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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最厲害的並不是行書,《蘭亭序》也沒那麼神奇

王羲之(303年—361年,一作321年—379年),字逸少,漢族,東晉時期著名書法家,有「書聖」之稱。琅琊(今屬山東臨沂)人,後遷會稽山陰(今浙江紹興),晚年隱居剡縣金庭。歷任秘書郞、寧遠將軍、江州刺史,後為會稽內史,領右將軍。其書法兼善隸、草、楷、行各體,精研體勢,心摹手追,廣采眾長,備精諸體,冶於一爐,擺脫了漢魏筆風,自成一家,影響深遠。

王羲之被譽為「書聖」,其《蘭亭序》有「天下第一行書」之稱,向來被當做他的代表作,很多人對王羲之的印象也是行書家。

但是,對王羲之頗有研究的書法家寇克讓說,王羲之固然真行草諸體兼善,但非要論以先後的話,他首先是一個草書家,其次是楷書,最後才是行書。

我們不妨看看寇克讓的幾條證據:

第一,王羲之成名於草書。「王羲之章草答庾亮」一事發生在王羲之31歲的時候,這一個時間點,寇克讓在《書法沒有秘密》中有精確的考證。庾翼是庾亮的弟弟,作為書法上的競爭對手,庾翼最初是瞧不起王羲之的,曾把王羲之的書法稱為「野鶩」,即野鴨子,也就是說王羲之的字是「野路子」。直至他看到王羲之寫給哥哥庾亮的信時,庾翼才深表拜服。他給王羲之寫信道:「吾昔有伯英(張芝)章草十紙,過江顛狽,遂乃亡失,常嘆妙跡永絕。忽見足下答家兄書,煥若神明,頓還舊觀。」庾翼顯然是把王羲之的章草和張芝相提並論了。一個年輕人居然可以比肩歷史上的草聖,何況還是出於競爭對手之口!

第二,王羲之晚年的書法達到個人的巔峰,而這個階段主要的字體也是草書。永和(345-356年)年間是王羲之人生最後的十年,被後世尊為草書圭臬的《十七帖》,著名的《桓公破羌帖》等都是這個時期的作品,藝術水平登峰造極。梁武帝內府著名押署人唐懷充評價《桓公破羌帖》「筆法入神」。

據寇克讓考證,《桓公破羌帖》寫於公元354年(東晉永和十年),當時桓溫收復舊京洛陽,舉國歡慶,王羲之雖然已經辭官歸隱,但仍關心國家大事。他說:「《桓公破羌帖》時間明確,涉及重大歷史事件,是一件標準器。」

王羲之《桓公破羌帖》

王羲之《十七帖》

第三,王獻之曾對王羲之說:「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頓異真體,今窮偽略之理,極草縱之致,不若藁行之間,於往法固殊,大人宜改體。」王獻之是王羲之第七子,他在此建議羲之由古草改向行草,應該是羲之晚年的事,看來王羲之一生主要精力在草書。

第四,唐初官修《晉書》在《王羲之傳》說:「尤善隸書。」隸書,就是楷書。這一段顯然是行文拼湊的一種寫法。而《王獻之傳》寫得更清晰,說:「時議者以為羲之草隸,江左中朝莫有及者。」據文獻,這個說法是得到過頗具發言權的王僧虔的印證的。何況,《采古來能書人名》也說羲之「特善草隸」。

第五,寇克讓做過一個統計,王羲之傳世的作品裡,六成以上是草書,三成多是楷書和行書。

寇克讓說,《桓公破羌帖》是永和十年的作品,與永和九年的《蘭亭序》時間最為接近。據文獻記載,王羲之有一個習慣,就是往往寫真草參半的作品,所以字體界限不是絕對不可以逾越。《桓公破羌帖》與《蘭亭序》雖然字體有別,似乎仍然可以比較,那麼《蘭亭序》炫技、做作的小動作一望而知,它缺乏王羲之其它可靠作品的普遍具備的渾樸之美。

既然《蘭亭序》只是普品,為什麼成了代表作?

寇克讓認為,關鍵推手是唐太宗。唐太宗也善書,古代書家中最推崇王羲之。但草書的門檻太高,一般人僅辨認就需數年,至於寫出新意,難上加難,而楷書一般看來有點「小兒科」。李世民當時最看重的是行書,所以出現了著名的二序——《蘭亭序》《聖教序》,這兩個「政府工程」都是行書。蕭翼賺《蘭亭》和陪葬昭陵的故事更是將《蘭亭序》神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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