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如何有效治理
【摘要】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不確定因素,政府應及時對其進行控制、治理。當前相關網路法律不完善,對網路輿情缺乏有效監控評估,導致網路輿情突發事件難以根治和管控。為破解困境,政府需儘快推動網路專項立法進程,有效整合資源,建立多元化網路輿情快速干預機制,徹底整治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
【關鍵詞】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治理【中圖分類號】D63【文獻標識碼】A
隨著網路觸角深入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其發展之快、普及之廣,已成為信息時代以來繼報刊、廣播、電視之後的第四媒體。網路以其移動、互動、低准入性,成為廣大民眾獲取信息、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隨著我國移動網路快速普及,大眾生活也正式邁向全面「網路化」。網路帶給生活的改變是顛覆性的,由於網路特有的開放、隱蔽、虛擬、互動特點,使現實世界信息不再閉塞,任何突發事件都能瞬間被傳遞接收引起不同反響,網路輿情也因此熱度攀升。
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生命周期短、裂變傳播明顯
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是指現實生活中突發事件,經網路報道、炒作傳遞後在社會上被迅速擴散,最終演變成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熱點,在持續發酵過程中需政府出面緊急處置的公共事件。網路輿情的助推導致突發事件影響力升級,這也導致網路輿情突發事件除了具有突發、嚴重、急迫、綜合等共性特徵外,還具有一些個性特徵,如生命周期短、裂變傳播明顯等。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大體要經歷事件萌芽、傳播擴散、事態升級、平息善後四個階段,隨著網路構成的生態環境頻率節奏逐漸加快,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已從最初醞釀到形成需要較長時間,到如今速度明顯提升,網路輿情熱點效應的時間也在逐漸縮短。絕大多數突發事件都會有目擊者利用移動網路或自媒體將相關內容上傳到網上,隨後網民在網站跟帖、討論不斷升溫進入白熱化,數小時內就會達到高潮。在突發信息被眾多媒體和個人層層轉發過程中,裂變式傳播尤為明顯,使傳播速度和影響大增,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影響愈發明顯。
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發展走向難以預測、雙刃劍效應明顯。網路輿情體現了言論自由,這種形式有利於社會民主化進程,其影響有助於政府機構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公正處理事件。但與此同時,網路缺乏監管和網民素質差異性,使各種非理性情緒充斥網路,容易對網民產生誤導,致使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呈失控狀態,部分網民以情緒化狀態表達不滿、蠱惑不明真相的網友將矛盾指向政府,挑動群眾與政府之間矛盾,給政府的社會治理帶來壓力。
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治理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
網路法律不完善、行政執法強力介入容易侵害網民正當權益。當前,網路已成為大眾生活中重要的組成,但相關網路法律法規卻發展滯後,從現有涉及互聯網管理的法律、司法解釋上看,原有網路法規條款過於寬泛,自由空間過大,一些法律解讀語焉不詳,缺乏詳細判定標準。這導致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發生後,在治理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政府為儘快平息事態,運用緊急權力採取的關閉網站、凍結網民賬號、限制網民上網等措施,不能有效區分合法網民和違法網民,會對公民網路權益造成侵害,影響網民信息安全、網路隱私、虛擬財產權益,使正當的平息事態行為摻雜了對網民權益的不公正對待,將會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產生負面衝擊。這種情況的出現,往往會削弱政府處理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加之一些地方政府處理網路輿情突發事件不及時,民間自媒體網路異常活躍,網民會比政府處置網路輿論突發事件進行更多跟蹤和觀察,這導致有時政府公布的信息和民間輿論之間存在出入,進而使政府在信息時代的輿論博弈中處於被動。
網路輿情難以定性評估,治理面臨兩難選擇。由於網路通信的普及發達,強大的網路覆蓋使突發事件不再隱蔽,網路上各種互動平台,都能及時滾動地將信息散發出去,網民在網路上能對任何突發事件進行實時評論。網路信息的多樣化傳播,給政府評估突發事件帶來難度,如何鑒定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影響後果,並作出令人信服的評估結論難度很大。政府機關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治理需要運用道德、法律、習俗、輿論等綜合手段進行,但網路世界與現實世界有本質上的區別,它不受地域、民族、國家限制,網民在網路世界中恣意暢遊、可毫無拘束地縱情表達,其言語架構很難掌控。在網路空間,國家政令法規對網路輿情掌控有限,難以發揮直接影響,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勢必會增加網路干預和控制,這種強制性措施有可能會影響到網民的上網自由,這與網路的開放性是相背離的,也使政府在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管控上處在進退兩難的境地。
應科學有效地應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
政府對於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治理要轉變傳統模式思維,以創新理念構建全面管理體系,合理安排規劃預警、處理方式方法,科學有效地應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
加快網路法律體系構建。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治理要依靠法律進行,通過法律治理網民網路行為,將網路輿論管理納入其中。為此,要將原有網路法律、法規進行科學整合,制定統一、詳細、標準的互聯網法律,其設定要與相關法律互相銜接配套、相互支持,規範網民自身網路信息保護。網民上網統一實行實名制,可有效規範網路輿情源頭,對網民電子數據取證、檢查、鑒定要有統一流程,以法律保障公民上網利益。制定的相關法律除了規範網民上網之外,還要明確規定網路運營商的法律職責和義務,以法律手段加大網路監管力度,形成有效監督管控體系,以便能及時發現處理網路違法行為,將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抑制在萌芽階段。通過對網路犯罪分子進行嚴懲,來減少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傳播,保障社會穩定。
快速反應,實施分類處置和多元干預策略,防範網路輿情蔓延。互聯網體現出的無壁壘、無差異、無中心特徵,使信息源頭難以察覺,傳播速度導致輿情效應難以掌控,信息在傳播過程中容易被曲解誤導,導致一些小事也可能引起軒然大波。為解決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政府需擺正態度,摒棄傳統「大事化小」的錯誤思維,堅決杜絕瞞報、拖延的工作態度,克服「信息公開影響社會穩定」的心理,要做到迎難而上,越是有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政府越是要快速辦理處置。在工作上要做好網路輿情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同時要與全國各地政府機關聯動,建立從地方到中央逐級彙報的全國性輿情預警網,建立監管責任機制,利用大數據技術收集網路信息增減數量,檢測排查誘發網路輿情的熱點。通過公眾參與數據對比,推測公眾意願查找誘發始因,反思政府行為,採取果斷措施防止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升級。政府要搶佔輿論主動權,快速介入發布真實信息,引導公眾視線、消除猜疑恐慌,獲得民眾理解支持。
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要實施分類處置、綜合施策、多元干預並行原則,政府與網路活躍群體和個人建立對話機制,針對他們的合理訴求進行協商、談判,並適當滿足,讓其從社會穩定的視角出發,發揮其言論影響力,為政府處置網路輿情突發事件作出貢獻。在加強監管、防患於未然的同時,政府要尊重群體擁有表達權和知情權的權力,面對群眾質疑和詢問要認真聽取、迅速反饋,有效疏導群眾情緒,防止過激行為出現,以此有效抑制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負面影響。
(作者為西華師範大學講師)
【註: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廳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課題(高校輔導員專項)「宗教對大學生思想影響研究」(項目編號:CJSFZ16-39)的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侯菲菲、張帆等:《大數據環境下突發事件網路輿情分析及應對策略》,《新聞研究導刊》,2016年第18期。
②錢月梅:《網路輿情監控預警機制構建研究》,《技術與市場》,201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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