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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炯明的理想國和實踐

文:陳欽(著名歷史紀錄片策劃、製作人,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紀錄片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國抗戰文化基金副主席)

1920年11月,當時主政廣東的陳炯明發布《告廣東父老兄弟書》,宣稱「今日以後,廣東省者,廣東人民共有之,廣東人民共治之,廣東人民共享之」。到1921年,全省92個縣都推行了民選縣長、議員。

首次民選縣長們上任後,陳炯明曾召集他們開會,親自訓勉:「知事(縣長)為親民之官,歷史上非常重視。即滿清之世,凡作知事,亦皆科甲出身人物。自捐納之途開,而知事之職始濫。本省為提倡自治,及重視縣長之職起見,是以實行由人民選舉縣長,由省長擇優委任。但選舉縣長其得人,能比純任官廳專委為勝乎?抑否乎?則以此次初行選舉製為試驗。若試驗結果善,則選舉制可冀自然推行。若試驗結果惡,則選舉制不免於推翻。故此次之選舉制之能否永久實行,其責任純放在各位身上。至縣長應如何去作,可依照自治條例規定範圍內,各事次第推行,而以教育及實業為較重。抑有進者,現在地方治安非常紊亂,庶民實不堪命。蒞任之後,自應急急救民於水火為先著。即欲舉辦各項事業,亦非從整頓治安入手不為功,望各位注意注意。本省長前在漳州時,對於各縣知事設有考成辦法。現在仍欲仿而行之。舉凡有成績可稽者,則賞之。無成績者,則罰之。成績最佳者,則定為模範縣,令各縣縣長親往參觀,俾有所觀感則效……」「各縣知事到任,每每招人承充糧差,及賄買各區區長,已成為一種之惡習慣。本省長在閩時,已早有所聞,今諸君皆由民選而來,且屬本土人士,此次到任,務宜革除舊日惡習,不宜重蹈此敗轍,此本省長所最殷之期望者」。

在20世紀20年代初處於四分五裂的中國,廣東是倡導「和平統一、聯省自治」的省之一。聯省自治運動在1920年至1925年之間形成一股全國性的潮流,不僅僅廣東,當時湖南、浙江、雲南、四川都制定出了省憲,其他如湖北、廣西、福建、陝西、山西、貴州、江西、江蘇等省也都積極醞釀製憲自治。

「自治」、「聯省」、「聯邦」,致力於以和平協商的方式統一中國,正是陳炯明畢生追求並踐行的民主共和政治理想。在陳炯明驅逐了桂系後,廣東迎來了短暫的和平時期。1921年初,廣東省省憲起草委員會進行起草省憲。同年12月19日,正式通過《廣東省憲法草案》。

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內,陳炯明主持制定了《廣東省暫行縣自治條例》、《廣東省暫行縣長選舉條例》、《廣東全省教育委員會組織法》、《廣東省自治根本法》、《廣東省憲法之通過草案》等多項地方自治法案以及條例。

廣東20世紀20年代初的這一政治改革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其改革思想和實踐其實早在辛亥革命後不久,陳炯明剛主政廣東及閩南期間就開始了。陳炯明剛上任就主張:「現在廣東尚非純是軍政府性質,應謀政治進行,須先定一省制,各部行政官方有系統;又須組織臨時議會,諸事經議會議決,由都督執行,然後乃有司法、立法、行政三機關,始符共和政體。」隨後,陳炯明發布《治粵政見書》,指出政府「取三權獨立之制(三權分立),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綱」,「司法機關設有審判廳主之」「行政首長由省會選舉」「速定臨時法律,交省會議決,移省審判廳執行」。(《陳炯明集》)

1911年12月中旬,胡漢民、陳炯明、朱執信等共同主持起草了《廣東省議會組織法》,並經社會各團體代表會議通過。法案規定由全省各團體選舉出代議士120名組成臨時省議會。凡年滿21歲以上,有廣東籍或本國人住在廣東5年以上,沒有反對革命及民國之舉動,秉性良好,不擔任政府、軍、警公職的,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的資格。

1913年5月,各縣議會相繼報告成立,各鄉鎮董事會的選舉工作也開始進行。陳炯明在廣東全省92個縣推行自治,到了1921年,全省各縣推行了民選縣長、縣議員,開創了中國歷史上破天荒的民主直選事業。

1919年春至1920年秋期間,陳炯明主政閩南,他同時積極在閩南推行並實踐他的自治政治理念。閩南成為陳炯明進行自治政治試驗的良田。在兩年的時間裡,陳炯明讓漳州成了全國的模範之區,閩南也搖身變成「模範小中國」。在這個「模範小中國」里,陳炯明主持建設了閩南第一座鋼筋水泥橋樑、第一條四車道石板馬路、第一個現代公園、第一片城鄉公路網、第一家銀行,還主持建設了貧民工藝廠、迎賓大旅館。

沒有一個民風淳樸的社會環境,別說搞聯省自治的改革了,什麼事都辦不好。在聯省自治的實踐中,陳炯明特別注重禁賭,將它作為提升民眾素質、凈化改革氛圍的切入口。

早在1910年,陳炯明還在廣東諮議局當議員時,就竭力提出禁賭。

當時為了讓諮議局不通過禁賭的議案,賭商蘇秉樞拿了5萬元銀票收買陳炯明。陳炯明不為所動,但其他議員卻都拿了錢,最終禁賭的議案沒有通過。由於當時諮議局搞的是記名投票,贊成及反對的名單被登在報紙上,立即引發社會輿論廣泛質疑,紛紛譴責那些包庇賭博的議員。結果,民意戰勝了貪腐,拿錢嘴軟的議員尷尬辭職,禁賭議案好事多磨,終獲通過。這件事,使陳炯明聲望大振,成為民心所向,其人品操守有口皆碑。

1920年12月1日,陳炯明更是推出了禁賭章程,以後廣州市面幾乎沒有一家賭檔。

為此,廣州學界發起為陳炯明鑄銅像,以紀念他禁賭的成功。1921年廣州建橋,取名陳公禁賭紀念橋,鐫刻禁賭事迹於橋邊石柱,可見當時陳炯明的禁賭行為深得人心。

陳炯明在新建的廣州市,建立立法、行政、財政、審計等機構,推行基層自治,精兵簡政,與民休息。經濟上,興辦實業,興建公路,扶持民企等。教育上,建立私立學校,為全國之最;發展公辦教育,還率先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社會生活上,革除陋俗,主要體現在禁絕煙賭。

陳炯明的新政極大地促進廣東、閩南地區工商業經濟和金融的發展。陳炯明在政府里專門設置了實業司,並制定《公司律》等,在政府的推動下,廣東和閩南地區的工廠企業發展迅速。1912年廣州創辦的「協同和機器廠」和「宏藝昌機器修理廠」,以設備先進、規模宏大,在全國極具影響。據《中華台北元年第一次農工商統計表》統計,1912年全國使用近代機器生產的工廠共363家,其中廣東佔了136家,約佔38%,數量居全國首位。

那段時期,廣東全省總商會、廣東經濟調查局、股票交易所先後成立。廣州進入銀行業發展最興盛的時期,保險業也逐漸走向繁盛。直到抗日戰爭爆發前夕,廣東仍是擁有保險公司最多的省份。

經濟建設初見成效,文化建設也同步發展。

陳炯明敢為天下先,積極在所治理區域推動新文化運動,他把新文化運動當作一種改革和革命,他創辦《閩星》雜誌和《閩星日刊》,竭力宣傳新文化運動:「創造新生活、新組織,達到無國界、無種界、無人我界的境地……」他允許當時共產黨小組的活動在廣東公開化,他全力支持譚平山、陳公博、譚植棠在廣州創辦《廣東群報》,該報後來成為中國共產黨人宣傳馬列主義,開展建黨活動的重要平台。

早在民國初年,陳炯明一邊治兵打仗,一邊還非常重視新文化的研究和傳播,世人稱他為「新文化將軍」。他很重視報刊的宣傳,陳炯明說:「報紙勝過三千毛瑟槍,是有一個價值的。」後有人評價他:上馬能托著五百支槍與北洋政府作戰,下馬能辦報、辦學、寫詩作文、縱論天下大勢。他在廣東、閩南的新文化運動搞得有聲有色,海內外人士甚至北京大學最激進的學生也紛紛前往觀摩。著名民主人士黃炎培曾撰寫了一本題為《一歲之廣州市》的小冊子,盛讚在新文化運動之下的廣州新景象、新變化:

(一)尊人道。如嚴禁警察無故鞭打人力車夫。

(二)新聞自由,出版業大繁榮。

(三)整風紀。如嚴禁妓女私入旅館賣淫,厲行禁吸鴉片。

(四)提倡工會,同時積極推行工人教育,設立工人補習學校。

(五)衛生行政方面,特聘專門人才,以科學的方法,銳意改革。如對醫院、化驗室、屠場、市場、浴場,以及藥品、食料、飲料、茶樓、酒館、牛奶房、劇場的管理,還有對妓院的檢查和取締。

陳炯明在市政建設上具有現代公共管理治理的先進理念。1918年10月22日,他在廣州設立市政公所,規劃城市街道等市政建設事項,為廣州正式設市打下基礎。1920年9月他力推廣州獨立設市,指出「查廣州為吾粵省會所在地,人民戶口之眾,生活程度之高,商務交通之盛,行政事務之繁,實為全省之冠,而地域猶分屬南海、番禺兩縣,行政之權未能統一,於一切興革事宜之進行殊多阻礙,非變更其舊日之區域,統一行政之治權,無以適應時勢之需求,而增進人民之幸福」。(《陳炯明集》)1921年2月15日,陳炯明頒布施行《廣州市政暫行條例》,成立廣州市政廳。這標誌著中國近代城市史上第一個建制市——廣州市的正式成立。

繼廣州成立市政廳之後,海口、高州、北海、江門、惠陽、汕尾等地的市政廳(局)也紛紛著手籌備,並相繼成立,這些城市隨後開展了如火如荼的市政建設:各地修道路,築公園,建設公共體育場、學校等;舉行藝術展覽活動、體育運動會;建築新式住宅小區。至1921年,廣州城區內已築成及快完工的近代馬路和街道達40公里,廣州市多年失修、水泄不暢的排污渠溝也成功地改造完畢,城市建設初見規模。

衛生城市的建設卓有成效。政府大批僱用了清道夫,每天打掃街道;舉辦衛生知識展覽;印製宣傳衛生的小冊子,挨家派發。廣州的城市衛生乃至社會風氣在極短的時間內得到很大的改善。

那一時期的廣州也成為世界上較早非常重視食品安全和衛生的城市,陳炯明嚴令飯館、旅店、戲院等公共場所嚴格執行政府最新頒布的衛生規則,嚴格規範食品加工管理,還由政府牽頭主導設立新式屠場,由衛生局監督檢查肉類食品衛生。

陳炯明在教育領域更是不遺餘力。陳炯明有言:「教育為一國立國元素,教育費之支出,當占歲出額之強半,方正常。」他在農村設立現代學堂,做到「一鄉一校」,增辦了女子師範講習所、女子工讀學校,當年就設立半夜學校90餘所。1919年冬,陳炯明從自己當時的軍費中撥款10萬兩予以資助學子海外留學。在他擔任廣東省長兼粵軍總司令後,他把撥款資助留法學生作為一種慣例確定,每年撥款4800法郎資助留法學生。鄧小平、周恩來、聶榮臻、李立三、蔡和森等一大批共產黨人都在這前後赴法勤工儉學。

陳炯明力邀陳獨秀籌建廣東教育委員會。這個空降的陳獨秀不僅提出教育要獨立,不受行政干涉,還獅子大開口,一開口就要以廣東全省收入的10%作為教育經費,陳炯明都應承下來,全部兌現。1921年,廣東教育經費預算為153萬餘元,後因財政緊張壓縮,僅支付了111萬餘元,缺口四十多萬元,即便當時正值危局,外部強敵虎視眈眈可能隨時進攻過來,陳炯明還是決定為確保教育經費,不惜頂著強大的外部軍事壓力而裁兵、裁軍費,把節省下來的軍餉直接撥為教育經費。

在陳炯明的支持下,陳獨秀主持擬定了義務教育計劃,從1922年8月起,至1928年7月止,分期推廣,公立學校實行免費讀書,使三百多萬兒童能夠全部就學。

「聯省自治」是陳炯明一直堅持的最重要的政治主張,他認為中國地廣人多,只有實行分權自治,才能養成「民治精神」,建設民主。中國當前的首要問題是統一問題,要通過統一同盟組織的運動機關,集中人民要求廣發輿論,重要的四點綱領是統一國軍、建立聯省、解決財政、恢復主權。

1921年2月,陳炯明在《建設方略》一文中,詳細解釋了自己讚賞自治的政治見解:「若事事受成於中央,與中央愈近,則與人民愈遠,不但使人民永處於被動之地位,民治未由養成,中央即有為人民謀幸福之誠意,亦未由實現也」。

實施民選縣長後,陳炯明又著手制定省憲。1921年12月19日,省議會通過了《廣東省憲法草案》。該草案共135條,分為15章,第一章總綱,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第三章省之事權,第四章省議會,第五章省長及政務院,第六章立法,第七章司法,第八章財政,第九章審計院,第十章教育,第十一章實業,第十二章軍事,第十三章縣政特別市,第十四章本法之修正及解釋,第十五章附則。

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廣東省憲法除聲明「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無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這種一般原則外,還有具體的規定以保障人民的自由,如「身體之自由權,非依法律,不受何種限制或剝奪」;「除現役軍人外,凡人民身體自由之剝奪,至遲須於24小時以內,由施行剝奪令之機關,以剝奪之理由通知本人,令其得有即時提出申辯之機會,被剝奪人之親友皆得代向法庭請求出庭狀,法庭不得拒絕之」。又如「人民有保護其私有財產之權,人民之私有財產,非有相當之賠償,不得收為公用。人民之私有財產,非依合法程度,不得沒收查封或強制科索。遇有公益上有收為公用之必要時,須給相當代價」;「人民之身體、住宅、郵電、文書及各財物,除經本人允許或依合法之程度外,不受搜索檢查」;「人民在不抵觸刑事法典之範圍內,有言語、文字、圖畫、印刷及其他方法自由發表意見之權,不受何種特別法令之制限或侵害」等等。

1922年5月,陳炯明發表《聯省自治運動》一文,系統完整地提出了他的政治綱領。具有鮮明自治色彩的《廣東省憲法草案》中聲明:「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規定對於中央政府的立法和行政,省政府擁有否決權和不承認權。

他先後主持制定了《廣東省暫行縣自治條例》等多項地方自治法案以及條例,這些條款的制定參考了英、美、德、法等國憲法和湖南省憲法。

陳炯明詳細描繪了中國實行民主聯邦制的藍圖:「簡言之,即聯鄉治區、聯區治縣、聯縣治省,聯省治國是也。析言之,即全國政治組織,以業治為經,域治為緯,組成五級政制。以鄉自治為基礎,層建而上。」

陳炯明還系統地勾畫出了從村鎮自治到世界聯邦的由下而上的政治綱領和目標:

(一)建國──完成中華整個民族的國家,實行「共有」、「共治」、「共享」之原則。中華民族,合漢、滿、蒙、回、藏五個種族而成。此五個種族,同居中國,同一國籍,同在一個統治權之下,共同生活。

(二)建亞──使亞洲成一組織,為世界大組織之柱石。世界如謀大同,當以亞州、美洲、歐洲各自聯合,完成三大組織,以為未來世界創立一大組織之柱石。中國應負創造亞洲新文明之使命。

(三)建世──增進中國文化,盡量貢獻世界,協謀國際和平的運動,以全人類平等共同生活為目的。廢除各國軍備組織,「萬國聯邦」,而中國應為其創造者之一員。

一系列開風氣之先的現代公共治理理念和民主實踐,令廣州博得了「模範市政之譽,見稱於國內外」的模範城市美名。

1922年5月14日,胡適、蔡元培等16位知識分子聯署的《我們的政治主張》,要求政府立即進行政治改革,改革的最低限度目標是成立一個好政府。好政府的特徵集中於兩點:一是充分運用政治的機關為社會全體謀充分的福利;二是充分容納個人的自由,愛護個性的發展。其實,所謂「好政府」的模板正是陳炯明在廣東搞的「聯省自治」,廣東的民主政治模板在當時已經是民心所向。

1923年2月,孫中山和滇桂軍閥進攻廣東,陳炯明兵敗離開廣東,國民黨隨即施展新政,展開「黨化」運動。陳炯明傾注心血推動的廣東蓬勃發展的民主政治就此謝幕。

關於國民黨的黨化教育,陳炯明深不以為然,他認為:「歐美先進國家,受宗教之感化,進於文明境地,猶以政教分離,解放思想之束縛。中國向無宗教之束縛,方幸為歐美所不及,國民黨何故違背真理,以一黨之信仰,作宗教式之宣傳,尚為未足,並此教育獨立之機關,亦必入寇而摧殘之,是亦何為者!」

廣東模範省實驗失敗,也是中國新文化運動終結的一個標誌。新文化運動有三個代表性的旗手,第一個是梁啟超,第二個是陳獨秀,第三個是陳炯明。新文化運動由廣東人梁啟超為首開篇,最後也由廣東人陳炯明為它絕筆斷章。

如果說新文化運動熏陶了一批有著自由思想、獨立精神的知識分子,他們特立獨行,個性張揚,常常被世人視為「另類」,那麼,陳炯明這個馬背上的思想者一直奉行的獨立自主理念則是一百多年來中國前行與嬗變的共同價值。

到了1927年,已經身為一介平民的陳炯明完成了《中國統一芻議》,系統提出其建國方略。他批評國民黨當政者的政治路線:「夫既曰國民,不應為一黨之包辦,不應仰蘇俄之接濟,尤不應受第三國際之指揮。否則冒國民之名,行黨人私通外國之實,國民雖可欺,決不為之負責。」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人拉攏陳炯明。陳炯明堅決拒絕,還義正詞嚴地要求日本「歸還東三省」。日本人看其家貧,留下一張8萬元的支票以示敬意,陳炯明不屑一顧地在支票上打了個叉給退了回去。而當時的陳炯明是什麼狀態呢?他被當政的國民黨妖魔化為「反革命」,不僅四面楚歌還身無長物。

一直以來,陳炯明都堅守「革命不應依賴外力」,對蘇俄多次主動要求給予的巨額「風險投資」都婉言謝絕。然而,在當時的現實條件之下,拒絕外援、靠單打獨鬥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這也被後來粵軍的失敗所驗證。不僅陳炯明,與他同期的其他軍閥也沒有接受蘇聯人的盧布,最終他們都失敗於盧布武裝起來的黃埔軍校。

後來曾有人評價陳炯明:「寧犧牲其憑藉軍事力量,而不背其對民眾夙昔之諾言,雖顧目的,更擇手段。」正如梁啟超所說的,與同時期其他的政治人物「為目的而不擇手段」相比,陳炯明是一位堅持原則的失敗者。

1933年陳炯明病逝於香港,享年55歲。

陳炯明一生律己甚嚴,廉潔奉公,不貪財、不好色。他兵敗逃往香港後,生活一直很貧窮,最終在貧困中病死,以至於無錢購買棺材,只能使用他母親的壽材。他病危的時候說,以五色旗覆屍——他的屍體不要用那個青天白日旗,而用民國建國時候的五色旗,表示不忘民國。

陳炯明死後,吳稚暉寫輓聯道:「一身外竟能無長物,青史流傳,足見英雄有價……」

這位具有現代民主治理理念又有傳統鄉紳風骨的人物,在劣幣驅逐良幣的詭異的中國近代史上,他是一位被湮沒的辛亥元勛,他也是中國聯邦憲政的實踐者。

陳炯明臨終之時口中還念著「共和,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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