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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用戶與狗不得優惠,大數據為何「殺熟」?

宰客的手段又多了一種。

在2月28日,《科技日報》報道了一位網友自述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據了解,他經常通過某旅行服務網站訂一個出差常住的酒店,長年價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過前台了解到,淡季的價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賬號查詢後發現,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賬號去查,還是380元。

因為這種電商對老熟客反而更不友好的銷售方式一時讓群眾難以消化,網上的議論、爆料不斷。知乎上的一個「如何看待大數據殺熟」的話題自3月3號被添加後,截止到發稿日期,已經有了約400萬的瀏覽量以及690多條回答。

這些討論的出發點、角度都各不相同,可大致分為:氣憤吐槽「我被『殺』的那些年」;淡然冷靜的說「這件事可以用經濟學解釋,聽我一一道來」;托腮思考「消費者以後要怎麼辦?」。眼看「3·15」消費者權益日就要到了,我就從這三個角度來看看廣大消費者的投訴和意見。

被「殺」的那些年

總結來看,六百多條回答中約有一百餘名答主都自稱遇到過同一產品不同價格的現象,其中涉及的平台範圍較廣,並不僅僅局限在訂酒店,並且這種「殺熟」國外也有。

首先,多名網友分享說在購買電影票/卡、預定機票火車票、辦理會員卡、打車、辦理流量話費套餐等的情況下都遭遇過老用戶被加價的情況。

比如知乎網友學生陳月半就提到,「我住望京,經常趕早班飛機,翻了翻行程清單,某專車平台的價格從最早的70元左右,到現在即便用了85折券還需要90+。」

也有小部分網友提到在國外被「殺」的經驗,匿名用戶提到「英國都是這樣殺熟的,所以比如寬頻車險什麼的,都是每年換一家更便宜」;用戶勃加蕊說,「Lyft 每天晚上9點整準時把打車價格抬高20美金。

原來19.99可以到家,現在只要39.99了哦!」

這上面大部分的投訴都是以文字描述的形式,沒有票據的照片或者付款截圖等作為支持。(可能當時只是當成生活經驗吃了悶虧,並沒有重視起來。)而且其中不乏一些存疑的例子。比如說,港島妹妹提到「聽說無良電商會優先給從不退換貨的人發次品」等等。但是從回答的數量(約一百條投訴自己「被殺熟」回答)來看,還是有一定普遍意義的。

為什麼商家要這樣做?

多名知乎網友對「殺熟」表示不驚訝,稱這種事情其實早就有了。

最早要追溯到亞馬遜在2000年一個差別定價「實驗」。當年,有用戶發現《泰特斯》(Titus)的碟片對老顧客的報價為26.24美元,但是刪了cookie後發現報價變成了22.74美元。這件事情的曝光,讓亞馬遜面臨消費者如潮的譴責,最後CEO貝索斯親自道歉,稱一切只是為了「實驗」。

這是否僅僅是個「實驗」不得而知,但調整價格來「追逐利潤」是毋容置疑的。不過,知乎網友對背後的原因還深挖了一層,就是從經濟學的角度做出解答。其中,他們頻繁地提到「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這個詞。不過對於「價格歧視」和「大數據殺熟」的關係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認為商家的大數據殺熟就是一種價格歧視。網友MetalliCat稱,在經濟學中,有個簡單的模型——需求曲線(Demand Curve),來說明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消費者對於一個產品的價格變動和需求量變動的關係。

商家不滿足只用需求價格P來賺陰影部分(見下圖)的利潤,而是盡量讓消費者A用P1價格購買,消費者B用P2價格購買,最後商家的總利潤變成了陰影再加上藍色的部分。

圖片整合自知乎用戶急性子怪脾氣

但是,以知乎網友驚云為代表的人指出,價格歧視和大數據「殺熟」是有區別的。前者是「企業在面對市場情況採取的部分定價策略和市場策略」;後者是「信息優勢公司利用野蠻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消費者被動損失」。

這兩種不同看法根本的差別就在於後者認為「大數據殺熟」是會「迭代」的,不是簡單的商家給新用戶一個價錢、老用戶一個價錢,而是針對個人,隨著ta購買次數變多(互聯網獲得的數據越多),商品/服務會變得越來越貴。

這部分網友根本上擔心的是個人數據被惡意利用,大數據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何用是個問題。知乎網友瀟峰學長就說「大數據比你媽還了解你,因為,你媽可能只看到了屋子裡文文靜靜的你,但大數據把你方方面面都看了個精光。大數據懂你,但不愛你。」

他接下來還用2017年年末支付寶的「我同意《芝麻服務協議》」,以及蘋果最近被懷疑非法竊取用戶資料這兩件事表達了他的擔憂。

到底該怎麼辦?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價格敏感度較低、渠道單一是被「殺」的兩個主要原因。所以知乎網友分享了例如「貨比三家/比價app」「少用手機號註冊各種平台」等等的小tips。

不過除了以上消費者自我保護的方法外,在政策上,也需要加強對數據的保護,關於這點,知乎網友稱可以向歐盟學習。該網友對這部分並沒有詳細說明,但是根據我的搜索結果來看,歐盟確實有值得借鑒之處。

2016年4月27日,歐洲議會通過了《一般數據保護條例》(簡稱「GDPR」)法律條例,並將在2018年5月25日生效。 它的核心是對個人數據的收集和之後的存儲使用,規定更高的透明度與管控。GDPR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隱私條例」,因為違規最高罰金可達公司全球總收益的4%或2000萬歐元中的高者。

簡單的說,GDPR就是一個保護網路數據安全的規範,畢竟現在只是攜程用的自家平台上的數據在預定酒店上加價,如果其他平台在獲得了我的數據、獲悉我的消費習慣/水平後,在我常用的買電影票、定外賣、打的等平台都進行「默默加價」就真的不敢想像了。

那麼,你被大數據「殺熟」過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俊傑評論:在一個沒有道德的市場,割韭菜就看怎麼割了。


企鵝智酷連續三年發布:中國網民受騙及維權數據報告

36氪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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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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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

網民最關注的打假領域有哪些?維權難嗎,難在哪兒?這屆315曝光的問題,網民們怎麼看?電信詐騙的覆蓋率有多高?謠言易感人群有哪些特徵?

2017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315晚會曝光了包括「互動百科虛假信息」、「手機充電樁信息泄露風險」、「二維碼病毒」、「保健品虛假宣傳」、「人臉識別安全風險」等諸多消費欺詐和信息安全問題。引發廣泛關注。

對於這些曝光的問題和風險,你或許想進一步了解:

網民最關注的打假領域有哪些?

維權難嗎,難在哪兒?

這屆315曝光的問題,網民們怎麼看?

電信詐騙的覆蓋率有多高?

謠言易感人群有哪些特徵?

……

在晚會進行同時,企鵝智酷聯合騰訊手機管家,騰訊電腦管家、騰訊較真平台,聯合發布 「網上315:中國網民受騙與維權大調查」,全程共有16083名網民反饋了自己的假貨欺詐經歷。

企鵝智酷在對全部樣本進行採集後,結合中國網民畫像做性別匹配,以及騰訊手機管家、騰訊電腦管家海量大數據和騰訊較真平台數據,最終連續第三年發布《網上315:中國網民受騙與維權數據報告》。

報告目錄:

1、中國網民受騙與維權狀況大調查

2、本屆315晚會曝光問題調研

3、移動端和桌面端病毒大數據分析

4、電信詐騙大數據分析

5、2016十大謠言和易感人群畫像

以下為報告全文:


1.3%受訪者遭遇過大數據「殺熟」

專家: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杜園春 實習生 張若白 渠性怡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18年03月15日 07 版)

漫畫:史慧芳

據媒體報道,一些互聯網企業正利用大數據「殺熟」。有網友談到自己在某旅行網站預訂一家常住酒店,用自己賬號登錄,顯示房間價格380元,用朋友的賬號登錄則顯示價格為300元。據人們反映,這種「熟客」反而被加價的情況還存在於網約車平台、票務網站和網購平台等。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8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1.3%的受訪者遇到過互聯網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59.2%的受訪者指出大數據面前信息嚴重不對稱,消費者處於弱勢,59.1%的受訪者希望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立法規範互聯網企業歧視性定價行為。

59.2%受訪者指出大數據面前消費者處於弱勢

劉玄是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她曾和男友同時在一個電影票務App查看電影票價,發現兩人的賬號顯示的價格不同。劉玄對記者說,她和男友之前去重慶旅遊,在某支付平台上預訂酒店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

北京某高校學生李莉(化名)今年1月在一家常用的旅行平台購買機票,最初看到價格為1400元。她覺得等一等價格可能會降,結果越刷頁面價格越高。「漲到1500多元時我趕緊下了單,但忘了支付,再刷了一下馬上漲到1600元,我無奈之下只能付錢。過後一看,價格又變成了之前的1400元。」李莉說,她的同學買電影票時也遇到過相似的情況。

調查顯示,63.4%的受訪者認為互聯網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普遍。51.3%的受訪者坦言自己遇到過。交叉分析發現,在一線城市遇到這種情況的受訪者更多,90後遇到這種情況的更多,這可能與大城市、青年群體網路消費更頻繁有關。

河北石家莊市民劉嘉欣春節期間買電影票時,也遇到過票務App「殺熟」。「我和我媽媽分別登錄自己的賬號看同場次的電影票,票價相差十幾元。可能是因為我平時經常用這個平台買電影票,是『熟客』,而我媽媽註冊後只使用過幾次。」劉嘉欣感嘆,本來能讓信息更透明的互聯網平台,一些企業卻區別對待消費者。

北京某互聯網公司創業者趙倩(化名)對記者說,她的一個朋友曾偶然發現,自己在某旅行網站上常預訂的一家酒店比別人手機上顯示的價格貴。「很多人平時可能都不會去想、去懷疑這種事,我朋友也是碰巧發現。」趙倩認為,收集用戶信息後進行用戶行為模式分析,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提高價格,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

對於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調查中,59.2%的受訪者指出大數據面前信息嚴重不對稱,消費者處於弱勢,55.5%的受訪者認為這透支了消費者對企業的信任,是短視行為,42.5%的受訪者認為這與傳統經濟中的「殺熟」相同,體現了一種滯後的商業思路,27.1%的受訪者直言這是一種價格歧視。也有17.5%的受訪者認為企業利用差別定價獲取利潤是正常的經營策略,9.0%的受訪者認為這無可厚非,大數據只是充分利用了消費者的信息。

「商家『殺熟』的營銷策略一旦被消費者發現,可能得不償失。」劉玄舉例說,「有些商家直接寫明『新用戶下單立減18,老用戶滿20減5』,問題反而不大。而暗地裡欺瞞消費者,大家發現後可能放棄購買,或者註冊多個賬號比對,『擇低』購買。這樣一來,平台不但沒撈到好處還丟了信譽。」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企業這種「殺熟」行為損害了消費者權益,辜負了消費者的信任,也會影響自身商業信譽,降低顧客忠誠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行為對電商行業整體也會產生負面影響」。

治理大數據「殺熟」,59.1%受訪者希望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規範歧視定價行為

調查中,74.5%的受訪者認為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75.5%的受訪者認為此舉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進行差別定價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劉俊海指出,商家限制了信息披露,沒有恪守契約精神。從現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即將出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上看,針對大數據「殺熟」行為的治理是有法可依的。他還指出,企業這種行為違反了價格法。

「互聯網平台應該多考慮用戶利益,平台的用戶黏性好了,就會獲得更多流量,在此基礎上收益會增加。」趙倩認為,技術本身是中性的,關鍵在於企業如何決策和利用。「如果完全禁止企業利用大數據,他們就無法給用戶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應該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對企業惡意使用大數據、造成用戶損失的行為進行規範」。

針對商品或服務的價格短期內呈現不合理變動的情況,李莉建議建立相應渠道或機制,方便消費者反映或投訴,「甚至可以要求平台直接給出商品或服務在一定期限內的價格變動曲線,供消費者參考」。

關於規範企業利用大數據「殺熟」的行為,調查中,59.1%的受訪者希望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規範歧視定價行為,56.1%的受訪者認為應該立法禁止企業隨意搜索和挖掘個人數據,48.6%的受訪者建議消費者留意網路產品和服務價格是否有差別和變化,收集證據,42.5%的受訪者希望相關部門對惡意的大數據挖掘行為實施監督和管控,30.8%的受訪者希望嚴懲商家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以儆效尤。

「互聯網再大也大不過法網,出現種種問題,還是因為執行不力。」劉俊海建議,價格主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和處罰力度,工商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執法機構落實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障。「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網路主管部門可以出台文件組織聯合執法行動,進行全國性的拉網式清理整頓」。

他還建議消費者樹立成熟的消費心理,貨比三家,定期清除竊取個人消費偏好的程序軟體,避免登錄不信任的網站,加強自我保護。「大數據的源頭還是在消費者,企業要取之有道,用途合法,不能只看利潤,還要遵守法律和道德,時刻對消費者懷有感恩之情」。

受訪者中,66.5%的人經常在網上消費,29.2%的人偶爾在網上消費。生活在一線城市的受訪者佔33.8%,二線城市的佔42.2%,三四線城市的佔19.7%。00後佔1.4%,90後佔26.2%,80後佔51.0%,70後佔15.6%。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杜園春 實習生 張若白 渠性怡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18年03月15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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