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訪者的癥狀到底是如何消失的?
心晴的時候,雨也是晴
哪一種現象算是「病」,在不同文化中,會有不同的界定。
貧窮落後地區,如果哪個人比較胖,大家會說他「發福」了,而不認為是一種「肥胖病」。在服裝秀的行業里,女模特以瘦為美,一個比著一個瘦,並也不認為是一種「營養不良」。在大草原,孩子們爭相騎馬射箭,奔跑玩樂,如果一個孩子特別活潑熱情,頑皮好動,大家也不認為他患有「多動症」。在某些地區,大家普遍地相信某種迷信,經常會有鬼魂附體的發生,大家不認為這是「癔症的分離癥狀」,而認為是鬼魂作祟。具有某種宗教信仰的人,採用集體自殺的方式,大家一起去極樂世界,而不認為其心理和行為有問題。
「病」,不僅是指個體的身體結構功能的異常,或心理、行為的異常,或者個體因此而感到痛苦,更是一個社會文化概念,一種價值觀念,一種人際互動方式,一種情緒表達的方式。
疾病,反映了個體對環境的不適應。但是,這種「不適應」,是個體與環境雙方相互作用造成的。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把病的原因歸於個體自身。良好的環境,對於個體的健康,起到了頭等重要的作用。不良的社會環境,社會競爭嚴重擠壓了個體生存的空間,結果就會導致個體得病。
把「病」這個概念,放到社會文化之中來解讀,放到人際關係之中去理解,我們會發現,病不僅是個體的身體有病並因此感到痛苦,更反映了病人的心理需要,其求醫行為的動機和願望,其在求醫過程中的感受和獲益等。
疾病及其癥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滿足病人的某些心理需要。這叫做「癥狀的心理意義」。一般說來,一個人,一旦得病,他可以暫時不去工作,可以休病假,並得到他人特別的關心和照顧。這是疾病角色所帶來的好處(疾病的繼發獲益),反映了社會文化中與疾病相關的價值觀念。比如,高三學生,學習有壓力,當他得了強迫症之後,他休學了,住院了,他暫時就不需要去面對那些學習的壓力了。
心理癥狀本身就具有緩解痛苦或焦慮的作用,這叫做「精神癥狀的原發獲益」。比如,強迫洗手,可以緩解心理衝突,可以減輕自責自罪的超我焦慮等。
過去,人們一般把病看作是「個體」的事情。比如,一個人得了高血壓或心臟病,病是出現在個體身上的,所以,就會認為是這個人的個體有病。現在看來,即便是高血壓或心臟病,也經常是這個人經常與家人吵架生氣或者長期工作壓力太大的結果,其高血壓或心臟病,不僅是他個人的問題,更是他與周圍人互動的結果。至於工作壓力大,則更是反映了個體與環境的關係問題,反映了環境對個體的要求,比如引入競爭機制後,每個員工都會承受更大的競爭壓力。在市場經濟和社會競爭面前,誰不參與社會競爭,就會被社會所淘汰,而參與競爭的時候,每個人的壓力都會陡然加大,長此以往,其中一部分人就會比較容易出現高血壓或心臟病。
人類社會已經進化到了前所未有的文明高度。與動物相比,人類文明進化的只是滿足需要的手段,從本質上來說,「生存鬥爭,適者生存」的生物法則在人類社會並沒有本質的改變,人吃人的本質也沒有改變,所改變的是人吃人的手段和方式越來越文明與合法化了。
心理健康的標準主要有二:一是生活有幸福感。這是以個體內部體驗為標準的;二是適應環境,適者生存。這是以環境的要求為標準的,個體的行為如果達到了環境的要求,社會就接受他,他就能夠生存下去。否則就會被社會或環境所淘汰。
所有的心理問題或精神障礙,都會是自我意識障礙,同時又是人際關係問題,會是個體對人際環境的某種不適應。良好的人際關係是自我意識健康的外在表現,是心理健康得以維持的重要外部條件。兒童時期,良好的母嬰關係奠定了兒童心理健康發展的基礎。
我們經常說,兒童的心理問題,往往不是兒童自身的問題,其父母才是真正有問題(有病)的人。其實,這個說法仍然不夠準確。最準確的說法是,兒童的心理問題,往往不是兒童自身的問題,也不是其父母的問題,而是父母與孩子的溝通、人際互動方式有問題。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憑藉其「父母特權」,強行指定孩子有「病」,帶孩子去醫院看醫生,讓孩子吃藥,卻不承認自己有問題,更不會自己主動去吃藥。
表面看來,我們是在論證孩子有病還是父母有病,其實,隱藏在「病」背後的是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權力之爭,是一個權力不平等、不對等的問題,是權力壓迫的問題,是孩子反抗父母特權的問題。這種權力之爭,最終卻是以「病」的方式表達出來。
具體在某些疾病中,每個病人的癥狀具有某些特殊的心理意義。
比如:強迫症的強迫檢查,其實是病人沒有安全感,對自己的行為沒有足夠的自信心,對上一次的檢查行為信不過,所以就會重複檢查,對自己和環境進行過度控制,尋求確定感,獲得安全感,以增強信心,降低焦慮。
疑病症的病人,如果懷疑自己得了某種不治之症,比如狂犬病,其實他是對自己的生活缺乏信心,感到自己孤立無援,擔心自己會在工作或學習中敗下陣來,所以就「拿病說事」,以原諒自己的失敗,得到別人的諒解,得到他人的關心、關注、照顧與陪伴。如果懷疑自己得了「性病」,反覆做性病檢查均為陰性,可病人仍然擔心自己已經患上了「性病」,這些疑病觀念,更反映了病人的自責內疚心理,想通過「我有病」來獲得他人的同情、理解或原諒,最終在其內心以「病」(道德超我)來懲罰自己。或者,病人是在向喪失的客體認同。
恐怖症的病人,比如,尖銳恐怖症,表面上看,是怕自己被尖銳物品(如刀、針)等刺傷,而其內心可能是壓抑了拿刀殺人的衝動和憤怒情緒。幽閉恐懼的病人,往往是內心充滿孤獨感、具有分離焦慮的病人。
躁狂症的病人,往往是長期自卑的同時,具有大量的自戀幻想,幻想著自己能夠出類拔萃、成績卓著,結果,當幻想到某種強烈程度的時候,最終爆發出「躁狂狀態」。
抑鬱症的病人,往往是在社會競爭中處於劣勢地位的人,他們比較自卑,同時又富有理想,富有幻想,幼年時往往具有喪失母愛或被忽視、被遺棄的早年心理創傷。後來他們勤奮努力,看別人的臉色行事,討好他人,經常以「優秀」、「出色」、「懂事」、「可愛」等姿態出現在眾人面前,久而久之,他自己就把自己定位於「高人一等的優秀人才」,甚至是「天才」。他們會更加勤奮地去學習和工作,當其能力還能兌現這些表揚和美麗幻想的時候,他們會沾沾自喜;當其能力一旦無法兌現這些榮譽和自戀幻想時,他們的人格泡沫就會破裂,最終以自我貶低、自暴自棄、自我攻擊的抑鬱收場。一旦得了抑鬱症之後,他們就可以不再去辛苦兌現那些自戀的幻想,不用再去討好他人,不用再去承受壓力了。
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往往會有關係妄想、被害妄想,及被控制感和被洞悉感,這些癥狀的心理含義是:我很想得到他人的關注和關愛,但是,我被忽視、被拒絕,我很失望,我很無助、很無奈,我很氣憤、很憤怒,我很恐懼,我幻滅,我消逝,我不存在了……
進食障礙的病人,比如厭食症女孩,表面上看是她很愛美,希望有一個迷人的身材,其實,其內心是很空虛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誰,她盲目地追潮流,認同他人,其實是她的自我同一性還沒有形成和變得穩定。在其家庭中,往往會有一個缺乏共情能力而強權控制的母親。病人拿吃飯說事兒,拿厭食症說事兒,向母親挑戰,通過不吃飯來與母親對抗,與母親爭奪權力,…… 試想,如果厭食症病人的母親有一天突然去世了,或許女兒的病也就突然痊癒了(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母親不死,女兒厭食不止)。而貪食症的病人,則已經擺脫了母親的控制,同時她自己還難以獨立地生活和適應環境,每當內心孤獨或抑鬱時,她就會退回到嬰兒階段,用貪食的方式來應對抑鬱和孤獨,這時,食物便是母愛的象徵物。貪食,不是身體缺少食物,而是心中缺乏母愛。
睡眠障礙的人,特別是功能性失眠症的病人,最常說的一句話是「大夫,只要你讓我睡好了,我第二天就能好好工作了,我的身體也舒服了,我的一切問題就都解決了」。其實,病人是在拿失眠說事兒。病人內心的真正問題是迴避了生活工作中的真正困難,不去面對和解決這些問題和困難,而寧願長期大量地服用安眠藥,逃避現實,麻醉自己的心靈(轉移和否認的防禦機制)。
人的情緒長期處於壓力緊張狀態時,就像蹲在百米起跑線上時刻準備起跑那樣,在跑之前,其心率、血壓、血糖及甲狀腺素等就已經升高了。在工作和生活中,如果一個人,每天都像蹲在百米起跑線上那樣,承受著各種壓力,處於緊張狀態,「時刻準備著」,久而久之,就會出現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甲亢等心身疾病。如果一個人長期處於焦慮或憤怒狀態,他的胃腸就會缺乏動力,胃排空明顯減慢,食物會在胃內長時間儲留,最終導致消化性潰瘍,或功能性消化不良。
長期的情緒壓抑,還可以導致癌症的發生。凡此種種。
其實,心理疾病或軀體疾病的得病機制非常複雜,遠不像上文所描述的那樣簡單。其中,心理社會因素對於疾病的發生和發展,具有重要的「致病作用」。疾病或癥狀,不能簡單地還原為身體的組織或細胞、激素、DNA等方面的異常。醫生對待疾病或癥狀時,應該站在心理和社會層面上去理解一個人的疾病與癥狀,把癥狀放在人際關係和社會環境中去理解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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