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風俗之——婚姻
人之一生,三件大事:一是出生,二是婚姻,三是去世。出生之時尚無知,去世之時已不知,唯一能夠自主的是婚姻。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自古至今,概莫能外。
封建社會兩千多年,一直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來解決婚姻大事。原本自身應該做主的事情,本人卻沒有絲毫權力,而是任由別人擺布。
貧富懸殊、等級觀念,在婚姻上有突出表現。有權有勢的富豪之家,早婚、重婚、三妻四妾,以致妻妾成群。貧寒人家,娶妻困難,不少人獨守終身,無可奈何而做鰥夫。
對於女子而言,悲劇色彩十分明顯。
有的做童養媳,年僅幾歲,去婆婆家當「屯養媳婦」,待年歲大些再結婚圓房。
有的被迫走上買賣婚姻的凄慘之途,有的窮苦人家饑寒交迫,無法度日,竟以女兒換取錢財,嫁給有錢人家,不是年齡懸殊,便是身殘貌丑,或者做填房、做小妾。
有的換親、轉親,雙方各以子女相互匹配成親,謂之換親。甲之子配乙之女,乙之子配丙之女,丙之子配甲之女,謂之轉親。換親和轉親,都是男方條件差,或有貌丑、貧窮、身殘、超齡等不同缺陷。姑娘多對此不如意,但為了兄長或弟弟能成家,只好屈從。
婚姻制度不合理,初婚年齡更不一致。多數中等水平的人家,男女雙方年齡相當,初婚年齡在十七八歲。權勢豪富之家,初婚年齡較早,男方十三四歲至十五六歲即已成婚,這種情況女方一般較大,但超不過十七八歲。
自主婚姻發端於中華民國,成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舊婚姻制度。1950年4月頒布了新婚姻法,提倡男女平等,主張婚姻自主,不準父母包辦,法定一夫一妻。從此,幾千年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走上了合理化、自主化、正常化的道路。
改革開放以來,婚姻問題亦有較大改變,自主和自由成了當今婚姻的主旋律。有情人而成眷屬,再也不是夢幻中事,而成為真實而普遍的現象。
摘自趙復興《發現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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