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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無罪 警察怒:再遇陳抗消極求自保

台「警政署」對台灣「高院」就「太陽花學運」的被告黃國昌等人仍判無罪,表達無奈,只強調支持當時依「法」執勤的警察同仁。諷刺的是,時任現場指揮官的台北市警局副局長方仰寧,因為「太陽花事件」被反控殺人未遂,目前還在跑法院,他強調警察依「法」執勤不會因單一事件而改變。不過,基層官警群情激憤,痛批判決就是告訴他們「面對陳抗違法,消極不作為就好了。」

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負責現場指揮的方仰寧說,警察職責在維護機關安全,機關包括駐地人員物品裝備以及裡面事件的安全。當時民眾以非正常的方式,進入「立法院」佔據議場,警察必須依「法」搜證處理,這是警察職責。對「太陽花學運」成員所表達的言論及主張,他沒有任何意見。

方仰寧當時被學運人士控告重傷害、殺人未遂,至今仍未了結,先前地院判駁回,當事人又上訴「高院」,「高院」再發回地院審理,來來回回纏訟至今,當抗爭者都判無罪了,他還要繼續跑法院,最近一次出庭是在今年1月,4月間還要出庭,他只能坦然面對,謹慎處理。

「警政署」指出,「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立法院」議場等行為,當初台北市警局系依據現場群眾行為、搜證畫面及相關調查事實依法移送,對於「高院」的無罪判決,「警政署」無奈,但表達支持當時依「法」執法的警察同仁。

「警政署」重申,警察尊重民眾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呼籲民眾應和平、理性表達意見與訴求;若聚眾陳抗有違「法」暴力或妨害公務行為,仍將嚴正執法,維護公眾利益。

對於此項判決,台北市高階警官大都不以為然,但因市警局一早就下令統一口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所以都低調錶示不便公開響應。警察私下說,現在陳抗這麼多,反正就多用阻材防範,避免近身衝突,免得傷身又惹禍。

原標題:「太陽花」無罪 警察怒:再遇陳抗消極求自保

原鏈接:http://www.huaxia.com/jjtw/dnzq/2018/03/5672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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