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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仰望月亮,別忘了向命運還手

毛姆先生的作品,此前我一部也沒有讀過,包括這部久負盛名的《月亮與六便士》。曾經有幾次我拿起這本書,看了前面的兩個章節就看不下去了。原因很簡單,前面幾章不是傳統寫法上的直接進入情節,我們只能看到文中的「我」在議論斯特里克蘭(故事的主人公)以及世人對他的看法。並且,在議論的過程中牽涉了許多人,這些人你還是第一次認識,完全不知道他們之間的人物關係。更何況,這是一部小說,這些人都是虛構的,你並不能從歷史上看到他們的一點影子(雖然,他們代表了生活中的一些典型人物)。於是,你昏昏欲睡,不知此書所云。

但是,當你看到第四章,從時候起,呈現在你眼前的就是一個異彩紛呈的故事。而你會一氣呵成地讀完這個故事,再也不會有什麼凝滯。這時候,你再回過頭來看開頭的議論,就輕鬆得多,而且也更加了解斯特里克蘭的一生。

我這麼說,你肯定就知道這部小說是用倒敘寫就的。不過是以文中的「我」的視角來倒敘,而不是主人公斯特里克蘭。故事是用文中的「我」的口吻來敘述的,通過「我」的所見所聞,一點一點地還原斯特里克蘭的故事,這麼寫本身是不利於刻畫人物的,因為作為一個有限視角,所知實在有限。但是,毛姆是故意這樣寫的,這樣可以增加故事的真實性,同時,也能夠為藝術家斯特里克蘭增加很大的神秘感。

文中的「我」本來想先寫斯特里克蘭在塔希提島的最後時期,再轉而去寫他怎麼離家出走,投入到畫畫的藝術生涯的。但是,不知為何,文中的「我」並沒有做到。也許是因為,沒有那麼多鋪墊,就無法表現出斯特里克蘭最後的巨作那超越現實的意義。

說了那麼多,我還沒有介紹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如上所述,故事的主人公叫做斯特里克蘭,是毛姆依照著名畫家高更的原型創造出來的。但是,斯特里克蘭並不是高更,雖然他們都是股票經紀人出身,都娶了一個漂亮的太太,都在平靜的生活下蘊藏了一顆不凡的心,從而拋棄了家庭選擇畫畫。但是,文中的斯特里克蘭並不是高更,他是一個虛構出來的人物,他的性格,他對藝術的追求,並不能等同於高更。於此相同,文中的「我」也並不是毛姆。

這樣的故事對我來說並不陌生,但是,我想知道的是,斯特里克蘭為什麼要拋棄家庭投入到藝術的懷抱里去。說到這兒,就不得不提這部小說的名字《月亮與六便士》。實際上,看完整部小說,你幾乎看不到關於月亮和六便士的字眼。很明顯,這個名字只是為了揭示主題。作品的名字來源於毛姆的另一部作品《人性的枷鎖》,當時有一篇書評,說裡面的主人公為天上的月亮神魂顛倒,對腳下的六便士視而不見。毛姆很喜歡這個說法,於是,就有了《月亮與六便士》這個書名。

實際上,這個書名很吸引人,也包括我。因為,這個故事的主題之一就是理想與現實。但是,《月亮與六便士》升華了這個主題。我可以舉一個例子,同樣的一個主題,不同的人說出來的感覺不一樣。比如王爾德曾經說過:「我們都活在陰溝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跟高曉松說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的田野」這兩句話其實想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但是表現手法高下立判。

仰望星空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但是詩和遠方,很多人卻做不到。高曉松雖然自己說過,他想表達的意思跟王爾德是一樣的。但是,還是有很多人罵他,覺得他這句話過於矯情。而王爾德的話卻成為了經典,到今天依然在閃爍智慧的光芒。

《月亮與六便士》這個書名就好像王爾德那句話一樣經典。就好像《紅樓夢》比《石頭記》要好一樣。

除了理想與現實,還包括理智與情感,藝術與生活的衝突。在書中,衝突是突然爆發的,書裡面是這樣寫的,有一天,斯特里克蘭突然給自己生活了17年的妻子寫了一封信,這封信是這樣寫的:

親愛的艾米:

我想你會發現,家中一切,都安排好了。你吩咐安妮的事,我已轉告,等你和孩子回到家,晚飯會為你們準備好。我不能接你們了。我已決定離開你,明早就去巴黎。這封信,我到了之後會寄出。我不會再回來了。去意已決。不容更改。

你永遠的,查爾斯·斯特里克蘭

沒有任何預兆,如此的突兀,以至於看到這封信的人都不約而同地想,斯特里克蘭肯定是跟別的女人跑了。斯特里克蘭的妻子,他妻子的哥哥,包括整個所謂上流社會的人都對此議論紛紛,詳細到某個茶點店的姑娘肯定已經辭職了。人們在滿足自己的想像力的時候是最狗血的劇作家。

然而,當文中的「我」,受斯特里克蘭太太之託去見到他本人時候,謠言不攻自破了,根本也沒有傳說中的女人,而斯特里克蘭也沒有住在他們認為的高級酒店裡。他住在一個破爛的旅店,一看就是窮困潦倒的樣子。並且,在此後的生活中,他一直窮困潦倒。

對於他突然跑去畫畫,顯然這是小說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高更的選擇並不是就毫無徵兆,也沒有就完全不跟家庭聯繫了,而且,高更最後的願望是功成名就之後再重新團聚。但是文中的斯特里克蘭可完全沒有這個意思,他基本上已經當自己過去的妻子死去了,對自己的兒女也不聞不問。

這是不是逃避責任呢?或者為了藝術就可以這樣逃避現實嗎?文中的「我」就這一問題對斯特里克蘭進行了譴責,但是他發現,斯特里可蘭對此毫不在意,他根本不為別人所動,也不覺得自己應該養自己的妻子一輩子,他也知道,自己的子女會有他們的舅舅照顧——因為舅舅沒有孩子。

這麼說,似乎一切問題都沒有什麼大不了了,除了斯特里克蘭太太覺得不可思議和丟臉之外。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她從來不覺得自己的丈夫有繪畫天賦,當然,這也不怪她,當年梵高的畫也一幅都沒有賣出去。真正的天才總是被當時的人物忽視的,不能指望任何人都有高超的藝術審美。

當時,讓我對斯特里克蘭太太絲毫不報同情的是,她傷心的只是自己丈夫跑了,不再盡丈夫的責任了,但是,她卻從來沒有真正地關心過自己的丈夫,也不了解自己的丈夫。(雖然她口口聲聲說很愛自己的丈夫,但是她其實愛的是這種生活)在她的眼中,她的丈夫只是一個沒有文化修養的證券經紀人,毫無藝術天賦。但是自己卻是一個有高雅情趣的人——從她攀附名流似乎可以自證。

諷刺的是,她的丈夫卻是一個繪畫天才,而若干年後,她自己也以此為驕傲。但是,當時,當她得知真相的時候,她的第一反應卻是難以置信。然後,她所做的是掩蓋這個事實,她對文中的「我」說,如果人們繼續認為這是一樁桃色事件的話,無需辯解。她希望公眾們一直認為斯特里克蘭是因為女人而出逃的,因為這樣才能夠換取公眾的同情。同時,如果大家知道真相,人們會怎麼看她呢?人們不再同情她,而是會嘲笑她——相比女人,畫畫超出了人們的理解範疇。而對於斯特里克蘭太太來說,她自己也無法接受自己的丈夫愛畫畫超過愛自己(如果是因為別的女人,她還有自信最終取得勝利)。

斯特里克蘭太太在書裡面是一個美人,也是一個舉止優雅的人,但是作為讀者,我就是不喜歡她。也許是因為她的虛榮,也許是因為她的虛偽。總之,從道德上說,她並沒有任何錯,但是,也並不令人喜歡。在此後的日子裡,她過得不錯。這也讓我失去了同情她的動機,何況,她也不需要我們的同情。

不管怎麼樣,斯特里克蘭拋棄她的行為最終沒有造成什麼悲劇。反而,從世俗的眼光來看,斯特里克蘭自己卻是一個悲劇。

在得知斯特里克蘭的選擇後,文中的「我」曾經感嘆:

我總覺得大多數人這樣度過一生好像欠缺點什麼。我承認這種生活的社會價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卻有一種強烈的願望,渴望一種更狂放不羈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種更加驚險的生活。

我曾經在《魯濱遜漂流記》裡面感受過類似的話。魯濱遜的遭遇怎麼樣?在荒島上獨自度過了28年。但是為什麼我們卻無比地喜歡他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也許我們心中也大都藏著一個紫色的月亮,夢想著有一天能夠爬上去俯瞰眾生,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我們卻做不到。所以,我們喜歡那些朝著這個方向活著的人,儘管在我們眼中他們是一出出悲劇。但是,他們留下了偉大的作品,作品卻不存在主觀的悲劇或者喜劇,可以永恆。

在《月亮與六便士》裡面,我還注意到一個故事。一個叫亞伯拉罕的小夥子,才華橫溢,所有醫學獎學金他都獲得了,最後被選入了醫院的管理層,有著遠大前程。可是,有一天,當他去非洲旅行的時候,在亞歷山大港,當他看到眼前這座陽光閃耀的城市,以及碼頭上來來往往的各色人群,有黑人,義大利人,希臘人,還有陽光,藍天。他突然就心動了,整顆心彷彿被什麼東西揪住,他的內心充滿了自由的感覺,從來沒有感到這麼快樂。

於是,亞伯拉罕把自己的家當搬上了岸,從此,再也沒有離開亞歷山大港。他的位置被另一個人取代,然後那個人飛黃騰達,有豐厚的年薪,優越的地位,還娶了一位年輕漂亮的太太。那位替代者認為自己交了好運,因為,居然有人這麼傻,把這樣的好的位置拱手讓人。他認為亞伯拉罕肯定是智障,浪費了自己的才華。實際上,亞伯拉罕在非洲一個月救治的人可能比他一年的都多,而且,亞伯拉罕感到很幸福。

這就是我們對幸福的不同理解,文中是這麼說的: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里,淡薄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一萬鎊,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這一切都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

這些都是關於理想與生活,理智與情感的部分。接下來我要說說書裡面關於藝術和生活的部分。

真正的藝術通常是不被大多數人所理解的,也許大家會學著去欣賞,但是不能說大家都理解了藝術。書裡面有一個人,他叫斯特洛夫,他是一個能夠賞識天才的人,雖然他自己畫起畫來水平很一般。但是他對藝術卻有異常敏銳的直覺,有著深刻的鑒賞能力。

然而,在生活中,他卻是一個被人嘲笑的沒有個性的老好人。跟個性鮮明的斯特里克蘭形成強烈的對比。一個是平庸的畫家,一個是天才。

在書裡面,斯特里克蘭是一個脫離人間煙火的人,他不善言辭,粗鄙無禮,除了藝術,什麼都不在乎,包括各種人情世故和禮義廉恥。

很多時候,我們不知道藝術家是怎麼生活的,或者說什麼樣的生活造就了藝術家。毫無疑問,如果斯特里克蘭沒有離家出走,哪怕他擁有過人的天賦,他還是畫不出什麼偉大的作品。就好像斯特洛夫,從小畫畫就拿獎,是家鄉的驕傲,但後來也只能畫一些庸俗的東西。

這無疑向我們昭示,藝術家的生活跟普通人肯定不一樣。最起碼,應該有傳奇的經歷。但是,我覺得,與其說他們的生活不同,不如說他們的生活態度不同。我們可以看看書裡面斯特里克蘭是什麼樣的生活態度:

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搞戀愛。這是人性的弱點。我是個男人,有時候我需要一個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慾得到了滿足,我就準備做別的事了。我無法克服自己的慾望,我恨它,它囚禁著我的精神。我希望將來能有一天,我會不再受慾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礙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

這是在他「引誘」了朋友斯特洛夫的妻子布蘭奇,然後又拋棄她之後說的話。布蘭奇之後自殺了,但是他一點兒都不同情。

如果從道德的角度,我們只需要譴責他就行了。但是,從人性的角度,我們有必要分析一下,因為他從前也是一個穩重的丈夫,一個慈愛的父親。究竟是為什麼,他會變成這樣呢?

因為看待生活的角度不同。斯特洛夫對他的好,在他看來僅僅是出於斯特洛夫自己的需求,而布蘭奇願意跟她,也有自己的原因。實際上,後來我們才得知,布蘭奇曾經為情所傷才下嫁給小胖子斯特洛夫,她根本不愛他,也有著自己的種種幻想,而斯特洛夫居然一點兒都不恨斯特里克蘭,並且在不久的將來依舊過著幸福的生活。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就認為斯特里克蘭沒有毀掉布蘭奇和她的生活,但是,他本人根本不在意。這樣的冷漠讓人覺得不近人情,但是如果看到他連自己的生命都不在意,也就不足為奇。總之,在書裡面,布蘭奇的死不久就被人忘得乾乾淨淨,而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類似的人被忘記,彷彿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呢?

所以,作者進一步發出這樣的關於生活的闡述:

生活不過是一場混亂,充滿了種種的荒謬和污穢,只能引人發笑,未免樂極生悲。

所以,斯特里克蘭對生活漠不關心,因為他已經看透了生活。他對自己引發的悲劇絲毫不動容,因為他並沒有勉強別人,也從來不受別人勉強。

之後,文中的「我」再也沒有見過斯特里克蘭,只是從別人的口中,知道並講述了關於他如何跑到太平洋的一個小島上,過著不問世事的生活,每天只是畫畫,然後得了麻風病,牆壁上完成他最後的作品。

島上的斯特里克蘭完全成為了一個傳奇,僅供人傳說的人物。

這裡,我並沒有探討藝術的價值,但是可以引用書中的話來說明,就好像對於科學家霍金來說,果殼中的宇宙就是他的全部一樣,畫畫也是藝術家斯特里克蘭的全部。他當然是不完美的,並非每時每刻都是偉大的藝術家,很多時候僅僅是一個討人厭的傢伙,還曾經犯下讓人譴責的錯誤。但是,同樣的,我們要承認,他們在探索生命的意義上,做出了偉大的貢獻,並且,用偉大的方式,詮釋了何為生命的意義。

「為什麼你認為美——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會同沙灘上的石頭一樣,一個漫不經心的過路人隨隨便便就能撿起來?美是一種美妙、奇異的東西,藝術家只有經過靈魂的痛苦折磨才能從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來。在美被創造出以後,它也不是為了叫每個人都能認出來的。要想認識它,一個人必須重複藝術家經歷過的一番冒險。他唱給你的是一個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的心裡重新聽一遍,就必須有知識、有敏銳的感覺和想像力。」

我們每個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獨的。每個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鐵塔里,只能靠一些符號同別人傳達自己的思想;而這些符號並沒有共同的價值,因此它們的意義是模糊的、不確定的。我們非常可憐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財富傳送給別人,但是他們卻沒有接受這些財富的能力。因此我們只能孤獨地行走,儘管身體互相依傍卻並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別人也不能為別人所了解。我們好像住在異國的人,對於這個國家的語言懂得非常少,雖然我們有各種美妙的、深奧的事情要說,卻只能局限於會話上手冊上那幾句陳腐平庸的話。我們的腦子裡充滿了各種思想,而我們能說的只不過是像『園丁的姑母有一把傘在屋子裡』這類話。

為了致敬毛姆的敘述方式,我用了同樣的敘述方式。這是一本異常有趣的書,也是一本異常深刻的書。它並非只講了理想與現實,理智與情感,藝術與生活。還探索了人類精神世界最深層的東西,探索了生命的意義何在,如果沒有讀過它,也許我沒有辦法讓你明白,它是一部多麼偉大的書。

在想到斯特里克蘭獨自越過重洋跑到那個小島上時,我的腦海中也許不合時宜但是卻又無可阻擋地出現一句李宗盛的歌詞:

越過山丘,才發現無人等候,向情愛的挑逗,命運的左右,不自量力地還手。

這就是《月亮與六便士》裡面我想說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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