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丞相:因受宦官所害,最終慘死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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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公元前208年。秦朝丞相李斯被腰斬於咸陽街頭,罪名是「叛國謀逆」。
李斯是法家思想的繼承者,他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朝的過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從秦國到秦朝時期,李斯曾經擔任丞相長達30年,一度是僅次於秦始皇的二號人物,但是在秦始皇駕崩後不久,李斯也被誅殺。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李斯做過一些壞事,比如焚書坑儒,實際上就是李斯建議的。
而在秦始皇臨終前,曾經立下遺詔要求長子扶蘇到咸陽為其大辦喪事,但是李斯卻和趙高一起擁立胡亥為帝。
同時李斯還和趙高沆瀣一氣,假傳遺詔,致使公子扶蘇和大將蒙恬自殺。
不過,秦二世繼位後,暴戾無道,在準備修阿房宮的時候,李斯良心發現,極力上書勸胡亥不要修阿房宮。
不過趙高為了剷除異己,卻向二世進言說胡亥及其門生意欲圖謀不軌,二世相信了趙高所為,所以下令將李斯逮捕下獄。
李斯在獄中進行了積極的申辯,可李斯的申辯書都被趙高給扣留了,而且每申辯一次,李斯都會得到更加嚴厲的拷打。
李斯最終落得個身死的下場也是咎由自取。他曾經參與設計的秦朝的刑罰,比如腰斬、割鼻等最終都用在了自己的身上,不可不謂是一種諷刺。
一朝宰相,死相如此之慘卻是非常罕見的。
公元前208年,已經73歲的李斯和家人、族人們一同赴死。
直到死,李斯才明白了兔死狗烹的道理,所以才說出了「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這樣悲壯的話。
李斯的死告訴我們,為人一世,當多做好事,方可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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