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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清教徒的腳蹤》:哈里斯與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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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如下

或許有人覺得奇怪,在倫敦舉行的這個特會,為什麼要抽出一堂的時間談這位名叫哈里斯的威爾士人,第一個原因,今年剛巧是他逝世二周年,他是在1773年7月21日去世的。這個特會開始以來,一貫的習慣是在每一年,如果剛好逢上侍奉上帝的屬靈為人的生辰或忌日的周年紀念,我們就會談談這些人的經歷。這就是我為什麼要談哈里斯的主要原因。但除此之外還有特別的原因。哈里斯是教會歷史上的屬靈為人之一,他的事迹實在動人。我們要讓大家知道他的事迹,因為不少人完全不曉得這方面的知識。比方今年6月2日——而今年正是紀念哈里斯的二百周年的大日子——在卡迪夫《西方郵報》上,登了一篇波洛克所寫的《懷特菲爾德》的書評,作者是一所校的校長。他說:「懷特菲爾德的事迹,值得我們更多去注意,尤其在威爾士,因為在這的加爾文主義循道會信仰,可以說是傳自亨廷頓伯爵夫人所傳授的懷特菲爾德的教導。」對這句話,我只有一句評語:這簡直是根深蒂固的無知的典型例子!但是,我恐怕有人以為我是民族的偏見在作祟,硬說哈里斯被人遺忘多年。那麼,讓我引述納托爾博士的幾句話。他是著名的近代歷史學者,在漢普斯特的新學院任教,他寫了一本有關哈里斯的小書。名為《最後一位火熱的人——哈里斯》。英格蘭人納托爾博士寫道:「我要將哈里斯從被久已遺忘的困境中挽救出來,恢復他在整個福音中該有的地位。……這就是我要特別談論他的原因,要把他介紹給無知的英格蘭人。」

但是,在倫敦,為什麼英格蘭人要注意這個人呢?哈里斯在他繁忙的一生中,前來倫敦不下39次之多。在穆爾菲爾茨,他代表懷特菲爾德在會幕教會的講道比別人都多;他又常帶領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加爾文主義循道會教會三年之久。所以,納托爾說他在二百年前在福音派的復興覺醒中,展非常重要的地位。他與懷特菲爾德交情很深,有因為他所奉的加爾文主義思想,他親近懷特菲爾德過於他對衛斯理兄弟倆的交情。可是,他也不失為這兄弟倆的以為摯友。他多次參加他們所舉辦的年會,也關注到緩解他們與懷特菲爾德之間的歧見,希望能把他們的距離拉近。往下我會再提到這一點。哈里斯也是亨廷頓伯爵夫人的至交。可是,我要談哈里斯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借著他的事迹,我們能更清楚大復興的本質。

幸好有關他的資料積存頗豐。他不斷寫日記,每天在講道侍奉上勞碌的一天以後,他必花幾個鐘頭寫日記,而這些日記幸好都流傳下來。最初的日記,是用拉丁文寫,後來才改用英文。他的字跡纖細,而且不是還會在寫過的篇幅上再加寫一些,因此不容易辨認。但有不少人從事著工作多年,並將這些由日記中辨認出來的記錄大量出版,由威爾士加爾文派循道會書房印刷成幾大冊。這些日記的最大價值,是讓讀者們能洞悉當年大復興期間發生的事,尤其是上帝所大大使用的那幾位屬靈為人之間的彼此關係。

我要先簡要地把一些突出的事實指出來。18世紀初期的威爾士,從屬靈方面說,可算是十分低沉。當時,英格蘭的情形也好不到哪裡去。但威爾士的情況更糟。威爾士人掙脫羅馬天主教思想樊籬,比英格蘭人晚了一百年左右。雖然威爾士也出過一些偉大的清教徒,如勞埃德、克拉多克、鮑威爾及其他人,但屬靈的情況仍然深陷低沉。在英國國教中,也有一兩個福音派的人;但是也有不奉國教的人——獨立教會和幾處浸信會——但數目不多。當時教會的情況就是這樣。

在屬靈方面來說,當地的人不但矇昧無知,而且死氣沉沉,結果是人民道德衰敗。近代歷史學者認為,有人對這個時期的描述未免流於誇張,我不要也犯這個毛病。18和19世紀的作者也許曾對當時的黑暗加以渲染但我們可以相當肯定的說,當時的情形確實十分可悲。可是,忽然間大復興的出現,帶來了屬靈的覺醒,在1714年1月,這位復興的主要人物之一——哈里斯出生。有人說他是唯一的主要人物,但我不能完全同意。

他出生於一個名叫特雷維卡的小小村莊,所受的教育有限,但後來當了教師。那個時候的教師和今天的教師不同。他一生中最具關鍵性的大事發生在1735年,如果沒有這件事,我們也許不會知道他是誰。這件大事就是他的悔改。事情是怎樣發生的呢?說到這裡,我不得不連帶說出一件叫人詫異的事。威爾士的加爾文主義循道會今年對哈爾斯逝世二百周年,僅略事慶祝。6月間,他們在卡迪根郡的蘭彼特舉行大會,邀請了一位牛津大學威斯敏斯特學院的一位講授教會歷史的教授——別克·諾克斯——講有關哈里斯的事。這位教授所說的幾乎叫人難以置信。他說:「決定哈爾斯一生的關鍵,在1735年復活節,塔爾加斯教會守聖禮的那個時刻。」這句話叫人感到驚奇,原因是與事實大有出入。最叫我驚奇的是,這句話竟然是出自一位教會歷史學教授的口中,而威爾士長老會的歷史學會。竟也把這篇講道印在他們的期刊上。

究竟發生的事情是怎樣的呢?在復活節前的星期日,1735年3月30日,哈里斯參加塔爾加斯地區的教會聚會。塔爾加斯離他出生和所住的村莊不遠。在聚會中,教會牧師宣布接下來的項目會舉行聖餐禮拜,並說有許多人不守聖餐,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夠資格。他說:「如果你自認為自己不夠資格守聖餐,那麼你就不夠資格禱告;如果你不夠資格禱告,你就不夠資格生存;如果你不夠資格生存,那你就連死的自購都還沒預備好。」這些話有力地撼動了這位遲鈍的教師。他從來不是生活放蕩的人,但他的生活並不嚴謹。這位教區牧師在宣布聖餐的時候所說的那幾句話,引起了他一連串的認罪,最終引出徹底的悔改。

我特別提到這件事,是因為這件事叫我們聯想到上帝的僕人所可能經歷的奇妙的事。不過是作一個宣布,居然能令人認罪悔改。你永遠想不到上帝會使用什麼來作工;你的旁白附述,又是會比你準備好了的講章更為出色。哈里斯參加了聖餐禮拜,結果更加重了他裡面對罪的感覺,內心繼續經歷痛悔的掙扎,他要尋找安息,卻又得不著。一直到了5月25日,他和魔鬼來了一次厲害的征戰。在這個主日之前,他在附近另一個教會聚會,他已經把自己獻給上帝,也已經得了一些內心的平安。而魔鬼就在這個時候來攻擊他,要動搖他的心,但是,在聚會結束之前,他已經得了平安。他描述當時的經歷,說:

在桌子面前,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形象,不斷地呈現在我眼前,使我重新獲得力量,深信因著這血,我已經得了赦免了,脫去一切重擔,我充滿了喜樂,跳躍著回家,碰見一位愁容滿面的的鄰居,我便問他為什麼這麼愁苦。我知道我的罪已全得赦免,雖然除了這本《敬虔的操練》提到過以外,我一直還未聽過可以有這麼一回事。哦,何等有福的一天!我要存著感恩的心,永誌不忘。

哈里斯悔改以後,知道他的罪已得赦免,重擔也已經脫落了。可是,三個星期以後,在6月18日,發生了一件更大的事,他得著更深的經歷。他當時在蘭伽斯提教會的鐘樓內讀經禱告,再一次把自己獻給上帝,他所經歷的比以往所經歷的更厲害。從此,這個人就成了我們所要談的那位如火般燃燒著的傳福音的人。今晚我們也正要紀念這個人的勞苦;也正因為這次經歷,開始了他的傳道生涯。

起初,他只是探望病人,為他們誦讀一些以前給他不少幫助的屬靈書籍,如《敬虔的操練》等等。他充滿了能力,他讀的時候叫人深受感動。不久以後,每當他要到病人家中誦讀屬靈書籍的時候,眾人就循聲而至,擠滿了屋子。最後,屋子擠不下那麼多人,他就只好在屋外讀。聽眾越來越多,大批人認罪悔改,結果他開始設立一些聚會,就是我們在這次特會中所提及過的「經歷分享聚會」。

我只能把他一生中較為突出的事迹提出來。在1737年,他悔改兩年以後,結識了來自威爾士西部地方的羅蘭斯。1739年,他第一次跟懷特菲爾德見面。他結交了這些弟兄們,也和其他人有力接觸,於是把許多類似「經歷分享聚會」的組織聯合起來,便於調整和看管,以免出差錯。第一次聯合聚會,在1742年舉行,但更著名的,是1743年在卡菲利舉行的。主持那次大會的弟兄是懷特菲爾德,哈里斯和其他的弟兄們陸續傳道,並且忍受不少逼迫和難處。有好幾次,哈里斯幾乎要喪命。英國國教教內的紛爭、牧師的對立,簡直不可言喻,而外面群眾的行動有時也很狂熱。但這個人繼續努力不懈,天天冒著生命的危險去講道。我幾乎不曉得有任何人能比哈里斯更勤奮工作了。他經常日間講道完了,晚上還要和信徒們私下交通,然後還要寫日記,他經常不睡不眠,早上又回到學校工作,有時只睡一兩個小時,就起來出門去別的地方講道。他就是這樣努力不懈,以近乎超人的經歷去應付一切。所以開始傳道生涯不久以後,他便永遠地沙啞了,但他仍然堅持下去。

這樣的情形一直持續到1750年。由於各種原因,他和羅蘭斯及其他幾位帶領的弟兄之間起了爭執,引起弟兄們的分裂,他就離開那裡,退回特雷維卡老家,開始了一項蠻有意思的事業。他老早就聽說過,德國敬虔派的弗蘭克在哈勒所開設的機構,類似孤兒院和屬靈社區。哈里斯對此印象深刻,念念不忘,於是決心在特雷維卡成立同樣性質的大「家庭」,招聚了不下百人的信徒,生活在一起。有人專司鐵工,有人干木工,又有人種田生產,另外有人主持磨坊……自成一個社區,而哈爾斯就以聖經真理教導他們。後來他又做了很不尋常的事,那時當地人與法軍作戰,他參軍去了,還在軍隊里當了軍官,以後輾轉到了因格蘭,到過雅茅斯,然後轉往德文和康沃爾及其他地方,穿著軍服隨處講道,有時會引起一些特別的際遇。

1763年,他又回到循道會的團體。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在1768年,他和亨廷頓伯爵夫人,還有其他一些人,在特雷維卡創立了一所訓練傳道人的學校,建了一座大校舍。這所在1769年成立的學院,成了一件大事,以後每年的周年聚會也是大事。開幕的那一天,懷特菲爾德講道;翌年,除了懷特菲爾德以外,還有約翰·衛斯理、羅蘭斯及其他人講道。這一切工作繼續開展,到了1773年,哈爾斯已筋疲力盡,就在那年7月21日去世。

這一切的侍奉,首先帶來了加爾文主義循道會,而最終產生了「聯合會」。哈里斯和其他的弟兄們,到去世的時候,始終是英國國教教會內的人,但他們的跟隨者卻離開了英國國教會,在1811年,首次自己按立教會牧師。假如當時只帶來威爾士加爾文主義循道會的建立,那還好(在19事迹期間循道會在威爾士地方占很重要的地位)。但我們知道,哈里斯傳道工作的結果,也引起許多人參加公理宗和浸信會。這些宗派都因哈里斯的傳道工作大得益處,他們都承認這一點。同樣,哈里斯的侍奉,也給在倫敦的眾聖徒很大的激勵。他把這一切的事都記錄在他的日記里,讀者可以從其中窺見,在那場福音大復興中,除了衛斯理兄弟倆和懷特菲爾德以外,還有其他一些搭配在一起的弟兄們的事迹,例如森尼克和許多其他的弟兄們所做的。

上面所說的是有關哈里斯一生的主要事迹。現在談談一些我要特別提及的事。這些特別要提及有關他生平的事,都是我認為和我們今天的處境最有關係的。對這些事,我們並沒有像研究古董那樣的興趣,因為我們不是研究學術的歷史學者。我們都是屬靈人——許多是傳道人,牧師和在教會內主日學工作的人,或者其他侍奉上作帶領的。我們是要從歷史得著教訓、裨益和激勵。在今天的情況下,我們並沒有必要岔開話題來提那些分別,我只要提出這主要的一點;他們當年不必像我們那樣,要與新派自由神學思想和現代神學思想爭辯不已。當年的情景主要是死氣沉沉,所需要的是靈里蘇醒。今天我們除了需要這種靈里的蘇醒外,還加上了別的使命。

這些值得一提的事情究竟是什麼呢?首要的是上帝的主權!今年威爾士的加爾文主義循道宗大會上,別克·諾克斯教授的講辭中,用了這麼一句話:「哈里斯所發起的運動。」這句話怎麼說呢?可以說完全不出於屬靈的理解與悟性,充滿了20事迹的心態和搞運動的味道。哈里斯從來沒有發起過什麼運動。他的一生,就如我所講述的,都只是在說明上帝的權柄的彰顯。當年,這個人心裡並不大情願步入教堂,剛好牧師作了聖餐崇拜的奇特的宣布,於是他立刻被吸引住了,領悟過來,並馬上悔改,就開始了這個偉大的故事。哈里斯並沒有發動什麼,我們不能把他看作一個搞運動的人。不然的話,我們就否定了這個奇妙的故事所帶來的主要信息。事實不是這樣的!而是上帝的主權的彰顯!我們不但在哈里斯的身上看見上帝的權能,也看見差不多與此同時,上帝在羅蘭斯身上所做的工作。這兩個人,從來沒有聽過對方所做的——兩個人根本就是分別在相隔很遠的地方工作,但上帝同時在這兩個人身上工作,也同時做在懷特菲爾德身上。而我們也知道,在每周的愛德華茲和其他人身上,上帝也同時彰顯了他奇妙的大工,這就是上帝管理著時間、地點和人物,顯出他的全柄!

你如果去過特雷維卡,你會看見哪兒還是個小村莊。如果有人問你:偉大的運動可能會在哪裡發生呢?那你多半會說在聖保羅大教堂,或倫敦其他的地方。但上帝做工的時候,並不是這樣,他可能選中像特雷維卡那樣的小村莊,或一些人們從來沒有聽過的不知名的地方。這就是上帝所選中的地方、時間和人物——一個窮苦的教師、或與此相類似的人物。讀讀教會復興的歷史,你就會發覺,上帝每次都是這樣做的——「……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哥林多前書》1:26)

我所要強調的關於上帝權能的彰顯的另一點,就是復興如何臨到教會。哈里斯的事迹表明,復興來臨以前,未必先有革新。革新有時hui帶來複興,但復興有時會先於革新而臨到教會。如果我們一定要說:復興之前,必定有革新,又說復興必須要有正統的教義為先驅的話,那就是完全與事實相違。

第二點我要說的:什麼事復興?復興是上帝的靈的澆灌,正像五旬節那天所發生的,聖靈降臨在眾人身上。在現今這個世代,我們必須要強調這一點,因為近來有些人認為每個人在叢生得救的時候,就受了聖靈的洗,以後他所要做的,就是順服他已經得著的。可是,這樣順服的結果,並不會帶來複興。必須要有聖靈臨到人的身上,澆灌他,就像當年五旬節那天所發生的。

這就引出第三點我所要說的,這一點在哈里斯的經歷中表明得最清楚,我是指在1735年6月18日,當他在蘭伽斯提的教堂鐘樓內所經歷的那關鍵的時刻。要明白哈里斯這個人,就憑這一次的經歷,我們也可以藉此明白,復興是如何發生的。奇怪的卻是納托爾博士和別克·諾克斯教授都完全沒有提到這一次的事,其他的人亦只匆匆提到一下,把它當作許多事迹之一。可是,以我對這個人素來所了解的,這個發生在18日那天的經歷決定了他的一生。你必須了解當天他經歷的,才能明白這個人的表現,和他所做的一切。大家不妨讀讀前幾年真理旌旗出版社所出版的一本小書《哈里斯的早期生活》,作者是貝內特;威爾士原文本,稱為威爾士加爾文派循道會的開始》。貝內特在該書中就詳細講述了這個關鍵性的經歷。這究竟是個怎樣的經歷呢?我認為只有一個表達的方式可以把它形容出來。就是這些人,和他們的後繼者所常用的一句話——「火的洗禮」或「能力的洗禮」。我特別指出,當時哈里斯已經悔改歸信,亦已經得著赦罪之恩,他才有這個關鍵性的經歷,成為火熱的傳道者。這究竟是個怎樣的經歷呢?他是這樣形容自己當時坐在鐘樓內讀經禱告的時候所經歷的:

突然之間,我覺得因著我的救主的緣故,裡面充滿了對上帝的愛慕,內心如同蠟被熔化一般,我不但充滿愛慕,心中平安,而且渴慕離世,與基督同在,然後心靈裡面來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逼迫,我就喊叫出「阿爸,父!」我不能做別的,只能呼叫上帝,我的父。我知道我是他的兒女,他愛我,也在側耳傾聽。我裡面感到滿足,喊說:「我心快樂滿足!求你賜給我力量,使我能赴湯蹈火,一生跟隨你!」

正如貝內特所說的:

在塔爾加斯教會,他所經歷的罪得赦免的恩典,五一時甜蜜的,可是也在他心靈中帶來更大的迫切,他說不出來是要求什麼。但當他在蘭伽斯提教堂私下起到的時候,上帝就把自己給了他。在那一刻,他就把心中所有的偶像除盡,內心滿溢著對上帝的愛。在這件事發生以前,基督已進入他心中,但現在,他是與主同席;他得著了作上帝後嗣的靈,叫他呼叫「阿爸,父!」使他愛慕離世,與基督同在。接著好幾個月,他裡面的疑惑和恐懼一掃而空,心裡充滿了純全的愛。

這是當時的經歷的詳細進故宮,我要再說:這是個關鍵性的經歷,哈里斯也不時提及這次經歷,他永遠沒有忘記它,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課。你讀他的日記,就會發現每次當他提到6月18日,他一定會提及在蘭伽斯提教堂所經歷的;他屢屢提到那天所發生的,而不是提他在同年所寫的日記,就有這麼一句話:「四年前的今天,上帝的大愛瀉下在我心中,較為把自己完全獻給他。」

又在1746年6月18日,他在日記里這樣說:「這是永遠難忘的一天。十一年前的今天,我得著了印記,保守我知道我得贖的那日。」他又說:

我讀《啟示錄》21章7節,有了把握。哦,何等甘美的一天!以往我在蘭伽斯提那古老的教堂中,也有過這樣的把握。可是,因為軟弱,沒有徹底對付罪,又因為受一些非真正基督徒的掣肘,並且因著我以前所得的把握,不是得自聖經中的應許,因此我又陷入迷茫中。

在1763年6月29日他所寫的日記里,他似乎把日期混亂了,但他說:

28年前這一天,我得著聖靈的印記,作上帝的後嗣。(我並沒有為這件事求,因為我根本就沒有聽過這樣的是)。當時我心裡充滿對上帝的熱愛,感受到我在上帝裡面,他也在我裡面的寶貴,巴不得自己整個人都溶化掉,與我所親愛的父上帝永遠同在。

他的日記還記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不是他自己的經歷,而是一個小使女的經歷。「主向她奇妙地揭示自己,足足有幾個鐘頭之久。她沉浸在他的大愛中,也茫然不知自己身在何處,她恍然大悟在基督耶穌的尊貴和榮耀中,她所得的永遠的福分,就完全俯伏順服;聖靈又不尋常的催逼她為教會祈求,在地上做不尋常的奇妙的工作。在我門當中有許多這樣的實力,顯明聖靈澆灌在這些人身上。」如果你讀過哈里斯的日記精華,你會發現他經常強調那是他一生的轉折點,使他成為福音使者的決定性時刻。認識這一點,我們就更容易領會復興是怎麼一回事。我還可以指出,以後他還有幾次相似的經歷,證明了我上面所強調的。他屢次提及他那次特殊的經歷,還有其他類似的經歷。貝內特談到他在1736年的事迹時,說:「他重複回憶他有一次所嘗到的屬靈豐富的筵席,那回他從昆約回家,路過格蘭山,在途中,上帝似乎以笑臉臨到他,上帝的大愛如此有力地感動他,叫他的內心幾乎脹破。此後,這個山就成了他的聖山。」雖然他的身體孱弱,滿身疼痛,又不能進食,可是在那些年間,屬靈的境界向他赤裸敞開,叫他衰弱的身軀披上無可比擬的能力,以至於他的外貌表現能叫仇敵退避三舍。

在另外一則日記上,他這樣記錄著:從聚會出來,已是早上二時,我像一個喝醉的人一樣,不能說話,只會喊「榮耀!榮耀!」喊了許久。

「誰能把主在這兒所做的數說出來呢?」在1747年他在日記中寫著:「上帝降臨在我們當中,就像當年在威爾士的情形一樣。我們的心在我們裡面燃燒起來。」這時他是在倫敦,他又提及亨廷頓伯爵夫人,說:「我聽到她宣告得著新生命的感受,並她堅持主教們必須有最得赦免和接受聖靈的經歷。」1749年5月的日記上說:「主臨到我身上,愛如強力的水流漫過我身,叫我經受不住,不能再強辯和疑惑。」他往往把罪得赦免的經歷,和接受聖靈的經歷,清楚分開。換句話說,就是強調他在1735年5月間所經歷的和他後來在6月18日所經歷的截然不同。

這是唯一能解釋這個人的表現的原因。這使他對失喪的人充滿憐憫,催促他要向這些人傳福音,指出他們的光景,勸告他們及早悔改。他心中充滿了對那些失喪、快將滅亡的人的關懷。我在這兒特別提出這一點。我們要試驗那些自稱受洗於聖靈的人,豈不是也用這個方法?只要看看他們沒有關註失喪的人的愛心就是了。主所表現的,正是這樣。他看眾人,如同「羊沒有木人一般」,「就憐憫他們」。被聖靈充滿的人,也是像主這樣,他必定會具備「憐憫失喪的人」的心腸,這就可以試驗出,他是否受了「聖靈的洗」。這樣的人並不會只記掛著自己,或在教會中的表現,也不會一味追述自己的經歷,以此自誇。他必定會關心他人。在教會歷史中,有些運動曾自稱收穫宏大,就如今天有些宗教運動也是這樣,但這些運動必須承認,他們並沒有著重福音侍奉。可是,聖靈洗禮的果效,就是叫接受聖靈洗禮的人火熱傳福音。這並不是貶低屬靈經歷的重要。但我必須指出,歷史顯示,人但凡有接受聖靈洗禮的經歷,定必帶來關心失喪靈魂的愛心表現,這是個最明顯的特色。

在這裡要連帶提及的,是哈里斯往往強調新鮮經歷的重要。有些人常只提及他多年前的屬靈經歷,而這些經歷卻已不再在那人身上出現,對這種人,哈里斯表示不屑。據說甚至在他臨終前說見證時,也強調著一點。「我們不要只數說自己曾經從主那裡所領受過的,要說我們剛從主那兒新領受的才是。」他十分關心這一點,人曾有過生命活潑的重要經歷,應該要重複出現;否則,人只能活在僅有的第一次經歷的回憶里,那就非常可憐了。對這種人,哈里斯常常加以責備。

還有一點要在這裡連帶提及的,就是哈里斯的屬靈狀況,他經常活在聖靈的管制下,他相信聖靈直接帶領人。他往往因為沒有得著聖靈的帶領而不輕舉妄動。為此有人批評他,事實上有時他真成了納托爾博士所指稱的「狂熱分子」。有時他真的有過分狂熱的危險,但我要指出的是,他是在是與上帝有緊密的聯繫,並且對聖靈的感動十分敏銳。你們讀他的日記中所記錄他自己所領的聚會,或別人的講道,不難發現他所常用的表達字句——「當我發表我們的主死,那無限量的內涵的時候,那股強風就吹下來。」「主宰他的全能中降臨。」「我得著完全的釋放;提到救恩浩大的時候,強風就瀉下。」這些現象都是他所要追求的。主宰他的全能中降臨,如果他感覺不到有權柄,心裡就會不安,但一旦有了權柄,一切就都好了。他所愛慕和追求的,就是這個。他認為,對於福音的傳講,這是絕對必要的。

現在要談談他的傳道工作的特色了。也許在座的傳道人對這方面特別感興趣。首先要說的是他講道的方式。他稱自己是個勸勉者,在這方面他特別謹慎,因為他原本要當牧師,但他從未得著按立;他所住的地方教區牧師不肯按立他,所以他常常提防不要讓自己越過守按立的牧師們所享有的特權。可是,他卻也坦然指出,自己是比所有受按立的牧師更先「進入田裡」。他雖然不是按立的牧師,只不過是勸勉人的,但在必要時,他也毫不猶疑地直斥他們的錯處。他直斥過羅蘭斯,也指斥過懷特菲爾德,甚至連亨廷頓伯爵夫人也沒放過。他覺得自己有從上帝而來的權柄,對待這些人,勸勉他們所該行的,也安慰激勵他們。

他講道的方式最為特別。他形容自己開始時的講道方式是到病人家裡朗誦屬靈書籍。用這種方式講道不久,他開始把自己的見解加上去,他一面勸勉,一面講解,但視線始終沒有離開書本。當時的情形,用他所描寫的是這樣:「招聚來的人慢慢多起來,以至於房子也容不下。上帝的話語漫遊能力,結果許多人當場呼求上帝赦免他們的罪。我不選用任何特別的經文,只是隨著主的引導,自由釋放地講論。至於講論的題目,事前並沒有經過思考,而是得自一種很不尋常的方式,完全不是從我的記憶中來的,是我心靈中一股強有力的直接推動的果效。有了聖靈的同在,就是上帝呼喚我傳講的印證。」「我講道的時候,聖靈的能力臨到我以前,我會先展開話題。」他覺得他可以先打開話題,但等到聖靈的能力來臨,他就讓自己自由傾倒出聖靈要他所說的話。他說,有一回他「嘗試不依賴聖靈的託付而自己去講道,結果完全失敗」。我們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嗎?他又說:「我要學習如果沒有呼召,我就不開口講道。假如我不理會,照樣講道,就不會叫人得益處。」又有一次:「我雙眼仍舊看著手上的書本,沒有人留意到我已在發揮所領受的話語的恩賜,還以為我是在讀書裡面的話,又以為我是照書中的話去禱告,因為我眼前始終放著翻開的書本。在當時我認為這樣做也不礙事。」「我沒有準備,完全依賴上帝,我得著能力和恩賜,甚至連自己也奇怪那些話語是從哪裡來的,而話語那麼清晰、那麼豐富,那麼恰當。就是這樣,一直講了九個鐘頭,直到天亮,身體卻不感到疲倦,當主與我同工的時候,一切都是何等甘美!這樣的恩賜何等非凡,我真害怕心中會生出驕傲。」換句話說,當時他帶著書本去講道,讀書上的話;但當聖靈來臨的那一刻,他就直接向會眾講道,不再照著書本去讀,但視線始終沒有離開書本。最後,他完全放棄誦讀書本的方式,直接向眾人傳講真道。貝內特說:「1737年開始,哈里斯的講道比以前更多在聖經上著眼;接下來的幾個月,他論及撒該,講解《啟示錄》3章20節和《路加福音》最後一章的一部分。」他仍舊沒有事前準備,就向眾人講道,他雖頭痛顫抖,聲音沙啞,但仍然照著他當時所領受的侃侃而談。他已開始把話語的內容分段,但他從來不受分題或其他東西所限制。

說到這裡,我要提出一個問題:這樣的講道,豈不正是新約聖經所說的先知講道嗎?這豈不就是《哥林多前書》11章和14章所說的先知講道嗎?我要說,這正是先知講道。這個人的講道,就是只說出他領受的,是直接從上面來的感動,透過他傾倒出來,不是啟示,而是聖靈的感動。

這個人的生平,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就是他在真理上的學習,或者可以換另一個說法:他在真理的認識上的成長。這一點對今天參加特會的人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引述他在日記里所寫的話:

有一段日子,我竭力要用理智來感化自己和別人,完全沒有想到這是聖靈的工作。我所犯的錯誤,是高舉人的能力,辯說所有的人都可以改變自己,決志悔改。雖然我所傳的是基督,心中也深感他的同在,但事實上我對於基督的認識卻微乎其微。我裡面所得的教導叫我不得不承認,我憑自己不能做什麼;可是,我所行出來的,與我裡面的領受卻不一致,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我裡面有福音的信息,但我還是隨從了律法的原則,因為我沒有照著裡面的領受去行,而是跟著講章、書本和自己肉體的理性。基督就讓我摸索了一段日子,就像他在古時候對待眾使徒的方法一樣。當我辯說「揀選」是出於那惡者的教導,那些以肉體為年的牧師就暗暗歡喜,那些以前恨我的人,就轉而歡迎我。但我仍不覺悟,還繼續力辯人可以改變自己;否則,我一切所傳的,都歸於徒然。

換句話說,他頭腦的知識和他心靈所領會的相互衝突。他繼續寫下去:

雖然經驗告訴我,如果不是賜下來的,我就不能做什麼,可是,我是個頑固的阿明尼烏派教徒;在沃爾斯講道的時候,還大發熱心,與那些相信「預定」的人激烈對辯。我堅持我的看法,有一段相當長的日子,沒有任何人或任何理由可以把我這頑固的心思扭轉過來。我對「揀選」的學習和認識很慢,而且是分段進行。首先,我確實認識上帝是永遠不改變的,信心的種子就開始撒在我心中;可是接著有很長一段時間,那正確的認識始終未能成形,原因是我在悟性上的黑暗無知,我因此繼續對「揀選」的真理加以否定和反抗,直到上帝憐憫我,進一步教導我,慢慢地,我心中的眼睛開了,得以看見福音的奧秘。上帝憐憫我,叫我不再光讀聖經上的字句,光增加頭腦上的知識。當我裡面成長的時候,我就慢慢領會到聖經里所說的話。我所領受的福音,不是從人來的,也不是從書本來的,是從上帝來的。我所傳講的,是我所經歷過的、所看見和感受的,也是我所聽見和證實了的生命之道。

他說,他這些在教義上和領會上的改變是在1736年末後的一段日子裡發生的。大家記得,他那次重要的經歷發生在1735年6月。日記上寫著:「1736年聖誕節左右,我開始想到基督。以前,我是著重人的工作。1737年在默瑟爾辛格,我第一次受到光照,才領悟到『拜拜的恩典』的真理,雖然在這以前,我早就知道,『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然後他稱讚那位與他同時代的偉人:「我得以認識基督的真理,全因著羅蘭斯的幫助。同年,我剛巧讀到謝潑德所寫的《真誠悔改的信徒》,我這才從責任感和思想的框框中出來,叫我單單信賴基督。」他又接著說:「在默瑟爾辛格教會所聽見的『白白的恩典』的真理,非常親切、清晰、有力。這個時刻以前,我一直是被罩在一片烏雲下。我當場喊出來:『主啊,巴不得我能從每一個講台上都聽到這個完美的教導,我們該當如何感謝上帝!』」

這是哈里斯在教義認識上成長的簡短說明。在這裡,我又要提一個問題,來說明我的觀點。如果我們堅持說:必須先有正確的真理認識和領悟,才能被上帝的靈所使用,那麼我們豈不是有陷入一種阿明尼烏派主張的微妙思想的危險?堅持說真確的認識是必需的,這種說法完全是阿明尼烏派的主張。年輕的哈里斯的經歷,可以推翻這個理論。雖然整整有一年半的時間,他不單糊塗,所持的真理也不真確,但上帝卻大大使用它。約翰·衛斯理的經歷當然也是一樣。記得有一年,我在威斯敏斯特中央堂所舉行的年會上講道,我說我覺得自己站在那兒,代表了懷特菲爾德;後來往下說的時候,我稍微提及懷特菲爾德;後來往下說的時候,我稍微提及懷特菲爾德和衛斯理之間在神學的立場上的差異,當時我說了這樣的一句話,今天在這裡我要附屬。我說:「據我看來,約翰·衛斯理可真算是加爾文主義思想的最大明證。」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因為儘管他在思想認識上有錯誤,他還是被上帝大大使用,把福音傳揚出去,領多人歸信!這是加爾文主義思想的最大明證——上帝的預定與揀選。哈里斯年輕的時候所經歷的也很明顯地證實了這一點。

在這裡我要提及的另一件事,就是哈里斯和其他弟兄們所組成的「聯合會」。埃文斯博士說的不錯,這些聯合會,主要是信徒分享經歷的聚會。哈里斯說,這些聚會主要是讓信徒「一起讀經,交通他們各人在靈里的光景,分享他們各人自己省察後所得著的,並且可以幫助一些無知的人更多地認識真理。」我要強調的是,這些聚會的信徒都已經參加了教會,並且都有「在心中聖靈的印記」的明證。有些別的信徒,可能沒有這樣的明證,但參加這些聚會的,都必須有這個聖靈見證的明證,才具有參加的資格。這些人總是強調這一點。

然後我要說到哈里斯為人富於和解的精神,我不想用「普世」精神這個字眼,因為在今天,這個字眼可能叫人產生出其他的聯想。所以在論道哈里斯的時候,我們還是不要用這個字眼。但我說他富於和解的精神,就沒有問題了。你們讀他的日記,或是懷特菲爾德、衛斯理的日記,一定對於他的這種精神有深刻的印象。不是別人,而是這個人,最關切信徒的合一。但如果像別克·諾克斯教授那樣暗示,說哈里斯是近代普世教會運動的先鋒,那簡直就是笑話。對於一些自稱為基督徒,卻否認基督的神性,否認主寶血的救贖和聖靈的位格的人,你不難想像他會怎樣看待他們。可是,他對那些同有真正的信仰,並在「聖靈管治的生活中」分享共通的經歷的弟兄們之間的分裂,卻感到痛心。1742年,他在倫敦說過下面的話:「我們不該採納那些外人所加給我們,叫我們羞愧的名稱。就如長老會、貴格會,英國國教會,重浸派、循道會等待,我們只該用聖經給我們的名稱——基督徒,因為我絕對相信,上帝的心意是要所有跟隨他的人都合而為一,就像父與子合而為一。」我還可以引述許多類似的話來表明這一點。下面是另一端值得一提的話:「我不會光看小事上的差異,免得妨礙了我的視線,看不見大事。有不少人就犯起了這個毛病。」這是他所持守的金科玉律。是留在英國國教會內,還是離開成為不奉國教者之一?這個問題很叫他傷腦筋。為此他心裡痛苦不已,尤其是在他宮縮早期那段日子。在日記里,他常常提到這件事。

但他最終還是留在了英國國教會內,為什麼呢?我想:有好幾個原因。其中一個原因肯定是他十分謙卑。他是個相當奇特的人,性格中糅合了一種莫名的謙虛——有時候近乎病態的反省心態——和畏怯及自我剋制;但另一方面,他又能勇敢得如咆哮的獅子。公開指責一些大人物,毫不膽怯。實際上,他像個虛懷若谷的人。他原來在英國國教會長大,也是在這些教會內得著那些影響了他一生的奇妙的經歷。此外,還有一個給他影響至深的偉人——蘭道羅爾的格里菲斯·瓊斯,就是那位創立巡迴學校的傳道人,是大復興時期的「晨星」。哈里斯一想到要逆他的意的時候就發抖。此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考慮,就是英國國教會友中的福音需要和傳福音的機會。當時的國立教會是屬於英國人的教會,每個人都是當然的會友。人們需要去教會的話,就去國立教會,尤其是在特別的場合,例如為嬰兒取名或舉行婚禮、喪禮,都是在哪兒。哈里斯看準了這是個傳福音的好地方,也有福音的需要。不奉國教者已經尋找到真理,可是還有這些廣大的民眾完全落在黑暗的蒙蔽中,因此他不敢輕舉妄動,免得妨礙了傳福音的機會。他害怕一旦離開英國國教會,這些民眾就不會聽他講道,會批評他是個分離主義分子,那麼他就會把福音的門關上了。我認為這是當時哈里斯最大的顧慮,雖然後來引起許多困難,但我始終認為他一直顧慮到可能發生的影響。

再者,他清楚地曉得,無論是英國國教和還是不奉國教的教會,都不可能模樣因著他的福音事工而悔改信主的信徒。既然是這樣,為什麼不索性留在英國國教會,為信徒另組聯合會,以便栽培他們呢?別忘了,當時不奉國教的信徒也不是十分屬靈。在18世紀初期,在威爾士,甚至在英格蘭,不奉國教這的表現,就是智慧在教義上爭辯。他們都是大有學問、有才幹也熟悉真理的人,可是大部分時間他們都在彼此爭論。此外,他們中很多是極端的加爾文主義信徒。很明顯,當時哈里斯可以遲遲不能接受「揀選」和「預定」的真理,主要原因是因為有些不奉國教者所表現的極端加爾文主義思想;也因為這些人的作風,攔阻了人接受恩典的真理。因為上述種種原因,哈里斯終其一生沒有離開英國國教會。

結束前,我要談談他在1773年6月到7月間臨終前的光景,這剛好是二百年前的事。那段日子,他在日記中寫下不少感受。讓我引述他一些話,來表明他如何面對快要走完世上路程的光景。

我的靈就像待在門外,等候呼召入內。我不可能要求什麼,只願意回家,又只願他不再遲延快,快快呼召我回家。哦,你為我流血,以至於死,現今又活著;求你快來,領我歸家。至於歸程如何,我只有交託在你手中,願你眷顧我。我現今是屬你的,也是永遠屬你的。我是你所贖買的,是你流血汗的果子;你的旨意就是我的添加。我感覺到我的靈已長久遠離了家,而我該是陪伴羔羊的,我屬於他,不能長久地與他分離。我的靈喊叫出來:主啊,你是上帝,就該憐憫我、眷愛我,因為你已經照著應許給我了;你曾應許憐憫那些可憐的憂傷痛苦的心靈,和那些用信心抓住你的公義和寶血的果效的人。哦,主啊,你不能把我長久丟在這裡,你必須憐憫我,召我歸家,因為我在這裡只是寄居的。我愛慕那些已經得著榮耀的靈魂,渴慕也能在他們當中,因為他們已經親眼看見你的榮耀;又因為他們沒有詭詐、沒有虛謊、沒有罪污、沒有假神也沒有玷污;他們沒有自己的智慧、沒有自己的義;一切都在羔羊裡面。

日記上又寫著:

今天下午,我親愛的救主光照我,何等甘美!哦,讓我不要再吃這些能壞的食物!從此以後,主要自己成為我永遠的糧。「我感覺到我的靈正要離開這地上的一切人與物,要到我的父那裡去,到我的本家,對了,是我的家。雖然我還在地上他的國度里,但當我等候回家這一刻,我裡面的渴望和呼求實在是不能得著滿足。但當榮耀的主應許我的呼求,答應我快要到他那裡去的時候,在我的靈裡面,因著這位親愛的救主的緣故,愛如火燃燒起來,我要直奔到他那裡,他也不能不收納我。我不能留在這裡。雖然我不過是一點塵土,在你面前也毫無所有,但是父啊,我要求你開恩,答允我的呼求。哦,主啊,我雖然不過是一條蟲,但求你不要責備我,也求你減短我的日子。哦,我親愛的豬,我一定要愛你,我要哭倒在你腳前,與你摔跤,知道你向我顯現。地上是你暫時寄居的,你也已經先我而去,因此我有必要隨後跟上來,你不能把我長久留下來。你在這裡,但同時也在那裡,就是我的天家。我要得著我的救主,因你是我的一切,別人在地上、在宗教裡面和在自己裡面,有他們的追求,但我在你裡面,有了這一切——歡暢、豐富、平安、榮耀、生命、公義、聖潔、智慧、福氣、喜樂、歡欣。你對於我,是何等的寶貴!我渴慕回家,就如兒女渴望見到自己的父親一樣。又像遊子渴望快到旅程的終點,也像工人極想快點完工、囚犯渴望得釋放、後嗣等候成熟產業的心情一樣。

根據那些寫他的傳記的人的技術,他常常是滿有喜樂地重複這兩句話:「榮耀歸於上帝!死亡已經失去了毒勾。」然後他就滿有信心和把握,說:「我愈來愈清楚,上帝是我永遠的父,我也快要到他那裡去。」他三番五次地表示,救主對他是何等的親密、何等的寶貴。「這就是跟隨耶穌;我們是來到錫安山。我以前也見過這位神人的大榮光,但與我現在在他裡面所看見的相比,那榮光就不算得什麼了。」他就是這樣滿了得勝和榮耀地面對著在世路程的終點。

我還得提一提亨廷頓伯爵夫人對那回喪禮的簡短記述:

哈里斯先生下葬的那一天,聖靈特別地工作,同時顯在信徒和未來信的人身上。這一天的情景實在叫人難忘。我想,當日在場的人,都應該心存驚異和感恩,永誌不忘。參加這個嚴肅的集會的人,不下兩萬人。……我們架起了三個講台,舉行了九次講道。聽眾中流淚痛哭的,數以百計。……以往在聚會中,雖然我們也曾經經歷過上帝恩惠的同在,但我在這一天所目睹的,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尤其是在守聖餐的時候,上帝將他的靈奇妙地傾瀉下來。有好些信主多年的信徒告訴我,他們從來不曾見過上帝的榮耀那麼大地彰顯和那麼豐厚的恩典,也未曾感受過福音的能力這樣的浩大。

你們看看,就連在這樣一個人的喪禮上,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同樣,羅蘭斯在蘭傑索去世的那天爆發了大復興。這些偉人去世的消息往往會帶來複興。亨廷頓伯爵夫人記敘末了的幾句話這樣說:

這個哀傷的送殯長列在塔爾加斯教區的教堂,打算照著英國國教的意識,舉行喪事崇拜。可是,擁擠在教堂內的會眾紛紛流淚致哀之時,儀式被打岔了。主持喪禮的牧師,由於太傷心,不能自已,只好把公禱書遞給另一位牧師去讀——這種情況並不常見,但第二位牧師也不能控制他的悲傷,又把公禱書遞給第三位。可是第三位牧師也是一樣過分哀傷,結果全場靜默,一片愁雲籠罩的默哀中,這位偉人的遺體便長眠在塔爾加斯教區的教堂聖壇下,與幾年前去世的妻子合葬。

我要用一連串的問題,來結束今天晚上所講的。今天,你知道有多少教會能有像哈里斯和他的同工所舉行的經歷分享聚會?第二,我們能夠領會到基督信徒可以有這麼豐富的生命?可曉得基督徒能直接與上帝有交通?我們所信奉有關聖靈和他的工作的教導,可否在個人或教會內帶來複興?還是我們仍舊以為,在重生得救時已得著聖靈所預備的一切,我們就只要學習順服聖靈就可以帶來複興呢?我們所持守的真理,能帶來聖靈的澆灌嗎?能叫聖靈的「狂風」個別地或集體地臨到我們嗎?我們是否承認,在上帝的權能下,阿明尼烏派信徒也可以「被聖靈充滿」,被上帝大大使用,使多人得救,教會得造就呢?這是個無法避免的問題。

今天的福音派信徒中,最大的罪過不過就是「消滅聖靈的感動」嗎?我們認為,使徒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9節的教導,只能在使徒時代的教會行得通嗎?我們已經認識到這是我們最嚴重的過錯嗎?還是我們咬定只有在初期教會和使徒時代可以行得通來自我安慰,撫平我們的良心呢?我們今天最大的需要,豈不是要聖靈在我們各人的身上和在整體教會中澆灌下來呢?我們今天黑暗蒙蔽的情形,與18事迹初期太相似了。當時是什麼把情勢扭轉過來的呢?是上帝的靈的澆灌!這豈不是我們今天最大的需要?我們不能光教導人去順服自己已經得著的,而是要向上帝祈求,呼求他把他的靈再次傾倒下來,就像當年五旬節他所做的,也要像他在教會歷史中多次在大復興中所做的,也像他在1735年6月18日那回在哈里斯身上所做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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