為《無賴京東》的文章與京東的回應引發了廣泛圍觀,如今,這篇文章的閱讀量已經超過十萬。在六六的微博,幾乎每一條相關的博文都獲得了上百個評論。

質疑六六的聲音同樣存在。有人認為,六六藉助自己大V的身份提高影響力。六六說:「我大V都要靠濫用話語權才能討回屬於我的權利,那普通老百姓呢?」

2008年,消費者黃靜購買了一台價值2萬元的某品牌筆記本電腦,在修理過程中發現其CPU存在問題。然而在維權(索賠500萬)過程中,卻被該品牌以敲詐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門,換來了10個月的「牢獄之災」。不過最終,黃靜終因「冤獄」獲得了國家賠償認定書;並對該公司提出名譽侵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誣告陷害三項訴訟。

其實,六六與程茉的維權遭遇就是現實的尷尬寫照。

根據騰訊財經於今天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38.7%的消費者會第一時間與消費品賣方協商,36.9%的消費者選擇向消協等有關部門投訴,14.8%的消費者向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曝光,5.8%的消費者向媒體投訴曝光,只有3.8%的消費者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

這是因為維權成本(費用及時間)在不斷升高:30.4%的受訪者認為維權成本超過商品或服務的價格;58.1%的受訪者表示,需要一個月以上的時間來解決投訴,僅有不到6%的受訪者表示1天就能妥善解決投訴。

但這是否意味著投訴能得到妥善處理呢?

有57.6%的消費者表示多次向商家反映,仍未能解決問題;24.6%消費者表示只有投訴後,問題才得到妥善解決;只有不到7%的消費者表示,反映的問題被及時解決了。

這些數字背後,隱藏了監管問題。

根據澎湃新聞的報道,程茉先是向所在城市的消協投訴,但是當地消協表示,京東不在當地;他們查到了京東註冊在江蘇宿遷(劉強東的老家),撥打宿遷12345,但是被告知京東只是把客服公司註冊在了宿遷,要投訴京東得去北京;而北京的有關部門稱,京東全球購和京東不是一家公司,那家公司註冊在香港,內地法律管不了,要投訴,只能去香港找司法部門打官司。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京東自營不是京東」的事情了。

2017年1月,有消費者在京東商城購買了「京東自營商品」,發生糾紛後把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京東電子商務公司)訴至法院,卻在訴訟中得知「京東自營」是指京東集團「自營」,但是該商品銷售主體為京東海榮公司,被告的京東電子商務公司「非適格被告」,起訴被駁回。北京朝陽法院也認為,「京東自營」已對消費者構成誤導,曾發出司法建議函要求京東改進。

澎湃新聞寫道:

「大型集團公司股權投資結構異常複雜,不同主體適用不同的法律責任,這對於集團公司來說是構築了法律風險的『隔水艙』,但卻成了消費者維權的『法律陷阱』,這也就是公司法界常說的『濫用有限責任主體』的問題。

客服公司、母公司和海外購公司都註冊在不同地方,面對的大公司的跨地域經營,到底應該由誰來負責監管?

「職業打假」還是「維權碰瓷」?

與六六不同,王海的第一身份不是知名作者,也不是大V,他最為人知的身份是「打假第一人」。

1995年,22歲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廈花了170元買了兩副「山寨版」的索尼耳機,然後狀告隆福大廈出售假貨,並提出索賠要求。在那個年代,人們還不知道消費者權利應該從何說起。王海的出現打破了這種局面,他被外界冠以「中國打假第一人」的稱號,那一年被媒體評為「消費者維權元年」。

23年過去了,王海依舊在打假前線。他撕過京東、阿里、耐克、小米、蘋果中國等知名企業公司,他的出現總會引起恐慌。當時,王海在接受採訪時說,自己打假的目標絕不是牟利,要「為消費者服務,為人民服務」。然而,夢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

王海之後,不少人看到了商機,以「職業打假人」的名義利用商品過期或商品漏洞問題,故意大量買入然後通過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賠償。「職業打假人」變為 「職業索賠人」。

《工商行政管理》於2017年發表文章稱:「以深圳為例,從官方數據來看,職業投訴舉報數量從2010年的699宗暴漲至2016年的64593宗。據調查,全市在冊職業舉報人約1000人之眾,已建立多個聯盟QQ群、微信群,大部分實行群體化運營,也有公司化運作。而舉報的重災區則為食品領域的食品標籤標識問題,對產品本身假冒偽劣進行的投訴反而少之又少。例如網路打假,獲利的基本的套路為:選單、溝通套話、下單、協商。而大部分商家協商後花錢了事。這也意味著,打假者獲利,而產品的問題仍在,吃瓜群眾並未因此而受益。」

王海

朱昌俊曾在《職業打假光環該褪去了》一文中寫道:「打假從來和正義無關」,王海的表白固然直白而又殘酷,但卻未嘗不是一種現實。我們需要從中醒悟過來:只屬於一部分人的正義與權利,終究與公共無關,而從來都可能只是一種虛幻的想像」。

如今的王海的身份更加接近商人。他在北京、天津、南京和深圳開設了四家公司,主要業務還是與打假有關,幫消費者維權打假,替企業打假。他做到了用「維權打假」來成就自己的事業,早已年入過千萬。但是他掀起的「打假潮」不僅不能給企業帶來不可承受的代價,也並未真正轉化為法律完善的動力。

我們不缺六六與王海

像王海一樣有美好理想的人有很多。比如,美國的「消費者運動之父」奈德。

1965年,奈德出版了一本名為《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的書,批評了通用公司當時的暢銷車型雪佛蘭科威爾存在的安全問題。儘管引起了通用汽車對奈德的調查, 但經過雙方的對簿公堂,通用汽車被迫道歉及召回雪佛蘭科威爾汽車,並向奈德支付了42.5萬美元的賠償。

正是這一事件,最終催生了美國的《國家交通和機動車安全法》,汽車召回制度被寫進了美國的法律。

對於美國的公司企業大說,消費者體驗是極為重要的,退換貨在美國極為容易。而因客服的投訴引發巨額賠款也是屢見不鮮。比如消費者因邊開車邊喝咖啡被燙傷向麥當勞索賠幾百萬美元。

六六與王海,或許就是中國消費者權益史的縮影。儘管消費者權利保護早已進入大眾視野,而維權人士、打假人士也層出不窮,但他們都未真正推動監督與管理機制的完善,相比美國,中國消費維權還在爬行。

在中國,像奈德一樣難對付的消費者並不少見,而他維權的真正意義在於推動了法律的完善,這何嘗不是中國消費者最需要的,這也是我們需要「315」這個特殊日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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