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的家長不注意細節,1歲男孩喝商場礦泉水致死,奶奶是否背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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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我咋覺得這個奶奶有罪? 分析情況 第一 一般來說 沒有特殊情況,都不會喂孩子喝礦泉水,第二,這瓶礦泉水瓶液體是屬於商場的,而不是他們自己帶的,為什麼要隨手給孩子喝陌生人 陌生環境的水 ?
第三,不知道該說是這位奶奶撿便宜還是貪便宜,為什麼要給孩子喝隨手找到的液體? 很多疑問,為什麼還需要商城賠錢? 真是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這種事可憐了孩子 不值得同情這個奶奶的無知。
這算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嗎。 商場真是倒了八輩子霉了。 碰見這樣的人家 。 不管人家放的是什麼,你就可以隨便拿著喝嗎?80多歲,能出去逛街,應該也不會糊塗。 一點教養都沒有嗎。別人的東西都能隨便拿著喝了?退一萬步講,就算是水,你就能拿著喝嗎。
血淋淋的教訓是慘痛的,但畢竟已經發生了,逝者已矣,生者還需節哀。下面就讓我們來捋一捋事件中各自的責任吧。老張認為:監護人夫妻及奶奶沒有盡到看護義務負主要責任,商場沒有做好安全防範,也應承擔次要責任!
劉律師認為,在這件事情上,商場和家長都應為孩子誤食毒水身亡悲劇負責,而雙方責任的大小,他個人傾向於「商場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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