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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對於婚姻真是有先見之明!這種彩禮習俗有效的保證女性地位!

北宋時期常見的嫁妝除了金銀首飾,還包括成串的銅錢、成箱的布匹、成籠的衣服、成套的傢具,以及一個小丫鬟和一個老媽子。有條件的家庭甚至還會用不動產給女兒做陪嫁,例如蘇東坡的弟弟蘇轍嫁女兒,就曾經陪嫁開封城郊的九千四百畝農田(參見《欒城先生遺言》第864卷,一說蘇轍是將九千四百畝農田賣掉,然後用賣地的錢給女兒辦嫁妝)。

蘇轍是高官,有錢,平民百姓肯定不會像他那樣拿出幾千畝地來給女兒辦嫁妝,通常幾十貫銅錢就足夠了。但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平民家庭置不起嫁妝,不得不讓女兒長期待字閨中,直到變成老姑娘。例如南宋初年四川華成縣令侯可發現他的治下竟然就有幾百個未婚老姑娘。這幫老姑娘之所以嫁不出去,不是因為長得丑,而是因為「娶婦必責財於女氏」,男方家庭索要嫁妝,而女方父母拿不出辦嫁妝的錢。

宋朝之所以流行厚嫁, 表面上是因為社會風氣如此,實際上是因為宋朝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主要取決於她的嫁妝。按北宋法典《宋刑統》及南宋法典《慶元條法事類》,嫁妝是已婚婦女唯一可靠的私人財產,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叔伯兄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動用嫁妝,倘若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則嫁妝清單上的所有財產都要歸還女方。為了防止豐厚的嫁妝不翼而飛,丈夫不敢虐待老婆,公婆不敢虐待媳婦,女方在婆家會得到應有的尊重。可是如果嫁妝太少,不足以讓公婆和丈夫投鼠忌器,女方的地位就難以保證了。

這一奇特現象其實在中世紀歐洲也曾經出現過,用德國經濟學家GeorgSimmel的話說:「不賺錢的女人與會賺錢的丈夫一起生活時,一筆昂貴的嫁妝會給她帶來獨立性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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