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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城市商業的繁榮

從春秋後期開始,中國的社會經濟有了一些新的變化:農業方面,由於鐵制農具的推廣,牛耕技術的改進以及水利灌溉的發展,農業生產力得以很大的提高,剩 余產品開始增多,要求流通,人們通過交換渠道,出售農產品換回一些日用必需品的願望也越來越強烈。手工業與消費品生產行業方面,有了社會的市場需求,生產日用必需品的行業也越來越專門,這些行業的從事人員,基本上是為了市場而進行生產的。

春秋時代,各國統治者出於政治經濟需要,分別對於商業和商賈採取了籠絡扶持的立場。鄭國與商人簽訂政商盟約,只要商人保持政治上的忠誠,商業活動國家可以全不干涉。鄭國對商人採取了非常平等合作的態度,保持了鄭國商業的繁榮。同時也得到了商人的回報。鄭國的商人都非常熱愛國家,願意為國家奉獻犧牲。如愛國商人弦高犒秦救鄭。這一政策傳統直到子產執政時期仍保持著。

春秋霸政的實際開創者,青少年時代就從過商的管仲對商人採取的是在管制中加以扶持的政策。一方面,他明確把工商與士農並列為四民,肯定商人的社會地位,另方面又使四民分業定居,處商於市井,對商人實行管制,但管制的目的仍在提供使商人交流信息,提高業務水平的便利條件。

與行業相適應的是商人隊伍的擴大,一些貴族和農民加入到了商賈隊伍。他們的販運活動,西至隴蜀、西域,北至燕趙、朔漢,東至齊魯、朝鮮,南至吳楚、南海,蹤跡所至,各地物產,隨地皆有。由此也產生了大量專業商人,至春秋末葉,金玉其車,交錯其服的富商大賈往來各國,往往「志氣高揚,結駟聯騎」,隱隱然已有自我認同和相互聯合的氣 象。春秋時代商人最具代表的人物是范蠹,他以計然之術用於治生而致富,後任稱之為「陶朱公」,作為商業的祖師而看待。

戰國時期商業發展的重要表現之一是城市商業的繁榮。各國統治者所居住的都城逐漸成為重要的商品中心,而且一些新式商業都會也蜂湧而起,如秦之雍、櫟邑,韓之宣陽,周之洛陽,宋之定陶,魏之大梁,趙之中山、邯鄲、上黨,齊之臨淄,楚之郢都,巴蜀之邛都、臨邛等,均是重要的商都。這些商都或舊或新,規模早已超過了西周禮制規定的「王城方九里」的限制,成了「千丈之城,萬家之邑」。

這些大大小小的城市不僅有貿易分工十分細緻的市場,而且還「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漸漸交接聯繫,互成網路,成了工商業中心和商品集散地而「致天 下之民,聚天下之貨」。如齊國的都城臨淄,春秋時就已經很熱鬧,「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狗、六博、…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 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

齊國相國晏嬰的住處臨近鬧市,整天熙熙攘攘,別人勸他另住僻靜的新居,他以買東西方便而婉言謝絕。再如楚國的都城郢(今湖北江陵),由於商業繁榮而形成的人流擁擠,司馬遷曾在《史記》以文學的筆調寫到:「朝衣鮮而暮衣敝」。

在當時的城市中,商品交換有固定的場所,稱為「市」,市的四周有「市門」,設官管理,市內按商品歸類設鋪,有金鋪、珠寶鋪、玉器鋪、糧鋪、綢布鋪、皮貨 鋪、鹽鋪、藥鋪、鞋鋪等等。而在牛馬等大牲畜為代表的大宗買賣中,為買賣雙方充當中介的「牙人」已經出現。春秋戰國時期的市,營業時間限制很嚴格,市門的 功能除了方便管理之外,就是控制開發時間,交易時間主要在上午,過午則散,至夕則罷,所謂「市朝則滿,夕則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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