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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打造的世界:1400至今的社會、文化與世界經濟

撰文:彭慕蘭 史蒂文·托皮克

《東方歷史評論》微信公號:ohistory

《貿易打造的世界——1400至今的社會、文化與世界經濟》(世紀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1月出版)既是一部經濟史也是一部文化史。全書以「貿易」為線索,但不止於貿易。由市場、商品、運輸、暴力等等與貿易相關但連接著人類歷史發展的重要節點也都一一展現。

相對於其他世界史,本書一大亮點是將兩位學者的多年學術成果積累,以小見大,將歷史、文化、商貿巧妙地融於一體並以生動活潑的方式講述出來。而其中不乏有顛覆以往傳統觀念的提問或是論點:人們的胃容量與城市暴動有著怎樣的關係?巴西如何能以紅木聞名?鐵路的建設對於印度現代化的貢獻極為渺小?鴉片促使全球化進程加快?看似古老的中國卻是許多經濟形成的創新之地?……這些問題在書中的答案幾乎顛覆了人們以往的傳統觀念,由此對全球化及其歷史產生進一步的思考。

以下文字受權摘自該書。

1

女人如何做買賣

說到如何讓派赴國外的員工長保工作幹勁,即使在今日,仍常教企業覺得棘手。但眼下,我們要探討一個更早的跨國企業,17、18 世紀的荷屬東印度公司。該公司設在印度、東南亞、日本、台灣地區的分部,地處偏遠,荷蘭女人不願居留;為該公司效力的男性職員,大部分很願意娶當地女人為妻,但這麼做也產生了特殊問題。這種異國婚姻帶有文化隔閡,因此,看到男方寫出的私人信件里,滿是在抱怨要將這些女人「馴服」成符合荷蘭標準的賢妻有多難,大概不會太讓人驚訝。反倒是這些女人擁有經商大權,叫東南亞的荷屬東印度公司、荷蘭加爾文宗教會、其他歐洲人難以撼動一事,可能還更讓人驚訝。這其中許多女人是靠著自身本事發達致富的貿易商。

早在歐洲人來到許久以前,四面環海的東南亞地區(包括現今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就已有蓬勃的長距離貿易。其中許多貿易商是女性。在有些情況下,因為經商被認為是太卑賤的職業,不是上流階級男人所應為,但經商利潤又太誘人,叫上流人家無法完全割捨,因而給了女人經商的機會(有些上層人士鄙視經商更為強烈,認為貴族女人也是地位崇高,不應自貶身份到市場跟人實物交易或到華人聚居區,即許多長距離貿易的交易處,做買賣;但她們並未不屑於督導奴僕代她們執行買賣事宜)。16 世紀的馬來諺語,說明了她們極看重教導女兒如何計算、賺錢。

更普遍可見的是,這些社會通常允許女人掌控自己的財產,讓她們在擇偶上有相當大的發言權,且常相當容忍她們與別的男人私通。甚至,有些女人因為要離家遠行,不得不允許她們自主決定要不要生下小孩(當時能用的墮胎方法原始,包括服草藥、從岩石上跳下以致流產,乃至偶爾殺嬰等)。15 世紀遍及這地區的伊斯蘭傳教士和一百年後跟進到來的基督徒,震驚於這樣的現象,希望管束這種女人。

但儘管有這種種令人疑懼的事,葡萄牙人(最先在此立足的歐洲人)發覺,若要建立有利可圖且可長可久的殖民地,和這類女人通婚乃是不得不採取的手段之一。荷屬東印度公司有時找到願意前來東方的女人,但全來自荷蘭孤兒院乃至妓女戶,而且撮合這些女人嫁給派駐亞洲的男人,男人也不滿意,最後東印度公司不得不打消引進荷蘭女人的念頭,轉而將目標鎖定更早先葡萄牙人、亞洲人所生的混血女兒。她們至少會一種西方語言,且至少名義上是基督徒。許多這種混血女人也已從母親那兒知道,在這個日益跨國化且常訴諸暴力的貿易世界裡,嫁個歐洲人丈夫,大有助於保護她們的商業利益。巴達維亞(今雅加達)荷屬東印度公司評議會的評議員,就往往是這些女人里最有錢者特別中意的婚配對象,因為他們雖然絕大部分不是有錢人,但嫁給他們後,靠著丈夫的職位,極有利於防止荷屬東印度公司的法規和壟斷權干擾她們的生意。因此,撮合有權有錢者跨族通婚,相對來講較容易;但要讓如此造就出的家庭聽阿姆斯特丹當局的話,也變得更難。

荷屬東印度公司的主要目標當然是獲利,而確保獲利的最佳辦法莫過於壟斷各種亞洲貨物(從胡椒到瓷器)輸回歐洲的貿易。理論上,這公司還主張(至少斷斷續續主張),有權對參與更大範圍亞洲內部貿易的所有船隻,包括東南亞女貿易商的船隻,發予航海執照、課稅(或擊沉)。但海洋的遼闊,加上有不少競爭對手,這一制度根本無法落實,而且荷屬東印度公司還得應付神通廣大的內賊。該公司大部分職員不久就發現,把貨物走私回荷蘭風險大且不易,但在亞洲內部從事非法(或半非法)貿易,卻可賺得比死薪水高上好多倍的錢。這時,他們的妻子就成了如此發財致富的絕佳憑藉:她們熟悉當地市場,與當地貿易商有良好關係,往往擁有可觀資本,能將家族生意時時緊握在手中,不致遭該公司突然轉移到別人手中。

對一些居心特別不良的荷蘭男人而言,這就給了他們利用文化差異從中套利的機會,也就是說利用東南亞女人相對較高的地位大賺其錢,然後可以利用她們在荷蘭法律下較低的地位,將家產全掌握在自己一人手中,然後甚至可以回荷蘭,娶個「體面」的老婆,安定下來(荷蘭法律雖對男方有利,但如果女方高明運用她檯面下的影響力,藏好她的資產,男方未必能順利得手。就有這麼一個例子,男方最終掌握了妻子大部分獲利,卻是走了十九年的法律訴訟才如願)。

但男人有荷蘭法律、教會當強有力的靠山,女人則有地利之便。在印度、東南亞的外國人常壯年早逝,留下有錢的遺孀。這類女人常成為下一批前來之歐洲冒險家熱切追求的對象,使她們得以在再婚協議時佔上風,保住婚後至少部分的自主權;許多女人因丈夫早死,一輩子嫁了三四個男人。在巴達維亞,有幸活得久的荷蘭男人非常少,這類男人很有機會在荷屬東印度公司里爬升到高位,變得非常有錢,離婚再娶。他們所娶的最後一任妻子往往比他們年輕許多(一旦爬升到高位,就不需要再娶個地方關係特別好或特別有錢的女人),因此,他們死後,往往留下一小群非常有錢的寡婦。而這些寡婦的放蕩,常叫那些恪守加爾文教義的荷蘭男人驚駭反感。

從1619 年創立巴達維亞直到19 世紀末期,荷蘭衛道人士和壟斷資本家不斷在努力「馴服」這些女人,而最終至少有所成;例如,較後幾代女人似乎比前幾代女人更遵守歐洲的兩性道德觀。隨著長距離貿易欲成功需要更大的資本規模,更大範圍的國際往來,歐洲公司和它們的華人、印度人經商夥伴(全是男性),也愈來愈壓縮這些女人做生意的空間。

最後,隨著19 世紀末期的諸多新發明問世(包括蘇伊士運河、電話、冷凍運送、預防注射等等),歐洲人愈來愈能在東南亞過起道地歐式生活,於是,新一代荷蘭官員上任時選擇帶妻子同行,或打定主意不久就能返國,到時再娶個本國女人。儘管如此,歐亞混血女人所經營的貿易,在地方與地區經濟里仍舉足輕重,例如許多這類女人從事房地產買賣和放款業務,藉此將丈夫的經商利潤投注於東南亞貿易城市周邊地區的地方發展(叫人意想不到的是,她們之所以一直保有這利基,有部分是因為許多這類女人的丈夫抱有種族歧視觀念,儘可能不和當地人打交道)。

直到19、20 世紀之交,這一領域仍未消失,經營該領域的人仍不肯交出大權。印尼小說家普拉姆迪亞· 杜爾(Pramoedya Toer),就以深刻有力的筆法刻畫了一個這樣的女人。小說中女主人公為了保住她所經營多年的生意(和小孩),和半發狂的荷蘭丈夫、丈夫在荷蘭家鄉的「合法」家庭,持續抗爭了許久。這個虛構的女人,最後就和現實生活中許多同她一樣處境的人,以失敗收場;但三百年來,就是像她這樣的女人,建造並維繫了她們丈夫所聲稱歸他們所有的那個世界的一大部分。

彭慕蘭教授(呂萌/攝)

2

首都和其胃納量:18世紀之旅

今日那些抱怨「大政府」的人,並不在乎其員工住在哪裡:美國國內收入署位於托皮卡(Topeka)的官員,仍屬於「華盛頓特區」的一員。但在未有鐵路的時代,常引發人民抱怨者,乃是首都本身的規模太大。為什麼倫敦或巴黎的成長,引發那麼多暴動,北京、德里的成長引發的暴動卻少那麼多?

大部分城市的大小受限於食物、木材的需求。只有少數農業地區,在農民吃掉自己的農作物後,還有超過兩成的作物可賣。而且陸路運輸糧食的過程要消耗過剩的糧食,因而即使有廣闊的農業腹地,也難以解決城市的需求。舉例來說,帶一群馬走三十多公里路,馬在途中會吃掉它們所運送的許多穀物,從而使這趟買賣(通常)無利可圖。因此,城市如果成長到太大,糧食價格上漲,工資跟進升高,該城市的產品就失去競爭力,城市隨之停止成長。

但首都不一樣。它們所提供的是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服務,它們的居民包括了可借頒布敕令提高自己所得以追上較高物價的人。1500—1800 年間,歐洲帝國、軍隊、官僚體系逐步成長,首都也逐步擴大,為鄰近城鎮引來嚴重問題。倫敦周圍環繞著生產力特別高而有市場導向的農田,且有優異的水路運輸,問題沒那麼嚴重;即使如此,倫敦仍得頒行多項新法以引導足夠穀物輸往該市。

在客觀條件較差的巴黎,這問題就形成災難。附近農民消耗掉的自種農作物一般超過八成,剩下的才拿到市場賣。因此,如果產量變少,例如少掉一成(常有的事),對穀物市場的衝擊,就如同今日產量掉了一半那麼嚴重。貿易商將到更遠的地方搜購穀物,以供應買得起高價穀物的首都居民所需。鄉間的穀物買家(村中工匠、領工資的工人、種葡萄、亞麻和其他非穀物類作物的農民),因此挨餓。巴黎所掀起的浪濤,可能使他們淹死在原本相當平靜的海里;他們唯一的自保之道就是暴動,不讓載運穀物的貨車離開。而巴黎還不是歐洲最慘的地方,最慘的是馬德里。馬德里雖然擁有大量的美洲白銀,卻坐落在氣候非常乾燥、大部分飼養綿羊的地區。

鎮壓這些鄉村穀物暴動所付出的成本,為讓首都窮人買得起而壓低物價所付出的成本,抑制了歐洲各首都的成長。因此只有少數歐洲城市的人口能超過二十萬,無一能超過五十萬,但為什麼其他社會養得起人口超過百萬的城市?

這些首都有一些就坐落在糧產豐饒的地區附近,或優異的水路運輸路線附近,或者附近同時兼具這兩項地利。因此,開羅靠尼羅河三角洲提供糧食,若有需要,還可靠海外進口救急;伊斯坦堡附近有肥沃平原和幾條重要的航運路線。東京前身的江戶(大概是18 世紀最大的城市),不只其周遭鄉間的居民幾乎個個都住在沿海附近而得以享有舟楫之利,而且非常幸運的是,其腹地的居民都種植稻米(每畝稻田所能產生的過剩稻米遠多於每畝麥田,而且稻米比小麥更便於貯存、運送)。儘管如此,仍需要廣鋪道路、龐大的貿易網以及(有時)橫徵暴斂,強迫倒霉的農民獻上稻米,才能餵飽江戶城民。

最令人嘆為觀止的,大概非清朝、莫卧兒王朝的京城莫屬。這兩個帝國都控有遼闊的種稻區,但兩者的首都(北京、德里)都距種稻區有數百英里遠,且位在幾無過剩糧產的乾燥平原上。而且兩者都是前工業時代世上最大的城市之一。那它們為何未面臨五倍於馬德里的災難?解決之道就在兩者都建造了巧妙而獨特的運輸系統,使首都得以利用遠處過剩的稻米。

就北京來說,稻米是藉由世上最廣闊的運河網往北輸送,其中包括長兩千多公里的工程奇蹟大運河,大運河取水自中國幾條大河,將北京與這些大河連成一氣。大運河從7 世紀起一段段開鑿,1420 年全線完成;18 世紀時,它一年所輸送的稻米至少餵養了一百萬人。此外,清朝政府督建一全國性的備荒賑災體系,這體系由國營、民營義倉共同構成,豐年時義倉貯存穀物,荒年時以低於市價賣出存糧。這套體系很耗成本,但管用,即使在18 世紀歉收最嚴重的時期,中國的谷價幾乎從未上漲超過100%,反觀法國糧價有時上漲300% 或400%。

莫卧兒王朝既不開鑿運河,也未建許多糧倉,但的確鼓勵首都附近的廟宇和有錢人家投注巨資鑿井,以使平原較為濕潤,生產力提高。但真正的解決辦法乃是班賈拉(banjara)階級所提供的陸路運輸服務。

班賈拉人是趕著牲畜四處遷徙的世襲性牧民;千百年來,他們遊走於村與村之間,將一部分新生的小牛賣給需要牲畜犁田的農家,一部分老邁的牲畜則殺了取其皮販賣。可想而知,他們也很快就從事起運輸行業。他們的牲口隊往往有超過萬頭的閹牛(班賈拉人的閹牛共有約九百萬頭),每頭閹牛能拉運約一百二十五公斤的東西,因而班賈拉人自然成為運送大型笨重貨物的絕佳人選。莫卧兒王朝時期,他們定期受雇運送穀物到首都,還有機會承接鹽、布乃至鑽石(用來贈人疏通事情)這些利潤更大的運送工作。

此外,班賈拉人的運貨成本低,因為在半乾旱的平原上有許多未開墾、未築圍籬圈住的茅草地,牲畜可沿路就地覓食。在歐洲,駕馭聯畜貨車的人通常得花錢買草料喂拉車的牲畜,但班賈拉人的牲群沿路覓食,不花他們一毛錢。這使班賈拉的牲口隊移動緩慢,在來到此地的歐洲人眼中,更顯怪異,但這套方法管用。如果那些歐洲人原是來自巴黎或馬德里城外的鐵匠,或許會看出這種運貨方式的殊勝之處。

3

巧克力:從貨幣變成商品

1502年,哥倫布碰見一艘載運貨物到別地做買賣的瑪雅人大型獨木舟時,知道自己已無意中發現值錢東西。有些瑪雅貿易商不小心掉了一些杏仁狀的東西,急忙將它們撿起,「彷彿掉下來的是他們的眼睛」。這些奇怪的豆子,瑪雅人稱之為卡卡瓦(ka-ka-wa),阿茲特克人改稱之為cacao(可可),最後西班牙人以訛傳訛稱之為chocolate(巧克力)。

可可豆在中美洲作為珍貴商品已有兩千多年歷史。建立美洲第一個文明的奧爾梅克人(Olmec)食用可可,隨後將此習慣傳給瑪雅人。可可樹只生長在熱帶低地,可可豆通過貿易先後傳到特奧蒂瓦坎(Teotihuacán)、阿茲特克這兩個高地文明國家。它之所以成為人人想要的東西,除了因為味美,還因為稀有,以及喝後的藥理反應。

過去,可可被視為興奮劑、致醉飲料、迷幻藥、春藥。戰士希望藉助可可豆的可可鹼,讓自己在戰場上驍勇善戰。其他人則喝發酵過的巧克力飲料,整個人變得醉茫茫,如果用仍青綠的可可豆泡製,且飲用時搭配食用具致幻成分的墨西哥蘑菇(psilocybin mushroom),醉人效果尤其強。在某些宗教節慶時,人們就搭配食用這種蘑菇。蒙特蘇馬(Moctezuma)皇帝之類的人,則會在和後宮眾多嬪妃行房前喝下這種飲料。這飲料還充當治焦慮、發燒、咳嗽的藥劑。

味道也很重要。他們在巧克力飲料里加進許多香辛料,其中有些香料今人恐怕不敢領教。巧克力飲料通常加水泡成,飲用時普遍加進紅辣椒,或狀似黑胡椒的花,或能帶來苦杏仁味的pizle種子,或石灰水。玉米用來使巧克力飲料變濃稠。瑪雅人或阿茲特克人替這飲料加進蜂蜜、香草精時,那味道才似乎是我們所熟悉的。

巧克力在阿茲特克市場佔有獨特地位。人人都想一嘗它的美味,但它非常稀有。天然的可可樹林生長在熱帶低地,但住在這類地區的瑪雅人,大多是自給自足的農民。今人已知瑪雅有幾座大城,但在這些大城裡都未發現有市場的證據。剩餘產品通過納貢獻給貴族。瑪雅人有長距離的珍貴商品貿易,但未有證據證明存有重要的商人階級。因此,墨西哥高地居民對可可豆的需求很大,產量卻小。

事實上,可可豆非常珍貴且稀有,以致被拿來充當貨幣。阿茲特克經濟大部分以面對面的實物交易為基礎,因而可可豆代表著邁向貨幣化的重要發端。可可豆有時有仿冒品,證明了可可豆的確被視作一種貨幣。根據第一任西班牙總督的說法,空可可豆殼裡塞進黏土,看起來「和真的沒有兩樣,有些豆子品質較好,有些較差」。

以樹的果實當貨幣,聽來或許荒謬,但事實上,西班牙人在墨西哥中部沿用這傳統數十年,在中美洲部分地區更沿用了數百年。在18世紀的哥斯大黎加,總督仍用可可豆當錢買東西。天主教修士是將可可豆引進歐洲的最大推手,而有些這類修士更曾建議西班牙也以可可豆為貨幣。以會腐爛的東西當貨幣,無疑很迎合這些批評資本主義和高利剝削的人士。禁慾苦行的神父是最早將巧克力普及於西班牙和鄰國者。巧克力在當時被視為天主教飲料,一如咖啡先後被視為穆斯林飲料、新教徒飲料。耶穌會士尤其著迷於巧克力,因而開始投入種植可可樹,甚至因此遭民間競爭者指責試圖壟斷可可豆貿易(出於同樣強烈的熱愛,巴拉圭的耶穌會士開始生產馬黛茶謀利)。

巧克力最初是充當節制飲食用的宗教飲料而引進西班牙,但不久,就和在墨西哥一樣,成為貴族打發閑暇、擺闊、標舉個人身份地位的飲料。16世紀初的西班牙,巧克力飲料是加水、糖、肉桂、香草精泡製而成。兩個世紀後,泡熱巧克力時終於是加進牛奶。可可豆作為第一個獲歐洲人青睞的提神劑,成為西班牙美洲殖民地最主要的外銷農產品。

歐洲的帝國主義者能掌控配銷和生產二者,而與哥倫布之前的帝國主義者(如阿茲特克人)不同。在資本主義世界經濟的驅動下,可可豆生產由墨西哥的野生樹林轉移到大面積的種植園。可可樹在委內瑞拉、中美洲栽種,然後移植到菲律賓、印尼、巴西,最後移植到非洲。可可豆這時成為商品,而非貨幣。在18世紀之前,它一直是殖民地作物,但要到殖民地貴族階層不再是其主要消費者,它的生產量才開始變大。隨著女人、小孩開始飲用可可(1828年由荷蘭人范胡騰[VanHouten]首開此風氣,隨著牛奶巧克力於19世紀後半葉問世,女人、小孩開始吃許多種巧克力甜點,巧克力在異國落地生根,成為通俗食物。

如今巧克力是甜食,是人人消受得起的小東西,但別忘了它曾作為王公、戰士飲料,充當貨幣的光榮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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